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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经济论文

公共经济论文范文第1篇

1、市场经济发展

提供了根本动力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代,公民的一切生活资料都有政府来调拨和统筹,“完全服从组织安排”是公民的普遍政治思想。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得以建立和快速发展,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公民利益需求的多样化,也出现了代表不同利益的群体,因为涉及到自身利益,他们对政府的政策法规也较为关注。于此同时,传统政府管理体制的变革也为公民政治参与提供了基础。此外,健全的法制环境也为公民参与提供了法律保障。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制环境也不断完善,公民的权利与利益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2、政治现代化

提出了公民参与行政管理的需求政治现代化已经被社会普遍接受,其本质就是国家权力的权威化和公民参与的扩大化。从民主角度看,公民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也越来越意识到自己在公共行政中的主体地位,并且公民也会向政府充分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意愿,以期公共行政能充分满足自己的需求和利益。而从法制角度看,公民在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法令时,也必然会通过多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力和利益,这其中也包括对公共行政施加影响,以使各项政策能够对自己有利。可以看出,政治现代化也提出了公民参与公共行政的要求。

3、部分公民思想意识的崛起

激发了公民参与公共行政的想法在当今社会,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教育。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为我们的社会输送了很多社会精英。因此,社会中成员的整体素质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这些成员大多接受过高等教育,因此,他们的思想观念变得比较先进、开放与民主,因此便提出了主动参与公共行政的意愿,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开辟一种新的参与方式。

二、公共行政中公民的参与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逐步进入了民主社会,接受民主政府的领导。在民主政府里,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不再像以前那样,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公民参与公共行政事业是一种被动参与,公民在公共行政的关系中处于一种劣势的地位。现如今,公民的主动参与成为了公共行政中必要的条件。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公民的这种主动参与便有了不一样的内涵。但是在目前的社会制度下,政府及一些相关的政策法规并没有真正为公民提供适当参与的空间,从而使得目前的公民参与只是一种形式或是间接的参与,而没有变成公民的实质权利,公民也没有真正享受到主人翁一般的待遇。公共行政中公民真正的参与过程应该是由公民与行政人员一起投入公共行政事业当中,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在团体与私人利益之外的共同合作、协调发展的过程,公民与公共行政这两者之间应该是一种合作的关系。在这种合作的基础上,行政人员与公民首先要改变传统的参与状态,公共行政人员应该改变以往的行政管理者思想,要树立人民公仆的形象,尽心尽力为公民做好服务工作。而公民也应该改变以往被领导、被管理的心态,在对待一些公共行政工作上要主动参与其中,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重新思考行政人员和公民这二者的基本角色及彼此间的关系,才可能进行有效的公民参与,从而促进公共行政事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三、公民参与公共行政的两种模式之间的比较纵观

公共行政发展中,公民参与其中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直接参与,另一种是间接参与。直接参与是一种真实参与的过程,是一种基于公民个人意愿的深入而持续的参与行政的过程,以便通过公民对一些行政决策或者行政服务的参与了解,发表个人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可以影响某种行政行为或政策情境。在以往的一些行政学研究中就曾经假设过:公共行政与界定形成社群及社群中的公民角色与地位,具有最直接的关联性。而事实上,公共行政学科的最初目的,就在于帮助协调统治与权力之间的关系,以及公共行政部门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公民如何参与公共行政管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等问题。因此,在开展公共行政的过程中,由于公共行政人员和公民对于自身的权益认识不清,所以才导致了公共行政一些角色、权益的错位。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的民主意识逐渐增强,公共行政的服务理念也逐渐增强了。于是,公民开始逐渐地转变自己的思想,希望能够直接参与进公共行政过程之中,也希望把自己最真实的想法反映在公共行政过程中,也需要有足够充足的时间去进行相关信息的了解。而随着社会民主化程度的提高,行政人员的职责逐渐由以前的领导者变成了服务者。他们的职责变成了帮助、协调民众认识问题真相、在作出一些决策时,通过开展听证会等方式,以维护民众的权益为前提,与民众共同做出决定。事后,对于一些决策的制定、落实情况,也需要公民对其进行反馈,以利于公共行政单位下次的决策更加明智。从以上对于行政人员与公民之间职能、关系的转变,我们了解到,这两者在参与的过程中是合作的伙伴关系。两者之间的相互协调才更能促进公共行政事业的发展。但在二者协调的过程中,也难免出现一些人对于这个问题的质疑。比如:政府较之以前在决策的过程中增加了公民参与的程序,会不会因此而增加行政人员的负担,增加公共行政事业单位的开支。答案是否定的。不仅不会增加负担,反而会使社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公民也会生活得更加有尊严。在传统的公共行政参与中,公民只是一个倾听者,没有判断权,也没有决策权,对于最后的决定公民也无权进行干涉,无权表达自己的看法。但是在直接参与模式中,公民改变了以往的思维模式,在这样的过程中,不只是作出判断还要直接参与决策的过程,从另一方面来说没有增加行政人员的负担,事实上反而分担了行政人员的繁琐工作,也使得公共政策的质量变得更高,从而最终获得双赢的局面。这样一种直接参与的模式最为重要的是,通过这样的决策程序,决策的结果是真正具有公共意义的,是符合普通公民极大的意愿的。行政人员在上述这两种直接和间接参与模式中,实际上均扮演着中介的角色,行政人员连接着公民与行政组织,并对这两者进行组织协调。但这两种模式最大的不同在于,传统的间接参与模式是由先前已经存在的行政管理制度和程序来决定的,这都是根据除公民以外,其他因素来决定的,因而不具有公共效益,公民也无法参与其中。相对而言,直接参与的模式是直接由公民与行政人员一起来组织议题,了解议题内容,分析如何解决等问题,公共行政组织提供给公民有效的广泛的参与空间。

四、实现公民参与公共行政的途径

公民参与公共行政,不是单方面因素就可以实现的,这需要政府与公民双方的共同努力和社会氛围的营造才能实现。因此,为实现公民参与公共行政就需要从政府、公民、社会等方面进行思考,研究出有效的途径来提高公民参与公共行政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从而使整个社会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

1、政府推动公民参与公共行政政府在转变

公共行政的价值取向方面负有重要的责任,政府的参与将会有效推动公民参与公共行政。这其中,包括:(1)由以效率为中心向以公民为中心转变。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事务的复杂化,传统的公共行政体制无法满足要求,出现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等问题,且对行政效率的片面追求也破坏了社会公平,且公民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因此,为促进公民参与公共行政,政府需要以公民为中心,以公民的需求和利益为根本点,重视对公民权利的维护。(2)由追求部门利益向追求公共利益转变。公民参与公共行政实际也是公民与政府进行沟通、协调、合作的过程,而公民对政府的信赖和信心是建立在政府关注公共利益这一前提下的。只有满足这一前提,公民才有可能积极地参与到公共行政中。(3)逐步完善公民参与公共行政的制度。目前,我国的各项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推进公民参与公共行政,必须加强公民参与的制度建设。即,在尊重公民权利的前提下,建立必要的法律法规,从法律上明确公民参与的范围、内容、方式等,并对可能发生的例外情况进行约束和控制,做到有法可依,用法律来规范公民参与公共行政。此外,还有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渠道和政策,以保证信息透明。(4)提高公共服务部门员工对于公民参与的积极性。在公共行政部门中也会存在很多有理想有抱负的工作人员。但是他们一直处于那种先前的行政程序之中,所以他们的思维也开始变得固化了。对于公民参与公共行政变得一脸漠然。这时便需要提高这些员工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使他们了解公民的参与式管理不仅不会对他们造成负担,反而会减轻他们的负担。这是一种更为开放合理的公共行政治理方式,在这种方式的指导下,它会使单位更加注重人性的价值。(5)充分发挥官员的积极作用。对于公民参与公共行政事业,在一些大中城市,公民的参与意识比较强,而在一些基层,公民的这种意识便相对缺乏。这时便需要这些官员对公民进行很好的解释和积极地引导,使他们了解自身的权益,提高他们公共行政的参与度。相信有官员的介入,公民在这方面的意识会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6)通过多种形式来提高公民在公共行政中的参与度。公共行政部门可以通过公民在网上网下的投票、民主对话、座谈会等新型形式实现公民参与公共行政,调动公民行政参与的积极性。

2、通过公民自身的努力来推动公民参与

公共行政公民作为公共行政另外一个主体,对于参与公共行政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公民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努力推进公民参与公共行政:(1)培育公民的参与意识。在这方面,公民可以通过社区工作来培育公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在参与社区工作的过程中,公民会去关心、参与社区范围内的公共管理,并在这个过程中提高参与意识,并逐步内化成为公民的责任。(2)提高公民的参与能力。在这方面,可以利用非政府组织来提高公民的参与能力。利用非政府组织,将公民由社区关系扩大到社会环境中,并促使公民主动参与公共事务,追求社会公共利益。在这个过程中,利于公民提高对组织运作的认识,并逐步提高公民参与的能力。(3)培育公民参与的政治文化。通过培育公民参与的政治文化,加强对公民的政治教育,逐步增强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民主意识、平等意识、法制意识等,以有效引导公民主动参与公共行政。

3、社会需要营造公民主动参与

公共经济论文范文第2篇

1城乡经济二元结构下的社会发展

不均衡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持续加速,二元化经济基础下导致教育的城乡二元分化,集中体现在二者难以接受同等优质学前教育。相对于农村学前教育状况而言,城市区域的财政支持、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都明显处于优势地位。同时,城乡幼儿教育水准的不均等带来其个体发展的鸿沟,间接导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日益增多。

2教育政策中的“城市偏向性”

城乡幼儿教育差距的根源就是二者对公共资源占有的不均衡性,公共资源由位于城市的政府部门进行分配。“城市偏向”的公共教育政策引发了城乡幼儿教育财政注入的巨大反差,城市幼儿教育在公共资金的支持下快速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发展却受各方面因素掣肘停滞不前。以教师待遇为例,城市幼教积极落实其教师地位和待遇,实行资格准入制,幼师在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等方面与小学教师同等待遇;农村幼教则大多数无编制,非在编教职工的工资基本依靠收取保教费来解决。辽宁省调查统计数据显示,160%的农村幼师月工资在300元以下,37.22%的幼教月工资在301—500元之间,非在编幼师中高达983%享受不到社会保险,农村幼师的待遇得不到保障。

3幼儿教育属性的界定与公共产品

供给原则相悖幼儿教育具有一定的私人产品的排他性和竞争性,决定了它可以由市场来提供;与此同时它又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政府应该给予大力的支持并保证其健康发展。此外幼儿教育还存在利益外溢性,高质量幼儿教育的消费者还会回益与社会。2012年中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乡村人口为64222万人,占全国人口的47.43%。据此估算农村幼儿总数占全国幼儿的50%以上,形成大量幼儿教育的需求群体。当前农民工子女随父母进城的仅占总数的20%-30%[3],留守儿童的适龄需求数量巨大,农村地区应该有更多的公办园来满足民众的需求。虽然农村幼儿园的数量不断增加,2012年累计63091所。但是从办园主体来看,27%由主办教育部门、10%由村集办,2%由事业单位主办,超过半数(61%)属于民办园,办园机构比较复杂,对幼儿教育的城乡均衡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4农民自身经济困顿与教育公共选择的缺失

我国农村税费改革之前,农民是农村幼儿教育的事实承担者。对大多数农村家庭来说,收入水平不高仍是其子女入园的主要障碍。2012年中国农村人均居民纯收入7917元,其中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16.3%,家庭经营纯收入增长9.7%,财产性收入增长9.0%,转移性收入增长21.9%�,农村家庭用于子女上学的费用寥寥无几。

二公共经济视角下促进城乡幼儿教育均等化的对策

1重塑公共经济理念

均衡配置幼教资源现阶段中国努力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必须将有限的经费进行城乡分配的合理化,充分考虑到补偿性公平,对农村幼儿教育实行倾斜化政策。一方面中央、省级政府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转移支付的力度,另一方面加大县级财政在该项目上的投入,以有效解决农村幼儿教育发展所面临的经费问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投入公平,不断完善县、乡、村的幼儿园网络,扩大农村公立幼儿园的覆盖面,重点关注农村,实现城乡平衡,将普惠的阳光洒向最需要的地方。

2明确政府职责

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政府在幼儿教育监管的过程当中,必须明确自身职责。首先公共部门要对生均占地面积严重不足的幼儿园应监管改建,对园舍条件不符合规定的村办园进行改造,严格把持幼儿园招生人数以适应生均活动需求;其次必须依照实际情况合理调配物资配置,改善农村地区的办园条件;再次以中小学校园布局调整为机遇,针对偏远农村地区,重新配置教育资源,调整出部分闲置学校用于开办幼儿园,以此来改善农村幼儿园资源缺乏的困境。

3发挥社会力量

供给主体多元化政府要加强对参与提供学前教育服务的民办幼儿园资质的鉴定,合理运用奖励机制以及契约机制让幼儿园在竞争中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质量。通过招标活动选择最合适的教育中介组织提供服务,扩充农村幼儿教育的优质资源,减小城乡幼儿教育的差距,让农村适龄幼儿在有学上的基础上,保证所受教育的质量。

4渠道多样化

强化农村师资队伍建设要提升农村幼儿教育的质量,就必须提高农村幼师的专业水平和专业素质。首先要明确农村幼师的身份与地位,向农村地区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注重提高农村学前教师待遇,确保农村幼师队伍稳定。其次保证农村幼儿教师的数量需求,将农村幼儿园师生比维持在合理的范围内,缓解幼儿享受优质教育机会公平矛盾,加快实现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公平”的目标。再次改善农村幼儿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提高对农村幼师甄选、聘用的资质要求,提升农村幼师的专业水准,通过多元化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素质。

三结语

公共经济论文范文第3篇

北部湾经济区相对于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经济区而言,区域一体化程度较低,公共政策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和冲突,主要体现在区域政策目标、政策工具、政策效益等几个方面。

(一)区域政策目标

冲突国家对北部湾经济区的定位是在立足北部湾独特区位优势的基础上,服务“三南”(西南、中南、华南),沟通东中西,面向东南亚,充分发挥其桥梁和平台作用,加强与东盟国家的交流与合作。这样的区域定位要求相关地方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实现区域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协调发展。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北部湾经济区相关政府在制定区域公共政策时会有意识地参照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的发展模式,然而其以资源优化配置为主要手段的发展并不完全适用于北部湾经济区。作为与东盟国家沟通合作的门户,北部湾地区制定公共政策的目标导向应转向“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区域一体化进程,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等方面。

(二)区域政策工具

冲突政策工具即公共政策主体在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过程中所依据的方式或手段,简单地说,政策工具就是达成政策目标的手段。为实现同一政策目标,政府可能运用多种政策工具。如在区域招商引资方面,可分为鼓励性政策工具和控制性政策工具。其中鼓励性政策工具包括直接援助(减免税收、优惠贷款、投资倾斜等),间接刺激手段(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区域企业奖励政策、征地优惠政策等);而限制性工具则正好相反,主要包括增加企业税收、禁止污染企业进入、限制贷款额度等。北部湾经济区尚处于发展之中,相关地方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使用鼓励性政策工具偏多,其目的是通过大量的优惠政策吸引外资,从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而在近几年的发展中,由于限制性政策工具运用较少,大量污染性企业进入,使北部湾区域环境破坏严重,整体竞争力依旧不高。

(三)区域政策效益

冲突同一项公共政策可能存在不同方面的政策效益,在无法有效均衡各方面政策效益的时候,公共政策冲突就会产生。例如,一项公共政策可能会极大地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但是同时也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北部湾经济区在发展之初引进了大量的船舶制造企业、化工企业等重工业,在促进区域发展的同时导致了区域严重的环境问题。当一项公共政策在不同效益间发生矛盾的时候,个别执行者往往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一面,通过曲解政策、肢解政策来钻政策的“空子”。此外,政策效益冲突不仅局限于同一政策之中,在不同政策之间或不同政策制定部门之间也会存在不同程度的效益冲突。

二、区域公共政策冲突的形成原因分析

任何政策在制定到执行的过程中都充满了冲突,但政策冲突也不完全是消极的,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策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能够激发政策系统的活力,促进政策不断完善。作为普遍存在的政策冲突现象,其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区域政府的自利性

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策主体的素质,政策主体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代表者,其行为出发点本应是大公无私的,然而在现实社会中,政府却扮演着“理性经济人”的角色,追寻着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从“公地悲剧”“囚徒困境”等理论我们可以看出:一些个体看似最优的选择,并非集体的最优选择,个体的理性行为往往会导致集体的非理性后果。由于一些部门的自利性导致的公共政策冲突现象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地方政府的形象与政策的执行效果。目前,北部湾经济区内各市一些部门为争夺有限的利益,各自为政现象严重,公共政策冲突时有发生。例如,在港口建设方面,北海、防城港、钦州三市具有相同的区位优势,都有发展大型港口的条件。因此,三市为争夺资源互打“价格战”,分别制定了不同的优惠政策。这样的利益竞争不仅导致主港口吞吐量下降,货物分流,还使公共政策冲突严重,影响了经济区区域一体化进程。

(二)区域政府职能交叉严重

区域政策一体化程度不足马克斯•韦伯提出的官僚科层制倡导政府行政人员要绝对理性,试图用无数的规章制度和部门设置来严格规定各自的职能权限。然而,现代官僚制在运行过程中,由于职能机构的扩张,一些部门职能变得不明确,遇事相互推诿现象严重。在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由于一些地方政府之间或一些政府各部门之间职能交叉严重,机构间缺乏一定的沟通与协调,导致公共政策在制定之初就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这种源头上的政策偏差为执行过程中公共政策冲突的产生埋下隐患。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区域内部分地方政府职能不明确,政策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就存在一定漏洞,使政策冲突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纠正。

(三)区域政策信息的阻隔

政策信息的公开与共享是政策过程良性运行的基础,政策信息阻隔可能会直接导致政策冲突现象,甚至造成政策失败。政策信息阻隔的弊端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政策信息阻隔会影响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公民参与。公民参与体现了社会主义参与式民主的理念,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引入公民参与更是政策民主性的体现,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政策的科学性,利于政策的顺利推进和实施。政策信息的公开透明是公民有效参与的前提,信息的阻隔能够直接降低公民参与的程度和水平,导致政策本身缺乏科学性,引发政策执行主体与目标群体的冲突。其二,政策信息阻隔影响各地方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在地方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过程中,有时需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就更加需要各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保持信息的畅通无阻。然而,信息的阻隔使各政府部门间无法实现信息相通,形成一个个“信息孤岛”,从而导致政策冲突的产生。

(四)区域政策冲突的监控与预警机制不健全

当公共政策开始出现一些不协调状态的时候,即为政策冲突的初级阶段,只要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解决,就不会造成较大的对抗斗争等深层次的冲突现象。政策冲突治理的成本远高于对冲突的监控和预警,所谓“防范于未然”。北部湾经济区还处于发展之中,区域一体化程度有待加强,尚未形成覆盖整个区域的庞大的监控与预警系统,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政策冲突无法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导致冲突进一步恶化。

三、区域政策冲突的治理机制

研究适度的政策冲突在一定程度上可带来积极作用,但总体而言,政策冲突的危害还是十分巨大的。政策冲突不仅可能直接导致政策失败,造成资源浪费,而且会破坏政策的统一性,削弱政府权威,影响政府形象,甚至可能造成诸多社会问题,阻碍社会和谐。基于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政策冲突问题进行治理。

(一)构建利益协调机制

有效协调区域政府间的利益关系俗语有云“: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公共政策冲突的本质是利益的冲突,区域政府间的利益未得到有效协调是产生政策冲突的根本原因。因此,构建一个区域政府利益协调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其一,要建立利益表达和沟通渠道。如2009年将北海、防城港、钦州三个港口统称为北海港,实现“三港合一”。“三港合一”之后,三市政府针对“三港”开发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得到统一,但是需要有效地平衡三市之间的利益关系,才能避免由于利益分配不均衡引发更大的冲突。政府的自利性导致政策冲突的产生,若政府的利益可以得到表达和沟通,那么就会促进政府之间的政策合作,减少政策冲突。其二,要完善利益纠纷解决机制。可建立一个区域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调解区域内政府之间的关系,当出现利益纠纷时,能及时出面调解。同时,可以引入非政府组织的力量来缓解利益冲突和矛盾。政策冲突的解决方式是融合,而非妥协或者争斗、对抗。非政府组织作为社会发展的润滑剂,可通过非政府组织论坛、政府合同承包等方式缓解政府之间的利益纠纷。其三,应建立一个利益补偿机制。在实际过程中,由于在不同地方之间的发展机会不均等和经济实力不均衡,政策制定的出发点往往是有利于自身的政策,对其他地区考虑不周,而这往往是政策冲突产生的原因。这就需要一个利益补偿机制来平衡发展过程中各方的利益所得,减少因利益争端而产生的政策冲突问题。

(二)理顺政策制定机制

公共政策出现冲突是政策制定体制存在漏洞、尚不完备的体现。在体制较完备的环境中,各政策制定主体的职能划分较为清晰,责任明确,任何一项政策都在法定的程序中运行,政策边界清晰,不存在政策界限模糊和管理真空等现象,公共政策冲突产生的可能性就会大为减少。首先,应明确区域政策制定部门的职能权限。职能划分不清是产生政策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因,要想从源头上减少政策冲突,就必须摒弃传统的官僚主义,构建理性官僚制,严格划分各部门的职能权限和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其次,要加强权力监督体制。行政权力缺乏有效监督与政策冲突的产生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有利于规范行政权力的使用,减少权力滥用现象。最后,要加强政策制定主体的能力建设。政策制定主体即相关政府部门及其公务人员,其中,政府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效果。政府公务人员必须明确自身的角色定位,扮演好人民公仆的角色,并不断强化自身的角色意识。

(三)加强区域政府间的政策合作

构建政策部门整合机制政策整合,即对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政府职能边界问题、交叉问题进行统一整合,并采取有效机制进行管理。政策部门整合机制运用“整体性治理”的理念,在明确各部门职能的基础上,通过区域间、部门间的政策协调与合作,对一些职能边界不清的公共政策问题进行跨区域、跨部门的综合治理。例如,在政策制定环节,加强区域政府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北部湾经济区包括南宁、北海、钦州等六个城市,每个城市的地区优势以及发展模式存在一定的差异,政府部门会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公共政策,导致一些区域公共问题往往出现无人关注、边界模糊等现象。基于此,可成立北部湾区域政策制定委员会,各市政府政策制定机构派代表参与,建立一种联合决策制度,统一制定区域的公共政策。2013年,广西提出“两区一带”“双核驱动”的战略取向,这是一种全新的区域政府合作模式,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区域政府间的政策合作力度,提升区域政府间联合决策的水平。

(四)构建区域政策信息共建共享机制

公共经济论文范文第4篇

公共经济学是研究公共部门经济行为的科学,公共部门包含了各级政府、政府投资和控股的国有企事业和金融机构,因此国有企业一直是公共部门研究的重要对象。腐败是指公共部门负责人利用制度漏洞,通过掌握的信息和职位优势对公共利益的破坏。这里,公共部门负责人可以是政府官员,也可以是国企高管。腐败表面上是政治问题,但从根源上看也是经济问题,腐败的公共经济学阐释就是要从经济基础的角度探讨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源。

(一)国企腐败的“经济人”假设推理“经济人”假设是公共经济学最基础的理论出发点之一。该理论认为任何人都是“经济人”,当然国企高管也不例外。“经济人”在社会生活中均有自利和理性的两种选择。自利导致每个人都尽最大可能追求个人经济利益最大化。理性导致每个人在追求个人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将根据自己的行为准则,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展开。如果这一行为准则符合大众利益,这将有利于整个社会,否则将会给社会带来危害和腐败。腐败能给国企高管带来腐败收益,同时也给他带来腐败危害或腐败成本。作为“经济人”,只有腐败收益大于腐败成本的时候,才会有腐败的动力。

1.腐败的收益分析。腐败预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腐败预计收益E=E1-E2==P1×R1-P2×R2其中:E1:腐败不被查处的获利;E2:腐败被查处后的损失;P1:腐败不被查处的概率;P2:腐败被查处后损失的概率;R1:腐败不被查处的收益;R2:腐败被查处后的损失。在非法制社会中,P1>>P2,R1>>R2,这会导致腐败收益为正,甚至相当高;而在法制社会中,情况恰恰相反,腐败收益可能为负。这就能解释为何发达国家能比较好地抑制腐败,而一些新兴市场国家会成为腐败的重灾区,甚至导致政权更迭,民不聊生。

2.腐败的成本分析。腐败既有经济上的成本上的付出,也需要承担精神压力。腐败成本计算公式如下:腐败成本C=C1+C2=f1(l,m,n)+f2(p,q,r)其中:C1:为腐败交易成本,l,m,n分别为腐败所需要消耗掉的人力、物力和财力。C2:为腐败心理成本,p,q,r分别为腐败被查处的概率、腐败发生频率、腐败处罚强度。3.腐败的收益—成本分析。国企高管作为“经济人”,在腐败前一定会计算收益—成本。当腐败预计收益E>腐败成本C时,才会实施腐败。腐败预计收益E<腐败成本C时,腐败将变得没有意义。当腐败预计收益E=腐败成本C时,此时的E称为边际收益,C称为边际成本,这将是腐败行为的临界点。因此,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要想抑制腐败的措施如下:一是让腐败预计收益E尽可能小,甚至为负。二是让腐败成本尽可能高,让腐败预计收益E<腐败成本C。

(二)国企腐败的委托—理论委托—理论是现代企业治理的基石。企业所有者将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经营权让渡给更加专业的人(职业经理人),企业所有者依旧保留所有权,充当委托人角色,并获得剩余价值索取权。委托—理论认为,如果人比委托人掌握更多的信息,有可能导致人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优势,做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被认定为人的腐败。以中国国有企业为例,其人就是国企高管,委托人就是全体人民,人民将国企经营权委托给政府和国企高管,就自然拥有监督和约束的权利。但人民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为了行使委托人职责,经过人大批准,政府授权,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代为行使委托人责任。人民行使监管权要通过一系列的委托—关系才能实现。在这样的体系下,线框内的委托人代表是一个庞大的体系,而人民代表大会又是非常设机构。全体人民要想行使委托人监管权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委托关系才能实现,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国企高管监管的效率,增加了对国企高管监督的成本,国企高管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优势,有条件也有可能做出损害全体公众的腐败行为,从而最终导致委托—关系的失灵。这种失灵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公众监督缺失导致委托—关系失灵。假设对国企监督委托失灵造成的损失为D,公众总数为m,则平均每个个体的损失为D/m,某个公民P因监督成功而获得的额外补偿为Rp,而为之付出的成本为Cp,那么作为“经济人”的该公民行使监督权要满足如下条件:D/m+Rp-Cp>0;事实上,在我国国企委托体系中,CP>>D/m+Rp,普通公众为监管付出的成本是非常之高的,最终导致监管缺失,腐败泛滥,委托—关系失灵。

2.信息不对等条件下导致委托—关系失灵。假设国企高管不腐败的获利水平为C,腐败后获利水平位C1,腐败成功的概率为P1,腐败被发现后被惩罚的水平为C2,腐败被发现的概率为P2,那么根据国企高管经济人的“特征”,其腐败期望达到的结果是:C+C1P1-C2P2>C,换算后得:C1P1>C2P2;可见,国企高管期望自己的腐败行为被处罚的程度较轻且处罚概率较小,腐败行为获利程度较多且成功概率较高,即C1P1>C2P2;而这一条件实现的前提就是国企高管比公众掌握更多的信息优势,信息正是其能够腐败的资源所在。因此,根据委托—理论,要减少国企高管腐败,一是要降低公众反腐败的成本;二是要减少国企高管所掌握的信息优势。

(三)国企腐败的寻租理论公共经济学认为,公共部门负责人利用“非生产性手段”为自己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就是寻租。“非生产性手段”不是去创造新的财富,而是把别人创造的财富以某种技术性手段占有。经济学者贺卫在其《寻租经济学》将政府官员创租活动分为三大类:无意创租、被动创租和主动创租。与政府同属公共部门的国企相对应的创租活动也可以按此标准划分,一是公益掩盖下的寻租机会;二是职务带来的寻租机会;三是人为设置寻租机会。国家出于增进社会福利的目的,让垄断型国企无偿占用了很多公共资源,其他企业可能通过给国企或其高管支付租金的形式取得资源并获利。比如中盐公司的盐业生产配额权,中石油的油田开采权,铁道部高铁招标权等。国企高管职位的优势,让他成为寻租市场的宠儿,很多利益集团想方设法地去接近拉拢他,最终很可能导致他接受利益集团的租金,从而为利益集团服务。如中石油腐败窝案,是将国有优质油田资产贱卖给私企。当前面两种情况不能满足国企腐败高管的胃口时,他可能会人为制造租金,以利益交换为诱饵让别的企业给其上供,甚至有意提出某项损害该企业利益的政策或规定,以迫使企业让渡给部分既得利益给他。减少国企高管的三类寻租机会,只有建立公开、透明、公正的内部运行制度,强化权力制衡与约束机制,才能抑制寻租机会的产生。

(四)国企腐败的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新制度经济学是将制度作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分支,这里的制度不仅仅是社会经济生活的游戏规则,更是一种无形的具有排他性的“公共用品”,或是法律制度,或是规则规范,或是社会习俗。近年来,新制度经济学研究领域逐渐扩展,使得“制度”因素逐步和公共经济学接轨,两者有很大的重合研究领域。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分为两大类:一是宏观制度框架和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具体制度,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是为解决行政权和产权关系而产生的,称为正式制度。二是文化传统、习俗、道德规范等,被称为非正式制度。以国企为例,当正式制度规范后,国企拥有的的社会资源的分配是靠产权来决定的,这样就会形成一个寻利的机制,各方遵循相应规则各取所需。当正式制度规范以前,社会资源的分配是靠国企行政权来分配的,国企高管利用制度漏洞可能将社会资源用于私利,最终导致腐败。在我国这样重视人伦关系的传统社会中,人情关系网成员之间盛行的礼尚往来也属于非正式制度的一部分,这种人情关系一旦运用于权钱交易,加之正式制度的不完善,则会产生大面积腐败。因此,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国企腐败产生的根源是制度不规范、产权不明晰导致的人情关系腐败。目前我国国企运行的宏观制度框架已经基本确立,当务之急是建立国企运行的具体制度安排,以实现产权的归属和价值认定。

二、国企腐败治理机制研究2014年12月9日

通过上面的公共经济学腐败机制分析,我们可以找到治理国企腐败的路径如下:国企腐败治理的6点具体措施,其本质都是制度方面的完善、制衡和监督,但制度的改进岂是短期内能实现的。本文认为,国企行政管理机制和政府部门高度相似,国企高管亦官亦商的身份,其监管难度比政府官员还要大,必须从国企内部和外部同时入手,才能起到真正威慑作用。国企内部要建立“精英职业经理人”制度,主要是理顺国企内部的权力分配,确保实现国企的战略目标。国企外部要建立人大常委会为监督机构的“国企收入和支出预算管理”制度,确保国有企业合理开支,稳定收入。

(一)治理国企腐败的“精英职业经理人”制度说明精英职业经理人是国企的首要行政负责人和企业发展战略具体实施负责人。他与普通经理人最大的不同是,精英职业经理人必须经过严格的考核,由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他具有如下特征:

1.精英职业经理人拥有国企内部最高的人事权,可以决定整个国企领导机构的人事任免权,他可按照自己的意愿组建自己的领导班子。

2.精英职业经理人需从社会上招聘,有一定任期,要由人大常委会负责组织招聘,通过公开的选拔程序挑选出来的。

3.精英职业经理人和他的整个领导班子没有财务管理使用支配权限,所有支出和收入都要通过预算管理制度预先制定。

4.如果支出预算超出或收入预算减少,精英职业经理人必须接受人大常委会质询,取得谅解后,才可更改预算计划。

5.精英职业经理人,与人大常委会签订聘用合同,采用和风险匹配的年薪制,只有完成了预定目标才可能拿到全额薪金。否则要根据合同执行情况,予以扣减甚至清零。

6.精英职业经理人必须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管理,定期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检查监督。如有贪腐行为,必将受到追究,严重的会导致精英职业经理人倾家荡产,身败名裂。其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发现贪腐行为的,精英职业经理人是第一责任人。通过这样的制度安排,精英职业经理人需担负起企业发展的大任,他绝对不能接受腐败在他掌控的体系内蔓延,因为那样会直接侵害其利益。精英职业经理人会根据自己的经验和能力,在组织体系内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尽量避免腐败发生,同时建立一套适合的激励机制,鼓励领导班子和全体员工用合规合法的方式为达成共同目标而奋斗。

(二)治理国企腐败的“国企收入和支出预算”管理制度说明

1.人大常委会是“国企收入和支出预算”管理制度的制定者和组织者,因为人大常委会是公众选出的常设机构。而国企资产是公众的共同财产。因此人大常委会必须担当此责任。

2.人大常委会还要建立与“国企收入和支出预算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国企领导监督权,包括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贪腐行为等。

3.包括国企员工在内的全体公众都有权通过人大常委会质询精英职业经理人及其团队的预算完成情况及人事权问题,其质询方式多种多样,比如网站、微信等举报成本低的方式,确保公众少花费时间和金钱,在制度框架内要求限期答复。

4.人大常委会要组建自己的智囊团队,涉及到重组破产、产权交易、资产评估、物质采购、招标投标、投资决策等重大事项和专业领域,必须听取智囊团队的专业性建议,以便对国企收入和支出预算合理性作出正确的判断。

5.精英职业经理人要定期给出国企收入和支出预算报告,该报告需通过人大常委会的表决,多数赞成后才能获得通过。为保证投票的公正性,具有投票权的人大常委会代表是临时组成的,并在投票前夕公布。投票甚至可以通过网络进行,确保异地代表行使权力。投票后,投票代表信息个人要立即公布,并接受监督,以保证投票的公正性,精英职业经理人和人大常委会都可以对投票的结果举行听证,投票代表也必须当场对精英职业经理人的质疑作出直接或书面回应。

6.国企收入和支出预算报告必须以公开、公正、权威的方式面对公众,以便全体公众对报告具体事情进行监督。

7.人大常委会要对国企的治理机制提出自己的改进建议,确保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避免出现独断专行的的精英职业经理人。

8.人大常委会要组建产权认定机构,确保国有资产不被贱卖和保值增值。通过人大常委会审核国企收入和支出预算报告的方式,能够控制国企的过度支出,同时国企收入一旦与预算不符合,可立即启动调查程序,精英职业经理人必须作解释说明。另外,由于信息披露充分和层级减少降低了监督成本,公众的监督也极大限制了精英职业经理人的贪腐动力。

三、结论

公共经济论文范文第5篇

1.1几何误差对加工精度的影响

1.1.1调整误差。在机械加工的过程中,加工机械所需要的夹具、刀具和机床在对机械零件进行加工的过程中会产生误差,需要对误差进行调整,但是在调整的过程中并不能保证完全到位,也可能出现误差。调整过程中因方法的不同也会导致不同误差的出现,误差的出现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因而在研究调整误差时需要结合具体的调整方式。

1.1.2制造误差。在机械加工中,刀具制造的精度和工作的环境会对加工的精度造成影响。但是产品加工的精度不会因为单刃刀的直接影响,零件的尺寸和几何形状会在加工过程中因本身的磨损而改变,因此,在对机械零部件进行加工时需要检查刀具本身是否存在制作方面的误差。

1.1.3机床自身几何误差。机床自身几何误差主要是安装误差、制造误差和磨损误差等几种常见的误差,其中,制造误差是最大的误差。机床自身的三种基本误差为导轨误差、传动链误差和主轴回转误差。导轨误差,导轨出现误差将会明显作用于加工的精度,出现直线度误差、扭曲度误差、相互位置误差等,为了减少导轨误差,可以从材料、润滑、保护装置、结构等方面着手;传动链误差,该误差出现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安装传动机构,制造和后续作业等条件下因磨损导致的,出现先后运动误差。实验表明,减少传动链部件数量和缩短传动链可以实现传动误差数值量的减少;主轴回转误差,回转误差会影响产品加工表面的形状,部件因角度摆动出现圆柱度误差,部件端受轴向窜动会有平面度误差,但断面不会受其影响。

1.2工艺受力变形对加工精度的影响机械零部件加工过程中因传动力、重力、切削力等作用会导致变形,变形会引起刀具和加工工具相对位置产生变化,从而导致零部件在加工过程中几何形状和尺寸出现误差。外圆车刀具有较大的刚度,而刀杆的刚度相对弱,由于二者的刚度不一致,当受力时,刀杆容易发生变形。此外,机床部件的刚度也会对加工零件产生影响,而其影响的程度只能通过实验得知。

1.3加工精度受工艺系统热变形的影响机械加工的工艺系统在受热作用时,会发生变形,尤其是存在比较剧烈的温差时,对工具自身运动与几何关系会产生比较大的破坏作用。控制好加工的热影响对于精度有积极的意义。加工工艺的变形主要包含三种:工件热变形、机床热变形和刀具热变形。如果所需加工的零件的长度长,而精度要求高时,工件的热变形对精度的影响是最为明显的。工件加工时,经常在单面进行切削,由于存在温差,会导致工件的隆起,产生较大的误差。而加工中将隆起的部分削平,当温度降低之后,削平的部位又会出现收缩,有凹槽,导致较大的平面误差度。经过试验和实践经验分析得出,对于此类问题最为常用的方式是加入切削液,对温差进行补偿,尽量降低加工时零件表面的温度。

1.4加工精度受定位误差的影响机械加工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工艺定位,定位过程中如果定位不标准产生误差也会对机械加工的精度造成影响。机械加工工艺定位大体上有设计基准和工序基准,这两种基准称为定位基准。在对零部件进行加工的时候需要选择零部件的多种几何参数作为加工过程中的定位基准,如果选择的定位基准不符合设计基准,就会因基准不重合而出现误差,现实制造过程中一般机床上的定位元件因各种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和基本尺寸绝对吻合,定位元件的实际尺寸和位置允许有一定的变动幅度,定位幅度过大或者定位不准确就会造成定位误差。

1.5加工精度受加工原理的影响机械加工的过程中由于采取了近似加工法,近似传动法或近似刀具轮廓而产生的加工误差称之为加工原理误差。很多时候为了得到要求的工件表面,在实际加工过程中,工艺师会在工件或刀具的运动之间建立一定的关联。理论上来说要采用完全准确的运动联系,但是实际生产中由于完全准确的加工原理会导致机床或夹具制造极为复杂,使得制造工艺极为复杂而难以满足现实条件,基本上不可能做得到,这就是近似加工运动误差。

2改进机械加工精度的误差

抵消法采取抵消法或者补偿法抵消和补偿原来的系统误差,从而减少零部件的加工误差,提高零部件的加工精度,这种方法称之为误差抵消法。如果原始的误差为负值,那么人工产生的误差就要取正值,反之则取负值,这两种做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相互补偿原来的系统误差,使得两者大小相等,除此之外,利用一种原始误差抵消另一种原始误差就是通过相互抵消的方式减少加工的误差,提高零部件的加工精度。

2.1平均原始的误差有些精度要求很高的零件,可以通过加工使得零件的加工表面的原始误差均匀化。对经过工具的表面和工件给予检查和比较,进而找出其中的差异,在对零件进行修正或者按照基准进行加工,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直尺、端齿分度盘和平板等都是采用将原始误差平均化的原理来加工。

2.2转移原始的误差将机械零件的原始误差从敏感方向的误差转化到非敏感方向的误差,进而达到将机械工艺的受力变形、几何误差以及热变形等原始误差转移。原始的误差能否直接的在加工误差上反映出来,是否能够提高零件的精度,决定于其是否在误差的敏感方向上。

2.3减少原始的误差机械加工精度和量具和夹具的本身精度的提高,减少加工工艺系统的受热、受力和刀具的磨损以及测量误差,采取措施降低原始的误差。所以如果想要提高机械的加工精度,就要对各个原始误差都进行研究,对于不同的误差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解决。对于有固定形状的零件的加工,要减少刀具安装和刀具的具体形状的误差,对于一些很精密的零件的加工,要提高所用的精密机床的刚度以及精度。

2.4分化原始误差法分化原始误差的方法能够有效地提高零部件的加工精度,从误差的反映规律来看,一般将毛坯上的工件的几何尺寸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成几个小组,每个小组尺寸的范围可以被缩小,然后依据具体的误差来调试工件的正确位置,缩小整批的工件的分散范围。

2.5均化原始误差法对于要求加工配合精度很高的轴和孔的加工过程中一般采用研磨方式,研磨工艺本身精度并不高,但是却能通过与工件做相对运动时经过研磨对工件进行微量的切削,使得工件达到很高的精度,当然,研磨工具也相应地被工件磨去一部分,这种表面之间的摩擦和磨损是一种不断减小误差的过程,这个方法就是均化原始误差法,既能提高零部件的加工进度,又能提高磨具自身的精度,这种方法的实质就是两个相互作用的表面进行比较和检查,然后找出两者之间的差异,并互为基础,进行修正,不断缩小和分化零部件表面的误差。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