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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评估报告

加油站评估报告

加油站评估报告范文第1篇

这是一起由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移交海南省公安厅侦查的海口市新创基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林川合同诈骗1.05亿元的案件。

此案由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审查,2010年8月21日,海口市中级法院经开庭审理认定。被告^林川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判决后,林川不服,提出上诉。

遇良机联 联手港商收煤矿

1998年。正是海南投资极度降温的时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乘机用假资料注册空壳公司。年仅37岁,家住北京市海淀区恩济花园的海南文昌人林川,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北京某部门企业局副局长宋生(化名)。在一次聊天时,宋生建议说,香港新世界公司在国内的投资单一,全是房地产应该投资能源煤矿行业。谁料,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很快。林川便盯上了煤炭项目。得知山西大同市有一个煤炭项目后,并通过朋友了解到香港新世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界公司)有经营煤炭项目的意向,林川顿时来了灵感,认为发大财的机会终于来了。

是年7月,为了与新世界公司合作,他让其在海口市的胞弟林东标利用虚假银行存折复印件,骗取海口市工商局批准成立海口市新创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新创基公司),并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林川为显示公司实力,以便日后以雄厚的资产加盟入股与港商以实物出资合作经营煤矿业务,1998年11月22日,海口新创基公司以69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大同燕庄煤炭集运站的全部股权。精明过人的林川却在日后与港商的合作中向对方虚报收购价为8500万元。 一切准备就绪,就待与港商洽谈合作事宜。

1998年12月的一天,林川以海口新创基公司董事长的身份和宋生找到驻北京市京广中心的香港新世界公司总经理陈永德和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董事符史圣。

4人见面后,寒暄了几句。便言归正传。很陕谈起实质性的话题。林川说,“我们在大同有几个煤矿和煤台,你们有没有兴趣收购?如今,经营煤炭业务能赚大钱。”听了林川、宋生的介绍,这可乐坏了陈永德、符史圣。

出于对林川的信任,加之当时公司也有意对资源类项目进行投资。于是,陈永德、符史圣立即将这一情况报告给香港新世界集团公司总裁,总裁听后满口答应。

很快,陈永德和符史圣决定与新创基公司合作收购,并经营大同煤炭项目。双方约定,由新世界公司提供收购资金,新创基公司在山西大同市收购煤站、煤矿资产。新创基公司以收购的煤站煤矿资金按收购价原价出资,与新世界公司成立合作公司共同经营煤炭业务。

过了几天,双方再次约定,以海口新创基公司此前收购的大同燕庄煤炭集运站项目联合成立中外企业,项目投资总额为1.4亿元,其中包括资产投资8500万元,机械设备投资500万元和营运资金5000万元。这样,海口新创基公司仅以6900万元收购的煤站,却堂而皇之地以该煤站所有权作价8500万元投入合作企业。如此,居心叵测的林川只是牛刀小试,便从中获利1600万元。

1998年12月19日,新世界公司与新创基公司在海口市琼苑宾馆签订了合作合同,双方约定,合作成立大同新世界优质煤公司经营煤矿业务。新煤公司投资总额1.4亿元,注册资本5600万元,其中新世界公司出资2856万元,占51%,海口新创公司出资274万元,占49%。1999年1月11日,大同新世界优质煤有限公司在山西省大同市工商局登记成立。

瞒实情 故伎重演骗亿元

有道是,罪恶的灵感一经演化成行动,便如水洒般,再难收回了。一次骗局得手,林川并没有回心转意,而是贼心不死,又开始谋划着更大的骗局。

1999年4月10日,林川通过宋生及北京某部驻大同矿区李臣(化名)等人联系,又在大同地区找矿主们联系收购煤矿事宜。因当时煤炭的行情不好,很多矿主急盼出售。就这样,他很快更通过李臣的关系,联系上了潘家窑、辛堡子、印子沟、油饼沟四家煤矿,经过初步谈判后,宋生将初步谈判结果向林川汇报说,这四家煤矿的要价为3000多万元。

林川听后,一脸不悦地说,价格高了,能压就压,不然,我们就赚不了多少钱。后来,宋生继续与煤矿老板谈判。到了1999年5月中旬,谈判终于有了结果,以潘家窑、油饼沟等4家煤矿总价2680万元成交。

林川闻听大喜,事不宜迟,他立即委托宋生与四家煤矿矿主正式签订煤矿转让合同。分别收购价格为:潘家窑煤矿9405元,印子沟煤矿410万元,辛堡子煤矿750万元。油饼沟煤矿580万元,加上先前收购的大同燕庄煤炭集运站6900万元,总收购价为9580万元。

凭借收购的这几家煤矿,在生意场上打拼了多年的林川,足以做出大文章来。

这天,林川静静地躺着,脑子却始终在苦思冥想……真是天赐良机。自己常年奔波于生意场上,不就是为挣钱?既然这次低价收购了煤矿香港新世界公司方面又是资金雄厚,且没有派人参与,多报几千万或上亿元,只要用钱封死宋生、李臣他们的嘴。也只有天知地知了,恐怕也不是什么不可以的事。

几天后,林川找到香港新世界公司总经理陈永德和董事符史圣,向他俩详细汇报了收购煤矿的全过程。林川说,在大同又收购了潘家窑煤矿、印子沟煤矿、辛堡子煤矿和先前收购的大同燕庄煤站,总共收购价是1.95亿元,其中,一个煤站收购价是8500万元,三个煤矿收购价是1.1亿元。

不难看出,林川不但隐瞒了实际收购煤矿,煤站价格,虚报了1.05亿元,更为阴险的是,他还隐瞒了收购油饼沟煤矿一事。事后查明,油饼沟煤矿被林川自己留用经营了。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如此隐瞒虚报收购“三矿一站”1.05亿元的情况汇报,陈永德、符史圣二人竟然深信不疑。

当林川汇报收购煤矿及价格时,只见陈永德、符史圣昕得津津有味,没有提出任何置疑。林川深感大事已成。他马上提出,收购“三矿一站”合同虽签,但现在煤矿转让价格天天在变,为了防止夜长梦多,你们要尽快付款。   出于对林川的信任,香港新世界公司按清款要求所称的1.95亿元收购价给林川的海口新创基公司转款,总共转了1.95亿元(注:即以定金款之名转出)。

由于签订合同时,仅约定煤站的合作项目,为使后来收购的三个煤矿也纳入合作项目。所以,两家公司经商定,又于1999年6月30日签订了补充合同和补充章程,就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投资总额等内容进行了增加和扩大。合作公司投资总额增加为2.45亿元,注册资本增加为980a万元,新创基公司出资的实物为“三矿一站”的全部

资产,价值合计不低于1.95亿元人民币。签补充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将新创基公司收购的煤矿资产放进合作公司。

就这样,林川玩了出空手套白狼的把戏,便将1.05亿元巨资收入了自己的公司。

走险棋 资产评估竟造假

话说香港新世界公司与海口新创基公司签订补充合同后,香港新世界公司则按照中外合作公司对实物出资规定,要求海口新创基公司对其出资的三家煤矿一家煤站的资产进行评估,并由国家正式资产评估事务部门出具评估报告。

闻听这一情况,林川像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他反复思忖,莫非是陈家德、符史圣听到了什么风声。他猜想可能是中外合作公司需要资产评估报告,无论如何“三矿一站”资产的评估报告,必须是1.95亿元,绝对不能在评估这一关键性环节上出现丝毫的破绽,不然,不但费尽心机得来的巨额资产会化为乌有,弄不好还会惹来官司,受牢狱之灾,他越想越后怕。

事已至此,不进则退。进有获胜的可能,退则会一败涂地,林川深思熟虑,下定决心后,很陕找来他的好友宋生,讲了此次“三矿一站”资产评估的重要性。只见林川一反常态,十分严肃地加重口气说,此次“三矿一站”资产评估报告非同小可,要想方设法,千方百计无论采取什么手段,通过何种方式,找哪路神仙,―定尽快拿出“三矿一站”资产评估价格1.95亿元的评估报告来。但切记,无论找什么人来办,必须办得干净利落,不留任何后遗症。同时,要切记保密,绝不能对外人泄露丝毫的内情。这件事事关你我命运,只许成功,不能失败。

接受任务后,宋生按林川的安排叫来海口新创基公司财务人员李江和李臣,叮嘱他俩去落实这件事,让他们必须以195亿元的价格去评估“三矿一站”的资产。

时值2000年3月,李臣、李江两人来到山西大同市,找到精正资产评估事务所所长吴忠、副所长郝思文,将宋生的评估要求告诉他们,让他们将“三矿一站”的资产评估为1.95亿元。经协商后,吴忠和郝思文同意按此要求来评估“三矿一站”资产。

达成协议后的一天,林川打电话告诉李江,让他将“三矿一站”的全部资料立即拿到大同市金税宾馆李臣房间,交给他。李江到此。见李臣与吴忠、郝思文正在窃窃私语,密谋资产评估事宜。至于用什么条件达成协议,只有天知地知,李臣、吴忠、郝思文知。就这样,李江向大同精正资产评估事务所提供了相关的资料。没过几天,大同精正资产评估事务所便拿出评估报告初稿,初稿的评估值达不到海口新创基公司要求的1.95亿元。于是李江、李臣将这个情况告诉了宋生。

宋生气急败坏地说,“告诉精正评估事务所,必须按1.95亿元价值评估。怎么办?由他们去想办法!”

李臣无奈之下,又找到吴忠和郝思文,将宋生的意图再次告诉他们,说只能按1.95亿元评估值进行评估,不然是过不了关的。过后不久,大同精正资产评估事务所完全按照宋生的交代,做出煤站整体资产评估为8500万元,三家煤矿的整体资产评估合计为1.1亿元的评估报告书。最终实现了林川要求的“三矿一站”评估价值1.95亿元的愿望。

为尽快拿到符合自己意图的资产评估报告,那阵子林川整日饭不香、睡难安,整日闷闷不乐。当他看到这份报告书后,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了。欣喜之余,林川自是对宋生、李臣、李江他们大加赞赏,夸奖他们能办事,会办事亦能办成事。

就这样,林川拿着这样一份与先前向陈家德、符史圣汇报及收购“三矿一站”价格分文不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交到了陈符二人手中。之后。香港新世界公司和海口新创基公司按此份评估报告对出资资产进行了确认,并以评估报告为据将“三矿一站”资产1.95亿元安排入账。

事败露 骗到尽头是末路

有道是:天下事,得失有运数,不是自己的,终归会失去。正当林川为自己拥有的巨额资产而自鸣得意之际,他却忘记了中国那句“百密―疏”的古语。

其实他煞费苦心诈骗合作公司巨资的卑劣行径,并非高明,也非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只是一些人知情不举。还有些人向同事说说而已没向上层反映,使得林川诈骗行为在短时间内没有暴露,隐瞒下来。

时隔5年后的2005年4月,林川诈骗合作公司巨资一事,最终败露了。曾任香港新世界公司总经理的陈永德,无意中得知当年林川收购煤矿煤站的真实价格仅为9000万元,而并非是1.95亿元。以林川为董事长的海口新创基公司在与香港新世界公司合作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了新世界公司1.054亿元。

对此,香港新世界公司负责人与林川多次交涉无果。2007年10月16日,―纸控告材料飞向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接着,本案移交海南省公安厅侦办。

接到案件线索,海南警方紧急研究案情之后,于2008年7月11日立案侦查,是年09月11日,林川被刑事拘留,10月25日被批准逮捕。海南警方迅速调集干警组成两个侦查小组,一路赶赴北京,调查此案件线索的来龙去脉,另一路直奔山西大同市实地侦查海口新创基公司收购“三矿一站”的前因后果和整个收购过程的细枝末节,以及那份资产评估报告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

为防止涉案公司及相关人员串供毁证。办案人员采取了内紧外松,各个击破的侦查方略。他们先从控告方香港新世界公司内部查起,获取有关证据。

香港新世界公司原总经理陈永德证实,当年,海口新创基公司在大同收购“三矿一站”的价格1.95亿元是林川向我们汇报的,事后,又经过大同精正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也是这个价格。因此。就以评估报告为依据予以确认了。直到2005年4月,我们才知道了真实的收购价是9000万元,收购价与评估相差1.05亿元,也就是说我公司被海口新创基公司骗去了1.05亿元。这一切都是林川一伙精心设计和暗里策划的,百分之百存在问题。

再查发现,大同被收购的三家煤矿一家煤站的财务账册及银行往来账户项显不:

海口新创基公司收购“三矿一站”的真实价格一目了然。具体是:燕庄煤站6900万元,辛堡子煤矿750万元,潘家窑煤矿940万,印子沟煤矿410万元,共计是9000万元。

办案人员由此断定,资产评估报告肯定的虚假的。办案人员迅速赶到大同市精正资产评估事务所,找到所长吴忠和副所长郝思文。只见二人一脸苦相,他们似乎知道警方办案人员找他们是因为那份海口新创基公司收购“三矿一站”的资产评估报告的事。

事已至此,在劫难逃,他俩只好实话实说了。

办案人员经过艰难侦查取证,获取并固定了大量证言证词和物证,终使全案侦查终结,移送海口市检察院审查。海口市检察院经认真审查复核全案证据,提审犯罪嫌疑人,询问大量证人,制定了周密的公诉方案,以被告人林川犯合同诈骗罪,向海口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2010年8月21日,海口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实收购煤站、煤矿价格的真相,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人民币1.05亿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遂做出如下判决:被告人林…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个人全部财产;在案扣押的被告人林川现金人民币5.55亿元、存款人民币413.2万元、海口新创基公司拥有的大同新世界优质煤有限公司54%的股权、海口创新基公司油饼沟煤矿采矿权补偿款883.2万元。三菱小型客车一辆、陆虎吉普一辆发还被害单位(原香港新世界公司)。

加油站评估报告范文第2篇

一、简化项目审批及“三同时”验收手续

1、对受理环境影响报告表属饮食和娱乐服务、家具制造、木竹藤棕草制品、印刷、文教体育用品生产、农业综合开发、垦荒、植树造林、渔业养殖、畜牧养殖、一般货物仓储、停车场、驾驶员培训基地、疗养院、专科防治所、卫生站、血站建设、方便食品加工、水泥制品、石材加工、机械半成品加工、组装、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洗车业、汽车维修、沐浴业、加油、加气站、体育场馆建设等项目(含原已明确的建设项目),不需再进行技术评估,直接进入审批程序。

2、受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在收到送审批材料齐全)审批时间缩短为10个工作日。

3、对上述不需经技术评估编制报告表的项目,其“三同时”验收时,只需验收材料齐全就直接下达验收意见,不再召开项目“三同时”验收会进行验收。验收意见在收到齐全验收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缩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时间

1、报告表: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原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轻工、纺织、化纤,建筑材料等项目由原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化工、石化及医药由原30个工作日缩短为25个工作日(特殊、复杂项目除外)。

2、报告书: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原45个工作日缩短为30个工作日;轻工、纺织、化纤,建筑材料等项目由原45个工作日缩短为30个工作日;化工、石化及医药由原60个工作日缩短为45个工作日(特殊、复杂项目除外)。编制时间不含该项目所需要的监测时间。

三、创新建设项目技术评估形式,缩短评估时间

(一)技术评估形式

1、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开审查会的方式进行技术评估;

2、环境影响报告表(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大纲):原则上以函审的方式进行技术评估,但可能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项目除外。

(二)技术评估时间

1、以开审查会方式进行技术评估的项目:

在收到完整的环评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并向委托单位提交专家意见以便编制单位对环评文件进行修改;在收到修改完善的环评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单位提交评估意见。

2、以函审的方式进行技术评估的项目:

在收到完整的环评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并向委托单位提交专家意见以便编制单位对环评文件进行修改;在收到修改完善的环评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单位提交评估意见。

四、简化建设项目环境监测受理程序,缩短监测时间

一、简化受理工作程序

1、凡所有外来环境监测工作项目,由站分管环境监测工作的副站长或项目负责人受理和洽谈。

2、凡委托单位在资料提供俱全和现场监测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及时与被服务单位签订协定,并建档登记。

3、项目受理后一次性告知委托单位有关工作程序、内容、收费清单及监测报告提供时间。

二、缩短项目完成时限

加油站评估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项目后评价 苏里格气田 应用

项目后评价是评价预期的投资收益与目标是否达到,找出预期目标与现实结果之间的偏差,分析其原因,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为公司实现项目全过程管理,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起到积极作用。

项目后评价常用方法有对比法、因果分析法、调查法和成功度法等,其中,对比法是投资项目后评价最常用、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方法,对于具体的项目,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后评价工作要求,选择合适的方法,一般一个项目后评价需要几种方法组合运用才能达到很好的分析效果,在进行长庆苏里格气田后评价工作中主要采用了前后对比法。以苏6、苏36-11区合作区块为例,在项目建成投产、竣工验收一年半后,对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客观的分析和评价,总结建设项目全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提高未来项目的决策、实施、管理水平,准确把握投资方向,提高投资效益。

1.苏里格气田概况

苏里格气田是我国陆上探明储量最大的整装气田,位于长庆靖边气田西侧的苏里格庙地区,行政区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鄂托克旗和鄂托克前旗,勘探面积约4×104km2。气田具有典型“低渗、低压、低丰度”和严重的非均质性特征,初期产量高、压力高,但单井控制储量少、压力下降陕、产量递减快,开采难度世界罕见,国内外尚无该类气田开发可供借鉴的经验。

2005年底,按照集团公司“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快苏里格气田开发步伐”的指示精神,长庆油田在苏里格气田实施了国内全新的“5+1”分区合作开发模式。长庆石油勘探局做为“5+1”合作开发单位之一,参加了苏里格气田苏6、苏36-11区的合作开发。合作开发模式为:长庆油田分公司提供合作开发区块天然气资源的勘探成果和开采权,并统一负责气田集气干线、天然气净化厂等产能骨架工程建设,长庆石油勘探局负责中标区苏6、苏36-11内的投资、气田建设、开发和管理,合作区生产的天然气交长庆油田分公司统一销售。长庆油田分公司以年度交气总量为基数,扣除7%作为“前期费用回收气”后,剩余天然气交气量按照0.8元/m3与长庆石油勘探局结算。

主要建设内容:在苏里格气田苏6、苏36-11区块部署钻井180口,新建天然气生产能力9.0×10×m3/a(其中弥补递减产能1.0×103m3/a);在此期间,计划生产天然气2.79×108m3。

该项目自2006年4月开始实施,至2007年12月底竣工投产,建设期为2年。共钻井166口,建成集气站8座及相应配套系统,建成天然气生产能力8.79×108m3/a,在此期间,实际生产天然气4.80×108m3。

2.项目的效益评价

2.1建设投资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2006年及2007年投资xx万元,建成天然气生产能力9.0×108m3/a,亿方天然气产能建设投资xx万元。实际竣工决算投资xx万元,建成天然气生产能力8.79×108m3/a,亿方天然气建设投资xx万元。项目竣工决算投资比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投资降低3183万元,降幅为2.5%;项目竣工决算投资比初步设计概算投资降低xx万元,降幅为11.4%;实际竣工决算亿方天然气产能建设投资是可研报告估算投资的90.7%。

由于合作开发项目部能严格执行长庆油田制定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各项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相关的采购、服务项目均实行招标或议标招议标;对中标单位实施合同管理,结算价格均未超过合同价;地面建设注重不断优化流程、简化方案,所有工程结算前均经油田审计部门复核。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做到了决算低于概算,概算低于估算,使建设投资得到了有效控制。

2.2经营及效益

2006年、2007年属于建设期,在建设期间采取边建设、边生产的做法,共生产天然气4.80×108m3,为可研报告预测同期产量2.79×108m3的172%;销售天然气4.56×108m3,实现销售收入xx万元,为可研报告预测同期收入xx万元的160%;税后利润总额xx万元,为可研报告预测同期税后利润xx万元的151%。

2.3财务效益

苏6区块:可研报告预测的内部收益率为8.01%,后评价预测的内部收益率为5.76%,比可研报告降低了2.25个百分点,内部收益率降低的幅度为39.06%。评价期财务净现值-15343万元,与可研报告相比,财务净现值由正变负;投资回收期为14.64年,与可研报告相比,推迟了1.35年。

苏36-11区块:可研报告预测的内部收益率为9.2%,后评价预测的内部收益率为9.06%,比可研报告降低了0.14个百分点,内部收益率降低的幅度为1.52%。评价期财务净现值10570万元,与可研报告相比,提高的幅度为10.95%;投资回收期为11.62年,与可研报告相比,提前了0.04年。

造成后评价经济效益与预期目标产生较大差异的原因,是可研报告经济评价中,未考虑长庆油田分公司收取天然气商品量7%的“前期费用回收气”这一因素,致使评价结果偏于乐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财务收益,使产量较低的苏6区块销售收入下降了10.55%,财务净现值变为负值,财务内部收益率低于基准收益率(8%),该区块的开发在经济上已不可行。但苏36-11区块由于产量较高,受“前期费用回收气”的影响相对较小,内部收益率虽有所降低,但财务净现值有所增加,投资回收期略微提前。

3.主要经验

长庆油田分公司在苏里格气田合作开发前,开展了大量的前期评价工作,为气田合作开发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组织编制了《苏里格气田开发规划》。从地质、钻井、采气工艺、地面流程、开发技术政策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分析和论证,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按照开发规划,需出资修建天然气处理厂、集气干线及气田干线道路,有效避免了各中标企业无序重复建设,大大降低了项目的建设投资。

3.1市场化运作是苏里格气田规模经济有效开发的关键

发挥全社会资源,打破地域的限制和内部体制的桎梏,实现优势资源整合,使大量工程技术服务队伍自发的云集苏里格,为苏里格气田的有效开发创造了条件。

3.2“六统一、三共享、一集中”是苏里格气田规模经济有效开发的前提

经过不断探索,苏里格气田“5+1”合作开发形成了“统一规划部署、组织机构、对外协调、技术政策、生产调度、后勤支持”的“六统一”和“资料共享、技术共享、信息共享”的“三共享”及集中管理的“一集中”合作开发管理模式,从而将各自独立的合作方融为一体,形成了强大的建设合力。

3.3技术集成创新是苏里格气田规模经济有效开发的核心

在苏里格气田的开发过程中,针对其特殊地质条件,形成了井位优选、快速钻井、分压合采、井下节流、井间串接等12项开发配套技术,使气田开发成本降低、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3.4标准化设计、模块化建设是苏里格气田规模经济有效开发的手段

通过标准化设计,大大地提高设计效率,2009年产能建设中,气田标准化设计达到100%,油田标准化设计达到90%以上,标准化使设计图纸复用率达到95%以上;通过实施模块化建设,使气田场站建设速度大幅度提升,建设周期明显缩短,单站工艺安装施工工期由原来的45天降低到25天,总体有效工期由原来的110天降低到50天以内,站内作业工日数减少60%,推行标准化设计、模块化建设不仅使气田井站建设的施工周期缩短一半以上,地面建设的成本费用也大大降低。

3.5低成本战略是苏里格气田规模经济有效开发的保证

苏里格气田开发过程中,各合作单位始终坚持树立每个环节都要控制成本的思路;树立与单井有关的投资都必须严格控制成本的思路;树立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控制的思路。目前,苏里格气田单井综合成本较开发初期1300万元降低至现在的800万元以内,下降38%,闯出了一条低成本开发低渗、低压、低产、低丰度气田的新路子。

3.6数字化管理是实施苏里格气田规模经济有效开发的保障

苏里格气田实施数字化管理后精简了组织机构、减少了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安全性、降低了操作成本。以1座辖井50口的集气站为例,采用普通管理模式,需要4名员工,2台车每3天巡井一轮,年运行费用约50万元左右;通过实施数字化管理,只需安排2名员工,1台车每15天巡井一轮,每年每站至少节约运行费用25万元,当达到100亿规模时,60座站可节约运行费用1500万元左右,同比原用工总数减少1100人。

4.问题及建议

4.1问题

项目经济评价时未考虑长庆油田分公司扣除7%的天然气作为“前期费用回收气”这一因素,至使评价结果偏于乐观,前评估报告也未能发现和指出经济评价中这一缺陷。

4.2建议

4.2.1建立合理的气井间开制度。深入研究气井在气藏中所处位置,根据动态监测资料,找出不同类型气井生产规律,建立合理的气井间开制度,为合理安排气田产量,制定月度、年度天然气生产计划提供依据。

4.2.2建议对现有气井资料进行复查,不断深化储层研究,为挖潜稳产提供依据。若能少钻新井又达到稳产目的,则能进一步提高气田开发效益。

4.2.3应加大丛式井的推广力度,使丛式钻井技术成为苏里格气田合作开发的重要配套技术。

5.结语

继第一期合作开发取得成功之后,2009年第二期合作开发也全面启动。目前苏里格气田的日产量已经超过2000万立方米,2010年将实现年产100亿立方米,2013年苏里格气田将具备年产200亿立方米的生产能力,届时苏里格气田将成为真正的大气田。

加油站评估报告范文第4篇

本年度,在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我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水平,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承担《安徽肥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水泥厂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500千伏广德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等项目水保验收报告编制任务,其中,广德项目已通过了安徽省水利厅组织召开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会后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并取得了验收鉴定书。

承担《华能国际安庆怀宁龙池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安庆三50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安徽省淮河流域西淝河等沿淮洼地治理应急工程淮南市境内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安徽裕溪闸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驷马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滁河四级站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安庆石化年产800万吨炼化一体化配套成品油管道工程配套油库(二期)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等项目的水保监测任务,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按计划进度实施。

加油站评估报告范文第5篇

第二是人为扩大企业坏帐额,造成企业虚亏实盈。企业对应收账款的追讨不力,人为扩大应收账款的坏账额,以达到核销资产的目的。这类情况在工、商企业中比较多见,主要原因是企业管理不善,但是不能排除个别企业有舞弊行为发生。对于企业上报的这部分“待处理财产损失”,必须谨慎对待,审计查实,关键问题在于是否有核销资产的控制机制。

第三是遗漏企业无形资产及帐外资产。在改制过程中,部分拥有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专利、专有技术的企业,往往容易漏估、低估这部分无形资产的价值,尤其是自主开发的专有技术,经营过程中取得的特许经营权等。因为一般情况下企业账面没有反映这部分资产的价值,外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很容易遗漏。但是,国资委早有明文规定,审计机构、特别是评估机构应当加以重视。

第四是职工安置欠妥善。在这个问题上,各方面往往较为关注原企业的职工利益是否得到保障,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是否得到经济补偿等等。在实际的案例中,不少企业出现了原有职工投诉、上访情况,其原因是改制后企业(包括改制企业的投资者)占用了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或补偿金不足等。职工的问题解决得不好,往往会拖累整个改制的进度。

加强监管控制改制风险

企业改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出资人、债权人、企业和职工等多方利益。改制的关键在于对政策的把握,以及处理好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参与改制工作的各方都要充分重视这项工作,既要积极探索创新改制的途径和方式,又要按照政策法规有序进行。

首先要注重企业改制的过程控制。企业改制的政策法规已经相当明确,已基本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规范程序,关键在于执行。

执行过程要抓好“两点一线”,才能提高“执行力”,即:

“方案审核”关键点——明确有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

“备案、核准”关键点——国资委把关;

“一条全过程流程控制线”——即国资委、主管部门、中介机构加强过程中的沟通、协调,使国资委了解掌握全过程情况。

其次是企业改制工作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一般情况下,集团公司都设有内部审计或资产管理部门,内部审计和资产管理部门对所属公司的资产情况、管理状况比较了解,在审计、评估过程中应通过他们能更多了解被改制企业的历史和现状,取得这些部门的支持配合,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使改制的方案、整个流程以及审计、评估的结果更全面、更准确,避免不必要失误。

最后,妥善做好改制企业的职工安置和后续发展工作。企业改制过程必须依法按程序操作,做到明晰产权、理清家底、堵漏查弊、合理合法。在资产监管上不含糊,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多为企业增加后劲着想,在关上资产流失这扇“门”的同时,打开鼓励企业发展的“窗”。

企业改制中勿遗漏特许经营权评估

a企业列入某区年度企业改制名单,主营业务为商贸,是一家小型微利企业。同时,该企业还经营着一家非独立核算的小型加油站。初定改制方案为:由该企业经理受让公司股权,职工全部留用。企业未申报无形资产,按常规该项目并无任何悬念。经审计评估后,报当地国资办审核备案。

国资办在审核中仔细查阅了上报的相关资料,发现该企业职工普遍文化水平较低且年龄老化,由于市场因素效益并不理想,主营商贸业务连年亏损,唯有加油业务营利不错。经过分析,审核人员认为:主营业务虽然亏损,但加油业务盈利不错,而加油站必须持特许经营证才允许营业。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特许经营权属无形资产,不能漏评。于是该评估报告退回评估公司重评,评估公司经实地调查,重新进行评估,将原来漏评的特许经营权价值补上,使企业的真正价值得到了体现。

案例分析:

在实践中,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越来越多地为国资部门和中介机构所认识,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不能遗漏,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财务监管方面,国资监管部门有文件明确规定,有备案审核这一道关卡,如果中介机构也有这一意识和责任感,成为国资委的助手,那么,财务监管就不是一句空话了。

企业改制中应严格审核国有股权转让价格

b企业被列入某区年度企业改制计划名单,该企业为小型建筑类施工企业,盈利水平一般,母公司欲将80%的国有股份转让给公司总经理王明,集中精力和资源将母公司的主营业务搞好。

该企业于2000年成立,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出资400万元占总股本的80%,自然人张利出资100万元占总股本的20%,为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张利提出退出资本,经审计、评估后公司净资产为700万元,20%的股份转让价格为140万元,由公司管理层受让,并办理了合法手续。

2006年末,该企业依照主管部门和国资办的要求启动改制程序,经方案报批、审计、评估、备案审核等程序,评估报告确认该公司的净资产值为1000万元,80%的国有股份初定转让基准价为800万元,并通过公开产交易程序办理。

但股权受让人王明对基准价提出异议,认为2000年国有资本初始投资不实,要求审计、评估机构修改报告,并在报告中披露国资400万元为虚投,交易基准价应为400万元(800减去400)。

对此异议,国资办汇同主管部门和审计机构,认真审核了该公司原始出资和中途股权变化的资料,认为原来的投资认定是正确的,不予采信王明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