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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考改革

成考改革

成考改革范文第1篇

中考改革

现行方案导致同分同星过多录取时难区分

8年前,海南省对原有的中考成绩以百分制直接累加计算总分的成绩呈现方式进行改革,使用等级总分方式呈现考试成绩。

据海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过8年的实施,中考在操作上显现出一些新的问题,这是促使海南省决定对现行政策进行调整的一个重要因素。上述负责人表示,现行方案突出强调促进学生各学科平衡发展,不过,学生的智力发展和个性特点是有差异的,过分强调学科平衡不符合学生成长的规律,不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此外,现行方案以等级总分呈现考试成绩,不符合人们的理解习惯,且这种呈现方式缩小了分差,导致同分同星过多、录取时难以区分,退档多且退档后考生及其家长难以接受等问题的出现。

酝酿对学科成绩等级划分方式作适当调整

据了解,海南省教育厅从去年开始,就组织专家进行了广泛的调研论证。海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调研结果,目前,海南省酝酿在坚持改革方向不变的前提下,对中招考试结果的呈现方式和学科成绩等级划分方式作适当的调整,但对于具体的改革时间表和措施,该负责人表示目前仍不方便透露。

高考改革

正稳妥推进,今年力争在省属高校进行试点

在海南省中考酝酿改革的同时,高考改革也正在稳妥推进当中。据透露,早在去年,海南省就已经组织专家对高考改革进行调研论证,就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和方式提出了初步方案。今年,省教育厅将结合高考招生改革进行深入论证,力争开展海南省属高等院校录取本省考生时参考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试点工作。上述负责人表示,考虑到中考高考改革工作所涉及的利害关系,省教育厅将会审慎开展、稳妥推进,着力对全省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挥导向作用。

基础教育

成考改革范文第2篇

1、语、数、英必考,然后从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历史、地理、政治中选3科作为小学科,参加等级考试。

2、改革后的高考总成绩满分750分。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3、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

4、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来源:文章屋网 )

成考改革范文第3篇

2015年中考,山东省青岛市首次实行分数和等级制并行的政策。对于青岛市2015年中考政策,早在2013年就公布了初步方案,根据当时的方案,2015年中考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由青岛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全市统一命题,也意味着中考考试科目将从现在的6门增加到11门。其中,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分为及格、不及格两个等级,其它考试科目分为A、B、C、D、E五个等级。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由初中学校组织考查,学校自主命题。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及格、不及格两个等级。为便于高中学校的录取,青岛市教育局还出台了不同学科、不同等级组合之间的置换原则,解决了家长们担心的孩子偏科可能带来的后顾之忧。

等级制评价最大的优势是减轻“分分必争”给学生带来的压力。实行百分制评价,等于将一个学科分成100个或更多等级。实行等级制评价,将一个学科分成5个等级或者2个等级,较大地减轻了学生的心理负担。学生某些学科成绩达到一定等级后,可以用更多时间加强薄弱学科学习。等级制评价让学生的优势学科得到凸显。传统的分数制录取是以0.5分为单位将学生按分数排队,很小的分数差距都可能决定许多学生的升学之路。而等级制录取模糊了分数对学生学业成绩过于精细的区分,避免单纯地按分数排队,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被教育主管部门寄予了厚望的完全等级制改革,因为考生和家长的不支持而被紧急叫停,取而代之的是分数和等级并行的录取模式,即先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学科等级组合择优录取。

对于目前公布的分数和等级并行的中考方案,青岛市教育局副局长周民书表示,目前的中考改革方案只是一个过渡性的政策,但他并没有明确表示下一次改革的时间表。

成考改革范文第4篇

2016年成都市将加快中考制度和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拟制定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试点方案,并积极探索实践十二年制免费教育。据悉,市教育局日前印发《成都市教育综合改革2016年工作计划》,对全年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探索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我市今年将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按照计划,我市将调研学习全国学区制改革情况,探索学区划分形式、学区内教育资源整合机制、学区运行与管理机制等,出台《成都市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指导意见》。我市还将深入贯彻《成都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发展的意见》,推进全市九年一贯制学校课程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质量。我市年内将在对锦江区、双流区实施高中免费教育详细调研、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各圈层区(市)县实施高中免费教育的调研论证力度,综合全市普通高中办学规模、教育收费、公用经费、办学水平、财政现有保障水平等数据,推动有条件的区(市)县探索实践高中免费教育。据介绍,我市将探索实践十二年制免费教育。我市将大力实施公办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鼓励扶持公益性幼儿园发展,力争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达85%以上。深化综合高中改革试点我市将深化综合高中改革试点,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为目标,融合升学预备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融通学术性课程与技术技能课程,构建升学和就业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培养既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又达到一定专业技能标准的综合性人才,探索融合升学预备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我市还将深化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改革课题研究,注重核心素质培养,构建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课程设置体系;支持试点学校借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实验室,为学生的学习研究提供平台;依托优质普通高中开办空军青少年航空教育实验班,形成军地合作、联合培养、多元保障的高素质飞行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课程体系建设,探索卓越人才早期培养机制。支持优质学校跨区域办学我市将深入推进教育圈层融合发展,支持优质学校跨区域办学,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按照计划,我市将推进成都数字学校、“微师培”等微课程资源建设,开展九年一贯制学校网络教育协同项目、终身教育资源库和市民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建设,利用远程教育网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在农村学校、民族地区的辐射范围,深入推进优质资源网络共享与应用。据介绍,我市今年将全面实施《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农村寄宿制学校教育质量提升方案》,定向精准扶助薄弱学校,并开展第二批“新优质学校”复核评估,强化义务教育阶段扩优工作。与此同时,我市今年还将深化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探索建立、完善学校灵活用人机制、岗位等级能升能降、教师全员竞聘工作机制,支持区(市)县教职工管理中心试点编制管理、岗位统管的权力,设立机动岗位用于教师流动,落实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并认真落实教师退出制度,全面深化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拟定指标到校生管理办法我市将进一步加快中考制度和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据介绍,我市年内将根据教育部、四川省出台的中考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修改完善我市中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成都市指标到校生管理办法》,并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开展方案、政策的咨询、论证和评估的基础上,择机按程序上报、审议后执行。我市将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所有区(市)县进行监测评价,形成监测评价报告,并指导区(市)县和学校改进提高;在试点学校探索开展学生典型行为和代表性作品(成果)写实记录。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今年将完善减负举报和曝光平台,加强减负督查工作,根据有关部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中课业负担监测相关数据,对区(市)县课业负担分年度进行预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学校将设体育艺术指导员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强化体育、美育教育,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提升学生的科学、艺术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据介绍,市和区(市)县两级今年都将建立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联席会,全面实施学校体育艺术指导员制度。按照计划,年内将完成“成都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试点校”建设,实现区域和学校类型全覆盖,建立完善市、县、校三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联席会工作机制,并出台《成都市全面实施学校体育艺术指导员制度的指导意见》,从家长、社会志愿者、退役运动员及社会艺术人士中,聘请具有体育专长或艺术特长的人员,担任学校体育艺术指导员。我市还将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培训校园足球教师1000人次,新增100位教师取得中国足协D级足球教练员证书,150位教师取得成都市足协E级教练员证书。

成考改革范文第5篇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07号),结合本市实际,市教育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27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07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育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教、学、考、招有机衔接,构建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有利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考试招生制度。

到2022年形成具有成都特点,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

(一)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两考合一”。建立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体制。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坚持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一考多用”,减轻学生备考负担。统一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科目和时间。完善全市统一的考试评卷信息化平台,统一网上评卷,实现同考等值。

2.“全科开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从2019年秋季新入学的初中一年级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和地方课程等,并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调整而调整。

3.分类考核。语文、数学、外语实行纸笔闭卷考试,按要求参加四川省教科院组织命题的考试。物理、化学、生物采取纸笔闭卷考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每个科目两项考试成绩合并计算作为学科总成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按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执行。道德与法治、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地理采取纸笔闭卷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由统一考试和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组成,其中统一考试由体能和技能项目组成,实行必考加选考。音乐、美术成绩由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确定,由初中学校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实施。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地方课程测试由各学校自行组织。

4.命题要求。切实提高命题质量,引导发展素质教育。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范围,研制考试试题,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不同功能。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增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注重对学生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综合素质的基础考查。

5.“学完即考”。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学完即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考试于毕业当年6月中旬进行。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信息技术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及时安排;体育与健康统一考试、音乐和美术技能测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

6.成绩呈现。初中毕业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毕业成绩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级。具体认定办法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

(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市教育局制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初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2.评价依据。以学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包括: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评价和成长发展的记载;各学科的学业成绩记录和学习小档案的记载;参加专题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和班级及社团活动的记录,“个性特长”和获得奖励的记载;身心健康状况记载;艺术特长和基本素养记载;校本课程的考查结果等。综合素质评价要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客观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方式进行。

3.评价程序。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基本程序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市教育局研发“成都市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管理系统”,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使用好记录管理系统,初中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档案(含电子档案),实现信息化管理,并将用于招生使用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便于在招生中使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九年级下期(毕业当年4月底以前)完成。

4.结果运用。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初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作为高中阶段学校选拔新生、自主招生的依据或参考。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提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5.评价实施。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应建立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控与评估制度、举报与申诉制度,确保公平公正。高中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中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改革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将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

试卷的结构及分数。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满分各150分;物理10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15分);化学10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15分),体育与健康60分(含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10分)。生物(含实验操作考试15分)、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满分各100分。

升学成绩计分办法。升学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总分为710分。具体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满分各150分;物理成绩按70%计入,满分70分;化学成绩按50%计入,满分5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升学成绩每科总分按20分计算。具体折算细则由市教育局、市招考办另行制定。

2.坚持普职协调发展。根据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对初中毕业生就读中职类学校实行免试注册入学制度,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推动普职融通育人模式改革,探索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资源共享、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籍互转,建立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融合衔接的人才培养机制,为高中阶段学生提供“二次选择”机会。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来蓉工作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质量,扩大特殊教育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

3.完善指标到校生分配办法。合理分配优质高中招生名额,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统招计划要以50%以上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重点(示范)等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也可将一定的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初中学校推荐指标到校生要依据学生初中各阶段学业考试成绩,并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

(四)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面向全市自主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自主招生总数一般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的5%。经批准实行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制定招生录取办法,综合考查,择优录取,并将招生时间、招生办法和招生程序等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

(五)强化招生管理

1.严格招生计划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资源总量,完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编制,适当提高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总体规模。根据各校办学条件、核定的办学规模确定每所普通高中学校具体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各区(市)县要按照国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办好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提供充足学位。中心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市招考办统一公布,其他区(市)县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编制并公布。

2.规范招生行为。普通高中学校应严格按照规定录取新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和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具有中等学历教育资格的中职学校按省教育厅规定的范围自主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学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3.严格招生时间管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所属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保证九年义务教育依法实施。所有公办、民办高中学校均须按市教育局规定开展招生工作,不得在学生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组织考试和录取新生。严禁将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提前送到高一级学校就读。

4.严控考试加分。落实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普通高中录取加分政策的意见》(成教发〔2015〕8号),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学生相关特长和表现等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呈现。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5.实行阳光招生。各区(市)县和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节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高中学校招生宣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招生宣传必须规范、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录取结果“七公开”,其内容必须在当地的主流媒体、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禁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或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生。禁止把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收的学生安排在民办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就读。禁止生源学校和教师干扰或违背学生意愿填报学校志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招考委、市教育局统筹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单位、部门责任目标,加强过程监督和目标考核。根据考试招生工作特点,提前公布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改革。

(二)深化教学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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