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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层建筑设计范文精选

低层建筑设计

低层建筑设计范文第1篇

关键词:居住建筑;底部架空层;规模尺度;界面设计

一规模尺度

架空空间的场所感主要由空间的尺度比例是否合适、日照充柿与否来决定,架空空间的进D与架空高度H的比例不同时,其空间感受也不同。

当D/H<2左右时,架空的感觉是舒适的,和外部空间具有良好的渗透;

当D/H>3的时,在南方以太阳高度角45度大致计算,架空空间中部就难得到阳光了,灰暗的空间是无法吸引人们的稳定性交往活动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对中段进行一些处理,比如绿化种植、局部设置服务性小卖部等;

如果D/H再大时,选样的架空空间就不再适应人们开展交往活动了,往往被辟做停车场,或是通道。很多居住区的架空层的层高在3—3.5m之间,有些层高只有2.2米左右,只有少数层高在4.5m以上,层高低矮难以使人停留,感觉压抑。难以设置为儿童、老人等服务的运动设施,也难以安排大型的构筑物,高大乔木的栽植也受到限制,架空层造园要素的布置受到限制,无法营造大规模的园林空间。

二、界面设计

架空层的空间界面是地面、顶盖、独立支柱或片墙,三大空间界面无法垒部围合,只能形成半封闭的空间,但空间轮廓不明确,高、宽比不协调,不同的尺度,形成不同的园林景观,墙面与柱子在空间中同样起到围隔作用,同时又与外界空间取得渗透与联系,内部的墙面与架空层的支柱,占用面积较大,处于人们视线敏感和行为可及的范围,所以要妥善处理。对墙面和支柱的景观设计,决定了架空层园林景观的风格和特性,同时也使室内、外的空间互相渗透与交融,达到增加层次,获得步移易景的效果;另一方面,可利用侧界面本身的特点达到空间渗透,例如有的在底层楼梯间采用玻璃墙面,使人在室内即可感受到室外的景致,使内外融为一体,在视觉上引起放大、形成通透的感觉。底界面的空间限定要素对于人的活动与视线有较强的诱导作用,因此通过底界面向外部空间的延伸、诱导活动、由视线的穿过,造成空间力向的延伸,使架空空间与建筑空间、外部空间发生联系和渗透,这种渗透作用,一方面可使外部空间与架空空间联起来,另一方面又是对架空空间的“二次分隔”,两者产生“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包含关系。

地面铺装包括硬质铺地、小径、草坪等,不同的地面材质、纹理色彩铺装的综合运用可以使环境更加丰富。硬质铺地主要为人提供活动和逗留的场地,或还可以形成小路,都是人们日常交往活动的重要场所,其设计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们交往活动的开展。

地面铺装设计要点:

(一)安全性

居住区中的硬地和小径是人们最经常逗留和穿越的场所,应该注意保证铺装的安全性,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无论在干燥还是潮湿的条件下都应注意防滑设计,

2、主要路线中的铺装不宜过于凹凸不平,否则会对老年人行走带来一定困难;

3、健身器材和儿童活动器材周边应采用比较柔弱的铺装材料,以利于活动安全。

(二)体现对行为的引导

一般来讲,铺装的变化不宜过多,过于凌乱的变化会破坏居住区安宁的生活氛围,但是铺装的适当变化却可以对行为进行良好的引导。舒适美观的路面鼓励人行走,而粗糙不舒适的路面可以传达拒绝人们穿越的空间语言,即不同铺地材质的变换可以表达功能的变化,起到引导人行为的作用。底界面地面材料和图案的变化,可对空间进行分隔,也可使两部分空间产生共性联系,铺砖图案的导向性可微妙引导人流运动的方向,有时还可影响人们行走的节奏和速度。采用地面的铺装来划分空间,形成多样化的空间,对空间进行分隔,也可使两部分空间产生共性联系,铺装图案的导向型有时还可产生不同的空间气氛。架空底层的铺装与外部空间的铺装之间如果有界线,最好采用柔和平缓的线条,也可采用一层层过渡,逐步过渡过去。架空空间和外部空间铺地相连时,外部空间道路延伸到里面去,旁边配以不同铺地装饰,形成宽窄变化、曲线流畅的小路。例如泉州金帝花园架空层内,就是通过不同的地面铺装以及柔和平缓的分隔线条暗示不同的活动领域。

(三)硬质铺地与自然元素的渗合

硬质铺地渗水性差、反射阳光,过大面积的硬地易产生干燥炎热、枯燥乏味的感觉。因此,为了提高环境质量增加舒适性,可以在不影响使用的前提下做适当处理,使硬地和植物、水景等自然元素相渗合,进行调解。如在集中的硬地空间适当植以树木,既缓解了单纯硬地空间的空旷枯燥感,也增加了空间的趣味性,而且树木的遮阳和调解小气候的作用更可以提高这一空间的利用率,为人们在空间中逗留和交往活动提供更好的条件。另外,还可以在非主要行走的部位,将普通的地砖改为草皮砖,这样既改善了硬地铺装的渗水性,又为环境增加更多的自然元素,提升了环境的品质。

三绿化水体

绿化不单单是种草植树,良好的绿化布置可以起到限定空间和柔化建筑边界的作用,还可以减少污染和噪声,改善住居小气候,优化景观,通过植物的配置创造出住区的特色。良好的绿化设置对空气、湿温度和城市各种污染起着有力的调控作用,同时对在其中活动着的人也有重要的影响,它可以分隔空间,美化环境,用绿化带作为软界面对空间进行分隔,既可阻挡车辆进入,又能创造各种尺度的交往空间,配合桌椅、小品,是人们放松、休息、互相交流的绝佳场所。在绿化布置中,可用形式各异的图案作为设计的母题,配以不同品种的植物,构成交叉的美丽图形,无论置身其中还是从旁浏览,都有很好的视觉效果。形态各异的植物从外面自然延伸到架空层,弱化了架空层与开放空间之间过渡的生硬感,而这种建筑边缘绿化占了楼盘整个绿化面积的相当一部分比重,成为改善绿地生态效果的重要手段。

绿化设计要点:

(一)可进入性

绿化是营造良好居住环境的前提,但是绿化仅供观赏是不够的,好的绿化设计应该使人能够亲近,这就要求绿化设计应与小路、硬地相结合,并适当配以坐憩设施,充分满足人们交往活动的需要。

(二)利用绿化隔断、错落,创造丰富的休闲场所

架空空间能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避风雨的休息、娱乐场所,在这里他们能够下棋、聊天、游戏、甚至有些体育活动,依据各种活动的特性,可以通过绿化隔断、空间错落的暗示作用.组织不同的休闲场所,满足各种活动要求。另外绿化还可以软化界面,有些高层小区的交通部分的墙体要落地,简单的将实体落地必然会生硬,可以通过绿化软化接地的界面,形成良好的过渡,不但整体效果很好,而且还美化了环境。还可以将室外空间的绿化、人行步道、水系、小品有组织穿插、延伸至底层架空空间,达到空间的延续、渗透,使得整个组团空间成为一种开敞的外部空间与压缩的半开敞底层空间有节奏交替变化的序列空间,这种对单一空间多层次的划分、收放,扩大了空间感。

(三)植物的选择

低层建筑设计范文第2篇

关键词:党内民主制度创新制度完善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带动和示范作用。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特别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制度创新,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如何从严治党,把我们的党建设好,这是我们在新的世纪面临的最重大的课题。而发展党内民主,“以完备的制度保障党内民主”,则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关键之关键。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村民自治在我国农村普遍兴起和推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展很快,这些都促使党内民主建设产生了飞跃性的发展,并且取得到了可喜的进步。

近些年来,四川省在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方面,尤其是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不久前,香港《大公报》发表文章指出:“近年以来特别是去年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在四川激活的一连串党内改革试点,比如党代会常任制、党委书记直选、党委全委会票决干部、减少党委副书记职数等,使四川在一定意义上成为了中共党内改革的‘试验田’”(1)。随后,《南方周末》也发表长篇文章,详细回顾了1990年代以来,四川省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方面的一系列重大举措,认为“四川的政改步伐一直比别人‘快半拍’”,“其缓进型风格使整个政治框架更为牢固地嵌入社会。”(2)虽然“试验田”的说法难以印证,但是,从近年四川常常成为中组部一些调研课题的第一站,以及几次重要会议屡作经验发言的情况来看,四川扩大党内民主的很多思路已经得到了高层的肯定。这表明,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在全国居于领先的地位,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因此,本文试图以四川省党内民主建设实践中的制度创新为视角,较为系统地回顾和总结近十多年来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历程,通过研究,着重对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中的制度创新经验加以总结和概括,进而探讨其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并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提出一些对策性的意见和建议。

一、四川省农村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兴起

近些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的深度转型,必然会产生不同的利益阶层的分化,而随着市场经济中人的主体意识的日益觉醒,导致了市场经济对政治民主的诉求增加,迫切要求改革高度集中的政治模式,从而促使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产生了飞跃性的发展。党的十六大及四中全会及时地提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这为地方党委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和改革创新的动力,也拓宽了改革的空间和范围,有力地推动了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蓬勃发展。

四川省是我国的农村大省。早在改革初期,四川省就走在改革前头,率先废除体制。199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推进,四川省的农村村民自治进展很快。特别是以村民自治为起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扩展,党内民主建设不断进步,并在制度创新方面取得了一些突破性进展,因而得到了新闻界、学术界乃至党内高层领导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正如不久前香港《大公报》撰文所述,在中国基层民主建设的历史上,四川是最值得记录的一个省份。早在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不久,其他省份还刚掀起村委会主任“海选”热潮的时候,四川巴中市就开始了直选村支书的实践。四川省委当年就在巴中召开了现场会,在总结推广直选村干部经验的同时,鼓励试点公推公选乡镇党政领导,在全国率先将公推公选工作推进到乡长、乡党委书记的层面。1990年代末期国内类似的零星试点不少,但是,没有哪个地方像四川一样如此大面积地悄然试验。1998年底那段时间,四川选出了413名乡镇领导。而到2001年底乡镇换届选举时,全省除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外的3871个乡镇,有近一半的乡镇“公推公选”出5447名乡镇领导,其中三分之一是党政一把手———787名乡镇党委书记和942名乡镇长。而在试点地巴中、泸州、雅安这几个市的所有乡镇党委书记则全部是通过公推公选产生的。

十六大以来,四川省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方面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探索。在全面推行村民自治取得了丰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四川省进一步在改革基层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制度,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委会工作制度,以及扩大基层党内民主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和制度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如四川雅安市雨城区和荥经县的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巴中地区尝试推行乡镇党委书记在党员群体中的直选制,成都新都区全区299个村差额直选村党支书和11个镇公推直选镇党委书记等等,在全国都产生了很大影响,这些都可以说是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在制度创新方面的一些突破,为我们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提供了非常宝贵的实践经验。国内很多政治学专家也一直对此甚为关注。一直关注四川改革的中央党校王长江教授认为:“四川的基层民主走得比较早,对很多问题有相当思考,因此,后来的各项改革都较成系统,制度化水平也比较高。”“在整个政治体制中,组织这一块是核心,”中央党校教授王长江最赞赏群众提名权的做法,“四川的改革很成系统,同时又‘刀刀见血’,特别是群众提名权的做法,还有党代表直选,把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结合起来,确实加强了党的执政能力。”(3)

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之所以在1990年代后期能够迅猛发展,是由于随着村民自治在全省农村的普遍推行,农民群众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特别是多年来实行村委会主任民主选举的成功经验,为公推直选村党支书提供了实践基础。为适应来自于基层民主建设发展的需要,中共中央于1999年2月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又为探索新的农村党组织负责人的选任方式提供了理论依据。正是由于实践需求和理论支持两方面条件的具备,同时加之四川省主要领导的鼎力支持以及职能部门的锐意改革,和四川各地一大批基层领导干部“讲究实际,不唯上也不唯理论”的大胆创新精神,于是,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很快得到了蓬勃发展。而这一时期农村改革的深化和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选任制度面临的挑战又为推进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时代契机。因而,准确把握住这一机遇,大胆变革原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选任机制,是有着充分的现实和理论根据,也有着深厚的群众和实践基础的。(4)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分析:

第一,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选任制度面临的挑战,为改革村党支部书记选任方式提供了现实基础。从总体上看,大多数村党支部书记的素质和能力是好的或比较好的。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年龄大、文化低、能力弱,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不适应领导新时期农村工作需要等问题在相当多的地方还较为普遍地存在。这是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症结所在。从制度创新入手,用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机制去拓宽选人视野,畅通选人渠道,采用科学的选任机制去吸引农村优秀人才,挑选农村优秀人才,深度开发农村人才资源,从根本上解决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存在的问题,建设坚强有力的村党支部;用强用力的村党支部去贯彻党领导农村工作的原则,是农村工作的总抓手和源头工程。同时也应当看到,由上级党组织任命村党支部书记或上级党组织确定候选人、再由党员选举村党支部书记的方法,是适应计划经济需要的选任方法。而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行和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代之以与市场经济的特点和需要相适应的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精神的公推直选新机制。

第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为改革村党支部书记选任方式提供了理论基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尤其是基层民主建设理论有了质的飞跃。在对民主的本质和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关系的认识上,已由民主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个表现而发展为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并且将民主的重要地位提高到了社会主义的旗帜和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高度。与此同时,在民主的地位、功能、形式、内容的认识上也有了新的突破。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扩大和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并把“四个民主”作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1998年11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级“四个民主”的实施办法作了具体规定,并将民主建设延伸到村民小组。1999年2月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村党支部“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为切实履行领导村级民主的职责,要求村党支部尤其是党支部书记必须增强民主意识,懂得民主的原因和技能,学会民主的程序和方法,提高民主的综合性素质。这就为改革村党支部书记选任方式提供了理论基础。

第三,农村社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群众民主意识的增强,为改革村党支部书记选任方式提供了群众基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使农村劳动力出现了富余。户籍管理制度的松动,为富余劳动力的流动提供了可能。而劳动力的富余和富余劳动力的流动,则促使农村社会逐步由封闭走向开放,社会结构急剧调整。据统计,仅1998年四川省转移农村劳动力就多达400万,其中进入城市的310.3万,占77.5%,到异地农村就业的89.6万,占22.5%。与劳动力富余相伴的是产品和资金富余;与承包经营自主权相伴的是富余产品和资金的自决权;与农民外出流动日趋增加相伴的是农村社会与外部世界之间的文化交流、信息交流与农民自身观念的变革进一步增强。随着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那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命令或任命式的管理关系将被契约关系所取代,绝对服从的臣民意识和心理将被自主、自立、自爱的公民意识和心理所代替,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将成为现代农民。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任如果缺乏民主,就很难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认同和认可;村党支部尤其是党支部书记如果缺乏群众基础和民主法制意识,也就很难将农民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的要求上来。因此,村党支部书记的产生及其工作的开展,只有充分尊重和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充分考虑农民的意见和要求,主动接受农民的经常监督,才能具备领导农民的资格,也才能在政治上把农民重新组织起来。通过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任方式的现代化,促进村党支部建设的现代化,以现代化的村党支部继续推进农民的现代化进程,以促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这是一个难得历史机遇。

第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经验探索和村民自治的普遍推行,为变革村党支部书记选任方式提供了实践基础。四川省自1953年以来,共集中整顿农村的后进村5次,而每次整顿的后进村之所以后进的主要原因,都是村党支部书记的素质和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引起的。特别是在1994—1997年的三年集中整顿中,一方面确有一批农村优秀人才走上村党支部书记岗位,促使后进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这还不到全省总村数的1/5;另一方面是,占全省总村数一半以上的中间状态村,虽然年年喊“带动”,但有相当一部分工作起色不大。究其根本原因,从干部角度讲,多数也是由于村党支部书记的素质和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引起的。这些问题已成为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为打破这种局面,为改革村党支部书记的产生局限于本村、本乡,由少数人协商,“矮子里面选将军”的现象,近年来,不少地方采取公开招录等方式,从操作层面上对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任方式进行了实践探索,为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积累了经验。同时,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十年中,一些地方大力推行民主选举,一改过去“上面定名单,下面画圈圈”的做法,村主任和村委会其他成员由村民直选产生,其直选的成功及其直选班子的工作能力和出色业绩,不但得到上级党政和上下方方面面的肯定,而且为上级党组织在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任机制的改革,提供了具体思路和操作方式上的启发和借鉴。而农村“四个民主”的推行,特别是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执行,则为党员群众全面了解村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正确评判和选择村党支部书记提供了前提。1998年初至1999年2月,在四川省委的领导和决策下,开始大胆引入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新机制,在全面直选村主任的基础上,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33139人,占村支书总数的60.2%。实践证明,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既是解决当前农村许多问题的一个有效突破口,又不失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长远之策,对深化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历程及其制度创新

1、村民自治的横向扩展: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

如上所述,1990年代以来,随着村民自治在四川省的全面推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得到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村委会成员特别是村主任通过公开、平等、竞争方式产生的面在不断扩大,从而增强了广大农民的民主意识,提高了他们民主参与的能力,民主的要求和呼声日渐高涨。这就导致了同样是直接面对农民群众的村党支部书记的产生方式提出了挑战。因此,党支部书记的产生方式也必须跟上时代的前进步伐,进行相应的改革。同时,四川是农业大省,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生产力,核心是人,基础则是农村基层干部,首先是村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而抓住制约村党支部书记素质提高的“瓶颈”问题,从“入口”抓起,以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机制作保证,让群众公推、党员直选村党支部书记,这是提高村党支部书记素质,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长远发展问题的有效途径。

公推直选,最早就是从村党支部书记开始的。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行,四川省委当年3月在巴中召开现场会,提出全省农村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支部书记选举要普遍实行公推公选、公推直选,并要求把“群众参与、民主推荐、竞争上岗、承诺就职”等公推公选村干部的做法扩大到选拔乡镇领导上来。“巴中会议,在我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省委组织部一位负责人这样评价。(5)

作为四川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试点之一,新都区在2004年就率先完成了全区所有村党支部书记的公推直选,全区299个村的党支部书记全部由党员公推直选产生,结束了全区范围内村党支部书记委任制的历史。就在这一年,结合村(居)党支部换届工作,四川省开始全面推行村(居)党组织书记公推直选,全省有41387个村党组织书记(占总数的74%)通过公推直选方式产生。2005年8月25日,省委组织部在成都市新都区召开全省推进党内基层民主深化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建设座谈会,确定除民族地区外,乡(镇)、村和街道、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的产生,原则上要实行公推直选。

近些年来,四川省在全省大面积进行了公推直选村党支书的工作,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效果:首先使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同时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且密切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切实保障了党员的民主权利。当然,在这一实践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新问题:一是在公推直选中如何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二是如何把大胆创新的精神与按章依法办事的原则结合起来,防止宗族、宗教、地方恶势力和非法组织的干扰破坏。三是如何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结合起来,保证公选出来的干部既能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又能树立牢固的群众观念。四是公推公选村支书与直选村委会主任的衔接等。

2、党内基层民主的纵向延伸:公推公(直)选乡镇党委书记

随着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不断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普遍推行,村党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公推公(直)选逐步推开,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逐步增强,民主参与的愿望日趋迫切。因而,要求进一步提升党内选举层次的民主诉求日益凸现和强烈。而大面积实行公推直选村党支书工作的经验积累和实践探索,也为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提供了现实条件。于是,在公推直选村党支书的实践基础上,四川省又开始了对乡镇党委书记选任制度的改革,先后在达县、南充、巴中、遂宁、眉山等地的部分乡镇进行了公选乡镇党委书记的试点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试点和总结推广,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从而为大面积推行这项工作创造了条件。正如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川所说:“一系列的试点探索和总结推广,使我们在公选乡镇领导干部的组织领导、操作程序、工作方法等方面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更为重要的是,选人用人必须坚持群众公认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同时,公选干部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和较高的群众公认度、支持度,增强了省委进一步深化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信心。”(6)到2001年底,四川省委决定结合乡镇换届选举,在全省三分之一以上的乡镇公推公选乡镇领导干部。全省除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外的3871个乡镇,有1792个实行了公推公选,占总数的44.6%,共公选产生乡镇领导干部5447名,占全省乡镇领导干部的17.5%,其中乡镇党委书记787名,占总数的17.5%。泸洲、雅安、巴中等市的所有乡镇领导干部全部由公推公选产生。

从2004年开始,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的试点面又进一步扩大。四川省进一步在成都、德阳、遂宁、宜宾、绵阳、广元、达州、攀枝花、凉山等10个市州的30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直接选举产生乡镇党委书记45名。就在这一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范围”。四川省委很快作出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扩大乡(镇)党委负责人公推直选范围,全面推行农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直选,提倡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直选。(7)

而作为试点单位的成都市新都区在2004年底就完成了全区所属11个镇的党委书记公推直选。并且,值得关注的是,在制度设计上,新都区还赋予了当选镇党委书记提名镇党政领导班子人选的权力。3月9日新当选的石板滩镇党委书记邓志发说:“这和以前不同,变化主要体现在用人权的变化上。以前,镇长、副书记、副镇长的人选也是由上级任命的,现在改由我提名。”这个提名并非走过场。事实上,新都区11个镇当选的镇党委书记提名“组阁”人选都获得了区委组织部的认可和通过。党建专家认为,这是扩大基层党内民主中最具实质性突破的一项内容。“这不仅仅是减少了班子的内耗,更明确了权力对谁负责、权力如何监督的问题。被提名的镇班子成员必须要对镇党委书记负责,而镇党委书记则要对选举他的党员和公推他的全镇百姓负责,老百姓则是对权力最后实现监督的人。因为按照选举办法选举出来的镇党委书记的权利。这其实是‘权力回归了权力’”。(8)

四川省委组织部2005年8月又宣布,将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的试点工作,扩大到全省18个市(州)和30个县(市、区)全面推开。“这在我国的基层民主建设进程中,绝对是一个大突破。”南京大学政治与行政管理系教授严强这样评价。(9)来自省委组织部的调查显示,公推直选的党员领导干部,85%以上被组织和群众评价为“好”。(10)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魏宏认为,选举权是一个综合的民主权利,既体现对重要事务发表意见,又体现充分的参与决策,同时还体现先监督和制约党的领导干部的权利。不少专家学者认为,对县一级和县以下基层党组织来说,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绝大多数都与推进党内基层民主不够有关。比如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就特别需要形成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又比如解决领导机关和干部脱离群众问题,就需要拓展和畅通党内民主渠道,使群众的意见得到反映;又如解决目前干部任用工作的一些突出问题和腐败行为,也需要把干部提名权、选举权、交给群众。“过去是领导提名字,党员划圈圈。现在是先过群众关,再过党员关。”一位曾经参与选举的党员这样讲述区别。(11)四川省在这方面提供了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

四川省公推公(直)选乡镇党委书记的实践探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第一,激活了农村人才资源,为农村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新机遇,这对巩固党在农村执政的社会基础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二,激活了干部动力资源,形成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提高了乡镇党委工作能力和运转效率。第三,激活了基层民主政治资源,为进一步推动和扩大党内民主,带动和示范人民民主提供了实践经验。但在实践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新的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一是需要尽快建立公推直选的统一规则,减少民主的成本;二是完善公推直选的配套制度,保证候选人公平地参与竞争;三是完善公推直选的程序设计,使其更加科学和完善;四是疏通公推直选的渠道,改革现有干部人事管理制度造成的体制障碍。(12)

3、党内基层民主的纵深推进:扩大党代会常任制试点

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必须以发展党内民主为先导,这在客观上又促进了党内民主的新发展。近些年来,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求政治体制改革的愿望很迫切,发展党内民主的呼声渐高,参与民主的能力也在逐步增强。2002年以来,雅安市雨城区和荥经县又进行了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在理顺党内权力授受关系、加强分权制衡方面,进行了具有深远意义的探索。试点工作在程序上也进行一系列创新:首先设计了“自愿报名”和“竞争承诺”两个必经环节,通过党内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党员行使权力的党代表。而党代表每年将要接受党员的信任投票,未获信任者将被罢免党代表资格。另外,党代会专门设置了监督委员会,对党委、纪委的工作进行监督。在雅安市进行的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取得经验后,四川省决定把试点工作扩大到眉山市、自贡市大安区等17个市(县、区),探索多种切实可行的模式。(13)党代会常任制是充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反映党员意愿的一种制度安排。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扩大在市、县进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根据中共十六大提出的要求,就是要通过试点,逐步使市、县党代会成为充分有效的同级党的最高决策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市、县党委每年必须向它报告工作。这不仅有利于广大党员代表充分行使其党内民主权利,为他们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提供了可靠的制度途径和有利条件,而且也有利于提高地方党委进行重大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提高其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浙江等地过去进行过零星的实验,而这种大规模的试点工作也在四川得到了顺利开展。

雅安市完成的试点工作以直接选举党代表而受人瞩目。四川省党代会常任制试点之所以搞得比较顺利,这与近些年四川省大规模实行村党支书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的成功实践是分不开的。四川省委组织部在认真总结雅安及省外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党代会常任制的《试行意见》,以指导各地的试点工作,确保党代会代表在5年的任期内可以充分行使选举权、审议权、评议权、监督权和建议权。《试行意见》规定,党代表大会可以每年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举行,党代表的职责是审议当地党委、纪委的年度工作报告,在换届期间选举当地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的代表,听取上一次党的代表大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党代表提出的提案、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实行常任制的党代会代表可对本地的重要工作、重要项目和企业进行视察。对党员群众关注或者反映强烈的问题,10名以上的党代会代表联名,就可向当地党委以及辖区内的各级党组织提出提案或质询。上级党委的组织部门每年可以组织党代表对当地党委班子及主要成员进行测评,以此作为考察班子和干部的重要依据,当地党委也应组织党代表对重要部门和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进行评议和测评。四川今年将大范围试行党代表常任制,希望积累五种模式的经验,即市县乡三级联动型、县乡二级联动型、单一的县级常任型、单一的乡镇级常任型和企业党代表常任型。(14)

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对于推进党内民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不应仅仅将其看做是党内民主的实现形式,而更应将其看做是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制度保障。党的十六大将制度建设确立为党的五大建设之一。这意味着,我们党的生机和活力,不仅取决于理论上的与时俱进,还取决于制度上的科学设计。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必须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科学配置权力为关键,才是稳定并牢靠的。当然,党代会常任制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研究。长期以来潜心于制度建党研究的学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党代表角色局部错位。过去几年才开一次党代会,党代表普遍缺乏当好代表的实践经验,很多候选人对党代表的职责定位十分模糊,不知当了党代表应该干些什么。二是党代表中领导干部的比重偏高。不少党员认为领导干部不得高于70%的比例仍然偏高。三是党代会与人代会的议案内容雷同。雨城区、荥经县党代会分别受到议案32件和41件,其中涉及党的自身建设的只占议案总数的31%和14%,其余议案多为经济和社会事务方面的内容。四是试点目前还停留于党代表常任制的层面。全国所有试点都停留于每年一次会议的形式层面,最多对党代表个人的行权略有尝试,而没有向党代会常设机关的行权层面发展。(15)

4、党内基层民主的继续延伸:弱化常委会,强化全委会

从党内的授权顺序来看,县级党代会是当地党内最高权力机构,全委会的权力来自党代会,常委会的权力来自全委会。但目前许多地方存在的现实情况是,这一权力顺序被倒置:书记办公会取代常委会,常委会代替全委会,常委会和书记办公会实际成了决策中心,全委会的权力已被弱化。

为改变这一情况,2005年8月底,四川省委组织部已出台《关于推进党内基层民主深化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提出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取消县(市、区)委办公会。有关人士称,此举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权力监督、惩治预防腐败,让党内重大决策做到更加民主和透明。四川省委组织部在上述有关文件中明确要求:逐步取消县(市、区)委书记办公会,扩大全委会权力,全面推行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重要人事任免实行全委会票决制,积极探索重要人事提名全委会推荐制、委员视察督察制度等。凡涉及县(市、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党的建设方面重大问题,关键部门、重要岗位的人事任免和监督,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等,要直接提交全委会进行讨论决策。除此之外还包括:实行社会评价;推行“三联”制度(16);开放基层党务;扩大全委会权力,逐步取消县(市、区)委书记办公会,全面推行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重要人事任免全委会票决制,积极探索重要人事提名全委会推荐制、委员视察督查制等制度。

近年来,四川一些地方党委已在强化全委会权力方面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成都市新都区在两年前就取消了书记办公会,常委会从原来的决策机构演变为议事机构,主要职能是确定提交全委会的议题,凡涉及重大问题、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三重一大”问题,全部提交区委全委会集体讨论形成决定,有力地推动了当地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据原新都区委书记李仲彬介绍,区委全委会适当扩大了参会人员范围,赋予参会者更多的参与权和决策权。2003年以来,区委全委会参加和列席人员扩大到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和区级综合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党委书记;所有参会人员都有发言权和建议权。在去年的乡镇撤并中,按照成都市的要求必须建制合并,但是,在区委全委会讨论时,列席全委会的一位来自原利济镇的党代表认为,这样合并不符合群众的生产生活习惯,并代表当地群众提出以河为界、实行属地合并的建议。区委全委会经过集体研究,向市委作了汇报并得到支持后,采纳了当地群众的建议。四川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魏宏到新都调研时指出:“弱化常委会权力,强化全委会权力,是很正确的一个方向”。四川省委组织部已决定在全省范围内30个县进行扩大试点,逐步推广新都的这项改革经验。

5、党内基层民主向外辐射:积极探索基层团干直选

在党内基层民主蓬勃发展的影响下,共青团四川省委在2005年年初就发出号令,要求基层团组织大力推进共青团干部的直选工作。团省委在下发的《关于在基层团组织中积极推进不指定候选人直选工作的意见》中提出了几项重要原则:直选是加强和改进团建的需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目前,四川有半数以上的市、州已开展了不指定候选人的直选工作,这其中有团县委,有非公有制企业,有学校,有医院,有乡镇团委、村团支部等等,基本涵盖了各级团组织。各地在选举规则、选举的组织实施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譬如团成都市委规定,全市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一律采用不指定候选人直选的方式产生团委班子。2004年6月初,全国知名的民营企业迪康集团建立首届团委班子,公司团员争先报名参选,通过在团员大会上公开演讲,全体团员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得票最高者当选团委书记,以下依次录取为副书记、团委委员。团宜宾市委与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密切配合,进行了差额直选团县委书记、副书记的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过民主程序确定的候选人,在珙县团代会上进行演讲,由全体团员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出团县委委员、副书记、书记,最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任用,试用期1年。直选基层团干部工作力度最大的,当属雅安市。从2004年底到2005年初,该市进行了农村及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市委市政府提出将农村和社区团支部干部的直选工作同时进行,给予充分的组织保障。全市有658个村和32个社区通过直选产生了团支部。团雅安市委还在市财政局团支部尝试了市直机关团组织的直选,在芦山县飞仙关镇进行了乡镇团委书记直选试点,为各层面的直选工作摸索了经验。

通过直选产生的团干部,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共青团天全县委书记杨松告诉记者,跟过去任命的团干部相比,直选出来的干部把“要我干”变成了“我要干”。比如城厢镇向阳村直选产生的团支书王国兰,看见外出打工的年轻人回来过节了,就主动邀请他们座谈交流,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并请他们给在家的年轻人介绍在外务工的经验,推荐工作机会。这一创造性的做法被推广到了全县的团组织。芦山县飞仙村团支书姚林均说,不做好工作,如何对得起选举时大家对我的信任。当选为团支书后,他特意找那些闲居在家的伙伴聊天,鼓励他们打工或者经商赚钱,不要虚度了光阴。他还利用网络搜集打工信息,提供给各位团员。如今,大多数团员已经外出打工,增加了收入,团支部的声望也随之提升了。团四川省委负责人表示,实践证明,直选基层团干部的探索是成功的,改善了团建,凝聚了青年,今后将加大推行力度,以此作为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17)

三、四川省农村党内民主建设迫切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和制度完善

四川省近十多年来在狠抓基层民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无论是认识上还是政治生活实践上都取得了很大进步,尤其是在制度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是很值得认真总结,具有其普遍价值的。在我们看来,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四川省近些年来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经验表明,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已经走出了自己的道路,建立了自己的制度基础和思想基础。基层民主的发展从村民自治开始,推动了党内民主的建设和发展,并且从横向和纵向继续拓展延伸,并逐步影响到社会政治生活的其他方面,在实践过程中取得了许多值得肯定的经验,尤其是在制度创新方面有所突破。实践表明,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制度创新有其内在的根据,是农村改革发展的必然产物,反映了中国民主化进程先从农村基层开始,然后逐步扩展和向上延伸的基本路径。

第二,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制度创新有其普遍价值。它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党的建设实践中发展创新的具体体现。党内民主是实现党内监督的基础,发展党内民主重在建设和完善机制。从多年来党内民主建设的经验教训来看,发展党内民主不能仅停留于教育层面,而应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使广大党员在党内民主的实践中学会民主,并通过党内制度改革去巩固和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生命活力,从而对人民民主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四川省在公选直选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改革实践中,普遍采取了先试点再推广的办法,经历了宣传动员、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当众演讲、民意测验、按章依法选举和按程序报批等几个比较严密的环节,在实践过程中取得了以下一些值得推广和借鉴的经验:首先,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实行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新机制;其次,在坚持依法办事的前提下,在制度建设上进行大胆创新;再次,通过加强基层民主建设,逐步探索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内容系统化、措施规范化、实施制度化,从而开创了良好的民主政治局面;同时,在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的前提下,坚持实事求是、慎重稳妥的原则。

第三,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制度创新也有其具体条件和特殊因素。四川省是农业大省,农村的稳定与发展显得特殊重要,从省委到基层各级领导都高度重视农村工作,党内民主建设也是从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始,从而积极推动了基层民主建设的拓展延伸,形成了一定的“民主小气候”。并且,四川省委主要领导的鼎力支持以及职能部门的锐意改革,和一大批党的基层干部“讲究实际,不唯上也不唯理论”的大胆创新精神,成为推进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和制度创新的直接动力。据报道,全国各地来四川省委组织部学习取经的队伍不少,听了半天往往都是又点头又摇头,点头是觉得四川的办法好,摇头是因为“照搬过去有点难”。四川的一系列改革动作肇始于1990年代后期的乡村民主建设,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试点实际上更多是“自选动作”。对于这种自发改革的积极性,潜心研究制度建党的学者分析说,“四川人的特点是讲究实际,不唯上也不唯理论,农村工作更是来不得虚假。”曾在四川工作多年的把四川的改革看做两段,1970年代末,四川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力度始终与安徽不相上下,广汉市的向阳公社还是国内第一个摘招牌的。“等到1990年代后期,税费改革后的很多问题暴露出来,乡镇债务沉重、农民增收困难,”分析说,“看似经济上的‘三农’问题,折射出的却是农村政改滞后的问题。这也对基层民主提出了具体要求,尽快激活基层政权和群众的内在动力,以利于解决各种社会矛盾,推动乡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18)值得庆幸的是,这些地方上的自创动作都能被组织部门吸纳并制度化推广。这几年来,四川省委组织部每年还为各地的“工作创新”和“工作绩效”进行评奖。

第四,四川省的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制度创新实践也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目前只是有了一定的突破,但迫切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进一步加以巩固和提高,并不断加以发展和完善。对于实践中出现的一些困难和障碍,也还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深入地进行探索和研究,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措施,这就迫切需要进行制度层面的不断创新,才能为党内民主建设开辟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尤其是如何将四川省的地方性经验进一步上升到全党的制度建设层面,与党章党规结合起来,从制度层面上保障和推进民主建设的发展,这些都是在今后的实践中需要重点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比如说关于党代会常任制的改革,许多试点目前还停留于党代表常任制的层面,全国所有试点都停留于每年一次会议的形式层面,最多对党代表个人的行权略有尝试,而没有向党代会常设机关的行权层面发展。

因此,为了解决目前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实践中存在的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认为,这就需要进一步深化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完善,特别是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健全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在制度层面上,党内民主是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统一。直接民主的制度表现就是党的基层组织以党员大会的形式决定党内重大事务,间接民主则表现为党的各级组织通过党代表大会的形式决定党内重大事务。可见,这一制度能否有效运行是党内民主的关键所在。为此,要严格定期召开党的代表大会,推行党的代表大会的常任制度,增强党代会权力的辐射力度,有效地监督党的领导工作,协调和沟通群众中的利益关系。最重要的是,党代会常任制应以建立党的常设权力机关为目标,而不是停留在党内民意机构的层面上。应在现有的党内权力构架内,让党代会常任制直接与党的全委会对接,成为党的常设权力机关,党的常委会成为党的执行机关,党的纪委会成为党的监督机关。执委会和纪委会共同向党的全委会负责,党的三个委员会共同向党代会报告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党的代表大会整合政党与社会功能,监督和保证党的工作健康、有效地进行。

其次,完善党的委员会工作制度。主要是完善党委集体领导制度,各级领导班子要按照党的规章,坚持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强化集体领导观念,实行正确的民主集中。党内的重大事务都必须拿到桌面上来讨论和表决,坚决杜绝“私下授意、背后通气”的行为。通过试点取得经验,对于取消“书记办公会”,尤其是约束“一把手”等问题,必须建立严格的制度并保证实施。

再次,健全和完善党内的监督制度。首要的是完善纪律检查委员会体制,提高其工作的独立性地位,实行纪委受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的体制。制定规范具体的带有程序性的监督条例,加强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各级纪委和党员群众的监督提供有效的法规和制度依据。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最后,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党内民主选举是党员重要的权利,是一种有效的民主政治的制度安排,它能缓解党内利益多元和分化所带来的张力,聚合更多的民意。实行规范严格的差额选举制度,扩大选举差额,不能搞变相的“陪选”、“贿选”。完善党内选举程序,适度增强党内选举的竞争性,同时建立相应的选举监督委员会,对于违章的选举行为要及时查处,以维护正常的民主选举。

参考文献:

(1)记者:四川成为中共党内政改试验田,香港《大公报》2005年6月9日

(2)向郢:四川:中国基层民主试验田?《南方周末》2005年9月15日

(3)向郢:四川:中国基层民主试验田?《南方周末》2005年9月15日

(4)参阅杨天宗李俊: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的时代背景和决策选择《四川党史》2000年3月第2期

(5)李伟:公推直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向,《四川日报》2005年8月31日

(6)李伟:公推直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向,《四川日报》2005年8月31日

(7)李伟:公推直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向,《四川日报》2005年8月31日

(8)基层党内民主突破性实验,《报刊文摘》2005年7月4日,转引自《了望周刊》2005年第25期

(9)徐百柯等:有制约的权力,《文摘周报》2005年9月2日,转摘自《新京报》、《中国青年报》

(10)李伟:公推直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向,《四川日报》2005年8月31日

(11)李伟:公推直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向,《四川日报》2005年8月31日

(12)参阅任中平等: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又一制度创新实践,《社会主义研究》2005年第5期

(13)闽捷:四川大范围试行党代会常任制,《中国青年报》2003年6月1日

(14闽捷:四川大范围试行党代会常任制,《中国青年报》2003年6月1日

(15)薛凯:“党代会常任制”是党内民主新突破,《半月谈》2003年10月25日

(16)“三联制度”:即每名党委委员联系5名党代表,每名党代表联系5名党员,每名党员联系5名群众。

低层建筑设计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市建筑;施工;支撑结构

1超高层建筑地下基坑支撑结构的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缓解城市用地紧张的局面,现在许多新建的民用住宅都选择采用高层甚至超高层建筑的形式。而一些城市的地标性建筑,例如,上海的中心大厦、深圳的平安金融中心、广州的周大福金融中心等,也选择采用超高层建筑的形式。而在超高层建筑设计中,最基本也最重要的则是超高层建筑地下基坑支撑结构设计。如何既保证基坑与地下结构安全,又保证上层建筑的稳定,同时,兼顾速度、经济、环保等多重要求,这成为现阶段我国超高层建筑地下基坑支撑结构设计的主要目标。针对不同城市的不同地质水文条件等,我国主要采用了放坡开挖、重力式水泥挡土墙、土钉墙支撑结构、排桩围护支护、地下连续墙等结构设计形式来确保基坑施工过程中和今后的日常使用时的基础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经济技术性。深基坑支撑作为基坑施工中的临时工程,施工单位为了节省施工时所需要产生的支撑结构的经济额度,为缩短基坑施工所需要的时间,往往不够重视深基坑支撑结构。这就需要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通力合作,在施工的过程中,提高重视度,树立安全意识,在施工的过程中,多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了解设计目的、施工难点等技术问题。

2传统支撑结构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我国支撑结构设计中,在考虑土压力的影响下,多采用放坡开挖、重力式水泥挡土墙、土钉墙支撑结构、排桩围护支护、地下连续墙等结构设计形式。而这些较为传统的结构设计形式大多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缺点。

2.1经济效益问题。在传统的深基坑支撑结构中,都需要依靠支撑结构自身材料的强度、刚度等安全维度来对抗来自侧向的土压力和来自结构上方的道路和原有的建筑的自重,同时,还要考虑到道路四周汽车和人所产生的活荷载。这其中的钢筋用量之大可想而知。大量的内支撑结构也被用到这些结构来维持整个支撑结构的整体性、稳定性。对于现代高层居民住房或商场,都需要2~3层地下车库,这类建筑的设计标高将达到16m甚至更大。在基坑四周的防水帷幕或是基坑围护结构都需要用到大量的钢筋混凝土。地铁是现代人通勤常用的工具之一,在建设大型地铁站时,如2条地铁线路相交的站,需要开挖的基坑深度更甚前者。地铁站的施工通常都在城市的繁华地段,对于人们的出行带来了困难,也为施工沿路的商铺带来经济损失。所以这些需要大量钢筋混凝土的基坑,还需进行拆除工作,所需要的材料、人工以及对周边环境的经济影响极大。

2.2时间问题。施工时,施工单位需要进行基坑的大幅开挖,并按照设计图将土钉、混凝土桩按规定位置进行摆放,在使用外力机器的作用下,将这些支撑结构嵌入土中。这些传统的深基坑支撑结构大多采用顺做法进行施工。应用顺做法进行挖土时,先挖方至设计标高,再从下往上依次做底板、墙体和顶板等主体设施。所以施工无法做到地上地下同时施工,只能按照次序,由下自上地进行施工。这个问题大幅度降低了施工单位在施工主体结构时工作平台的参与度,从而大幅度增加了施工所需要的时间。施工单位还需要对这些临时支撑结构进行拆除,这其中也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对于基坑的开挖,由于有大量支撑结构的存在,所以开挖受到限制,如大型的开挖设备进场施工受到限制。传统基坑支撑结构的施工大多暴露在露天环境下,而混凝土的现场搅拌、基坑的开挖等施工行为会受到施工场地的气候影响。在雨天,这些施工行为都要暂停,对于夏季多雨的南方来说,这些基坑支撑结构所需要的施工时间也会因为环境因素延长。

2.3刚度问题。作为临时支撑的深基坑支撑结构的刚度较小,对于周边环境因开挖深基坑而引起的变形控制能力较弱。如若控制不当,则可能对水管、暖气管等刚性管道带来不可逆转的变形。同时,地面也会发生受力不均匀而产生地表沉降,进而引起地表隆起,这需要在施工后进行基坑所在地附近的管道修复、地表整平。作为临时性的基坑支护工程,在围护结构建设完成之后,还需对这些支撑结构进行拆除。这使得围护结构不仅要承受巨大的土压力、水压力,还要承受拆除工程所带来的二次受力和二次变形,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围护结构的刚度,可能会带来地下室外墙和底板收缩开裂等问题。

2.4施工问题。超高层建筑所需要开挖的基坑深度远大于一些普通的高层建筑,而这其中也需要大量的内支撑结构。这些基坑围护结构所需要的费用也随之大大提升。同时,如此多且复杂的深基坑支撑结构也大大提高了施工单位在深基坑施工时的难度。由于工艺流程的增加、施工工艺参数之间的相互限制,需减少在市区施工时对于周围地理环境的影响,这些要素也都从方方面面提高了施工的难度。这也同时要求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具有一定的施工知识、读图识图能力并且熟练地掌握并使用施工工具。

3传统支撑结构问题的解决办法

在面对上述传统支撑结构的诸多问题时,近年来出现了一种创新的支撑结构体系,即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支撑结构。这种支撑结构利用地下室的外墙,同时利用地下室的梁板柱等受力构件共同对基坑进行支护,仅在一些施工段上运用传统的支撑结构。这无论是对于钢筋用量,还是对于周边环境的影响都较小。在一些城市建筑较为密集、临近建筑物沉降较为敏感的地方一般都优先采用这种支撑结构体系。

3.1水平构件相结合。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支撑结构体系主要依靠地下主体结构的水平构件———梁、板等,这些水平构件相比于传统的基坑支撑结构,在基坑开挖过程中,能提供更大的力,支撑刚度更大,对于基坑施工时可能产生的水平位移、变形等都有较高的控制水平。同时,传统的支撑结构体系在基坑施工完成之后需要进行拆除工作,整体结构会受到二次受力和二次变形。自然对于土体的支撑刚度变大,所以这种支撑结构有效避免附近道路的隆起,对地下管线的影响降到最低。这样不仅减少了施工对环境带来的影响,也使得附近居民生活得到充分的保障。这种与地下主体结构相结合的支撑结构无需拆除,减少了整体结构受扰动的可能性,整体刚度也相较传统的支撑结构更大,稳定性得到提高。这种结构体系利用了地下室本本该有的受力构件,一个构件有2个用处:在基坑施工过程中,作为基坑的支撑结构;在整个工程竣工后,又作为地下室的承力结构。该支撑结构设计思路十分新颖,相比于传统的受力构件,不必进行临时支护,这种一举两得的支撑结构,大大减少了在基坑施工过程中基坑支护所需要的钢筋。因此,在这种设计思路下,钢筋用量也随之大大减少,随之而来的则是施工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

3.2竖直构件相结合。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支撑结构体系则主要依靠地下主体结构的竖直构件———墙、柱等。在基坑支撑结构体系中,施工完成的地下室外墙也同样能承受来自水平方向的土压力。地下室外墙就成为永久性的支撑结构体系,安全性也得到提高。同样地,这样的结构体系也减少了施工工程中的钢筋用量。

4结语

当前,在周围建筑较多的城市施工时,越来越多的设计方案采用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支撑结构设计方案。这样的结构设计方案有着费用低、施工快、影响小的特点,这些特点无不契合了城市施工的要求。在超高层建筑的基坑支撑结构施工时,应注重对施工场地的监测,重视施工时可能引起的土体偏移等不良现象,对于产生的不良影响需采取有效的结构弥补方案。在目前研究技术水平不断得到提高的大环境下,针对超高层建筑深基坑支撑结构的设计会在现有的设计基础上实现突破。

【参考文献】

【1】王建华,左新明.深基坑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方式与特点[J].地质装备,2011,12(6):31-34.

【2】陈寿长.与支护结构相结合的高层建筑地下结构的设计与实践[J].建筑结构,2013,43(S2):39-41.

【3】岳建勇,周春,任臻,等.超高层建筑地下主体结构与深基坑支护结构相结合的设计和实践[J].岩土工程学报,2006(S1):1552-1555.

低层建筑设计范文第4篇

关键词:安全性能;低压配电;电气的设计

在我国,高层建筑的定义是:高度超过了十层或者是24米的建筑物。所以,在很多高层建筑物的电气设计中,相关电气设备的要求必须要严格,配电系统也要根据国家的规定标准来实行,从而保障整个建筑物系统的用电安全。因此,在高层建筑物的设计中,不仅要确保所有用户的用电安全以及现代化的电气要求,还要使得配电系统能够满足建筑物中供电的相关稳定性。

1高层建筑配电设计需要遵循的原则

1.1配电设计总原

要合理的运用建筑物自身存在的优势,来设计高层建筑物中的配电系统。在设计的时候,不仅要合理分配资金的使用,同时要注意节能的设计,降低能耗。第一,供配电系统设计时,要保障其基本的安全性能,保障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了保障整个高层建筑中配电系统的安全性,在设计线路时,首先要使其必须都具有合格的绝缘强度,使它们处于安全的距离;同时必须要采取有效的防静电技术,最后还要配置牢靠的防雷击设施。第二,配电系统还要将住户的生活所需的用电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以实现住户电设备的电气功能。

1.2安全配电设计中的原则

在设计安全配电系统方案的时候,不仅要满足整个高层建筑物中电气的使用功能,还要尽最大可能的降低其损耗的数值以及直接损耗、间接损耗。还要保证整个配电系统安全稳定的正常运行,要最大程度的降低对其能源的消耗,尽量的节约配电系统所要消耗的资源,所以,高层建筑的配电系统需严密的设计时,要合理的使用相关节能设施,尽量做到用电负荷均衡,并要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尽最大可能降低配电系统的维修费用。

2低压配电系统中的安全性能

(1)在低气压配电系统电气设计的安全性能中,其主要任务是对电源的分配以及管理,它不仅能够提高其运行的效能,还能在维护变压器运行。在设计高层建筑中电气低压配电系统的时候,要想为用户提供持续性的电力保障,不仅要充分的考虑到各种会有可能发生的故障因素,还要考虑到在正常负荷条件下所有用户的正常用电需求。

(2)高层建筑电气中低压配电系统设计的时候,要时刻注意相关的接地保护模式。其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保护模式主要有3种:低压配电IT系统、低压配电TN系统以及低压配电TT系统。①低压配电IT系统:其电源端口的带电部位是不采用接地保护模式的,但是,电源端口带电的部位在进行电抗、阻抗或者高电阻的时候,还是要采用接地保护模式。除此之外,如果低压配电的IT系统用电设施出现了导电外漏的情况,也要及时采取接地保护的措施。使用低压配电IT系统来供电,不仅可以提高系统供电的稳定性,而且还能提高供电的安全性能,与此同时还能保障用电量较大、供电时间较长以及供电要求较高场所的安全问题。近几年,低压配电IT系统在高层建筑供电中应用是非常广泛的。但是,如果用电设备的外部出现了安全故障,使用缺少接地保护措施的配电网,再加上管理还不到位,这样就很容易发生带电的状况,并引起触电事故的发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便。因此,对于高层建筑所有人员的安全观念要时刻强化,并采用其有效的接地措施,以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高层建筑能够顺利的运行。②在低压配电的TT系统当中,电气设施中外漏导电的部分,不仅要采用接地的保护方式,还要在电源的中性点的部位采用其最有效的接地保护模式,整个电气系统中的低压配电TT系统是占举足轻重的地位。在运行的过程中,电气系统中的PE线是没有电流经过的,即电气系统的中性线PE和N是没有直接的通电关系。通常情况下,用电量比小、用电设备较少以及用电要求较低的场所一般都使用低压配电TT系统。但是,从适用范围来讲,低压配电TT系统要比低压配电IT系统低很多。然而,低压配电TT系统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应用却很多,覆盖面积也在逐渐的提高,所以高层建筑的相关管理人员要加强对低压配电TT系统的应用,并使其发挥出最大的功效,防止其供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农村以及偏远地区的供电安全。③低压配电的TN系统使用率也较高。但在设计低压配电TN系统的过程中,要用保护线将系统中负责电气设备的一个外壳连接起来,并要采用相应的防护措施将其保护。另外,还要保障其低压配电TN系统的中性点之间连接的通畅。其实,低压配电TN的系统还有很多种模式,它可以用中心线和保护线合并的方法来保障其低压配电TN系统模式的正常运行。例如TN-C-S模式、TN-C模式以及TN-S模式等,这三种模式在各自的适用范围内,使用的情况是不相同的,都表现出了各自明显的优势。就以TN-C的模式、TN-S的模式为例子,它们的系统都是属于三相四线,并且是非常容易设计的,而TN-S的模式在属于三相四线系统的同时,还增添了PE线来进行接地的保护,它在保存精密电子仪器的场所或者易燃易爆的场所运用非常多。而TN-C-S系统给施工提供了便利,在工矿企业的应用是比较多的。高层建筑的相关管理人员对于以上的三种模式要进一步的完善,并要最大限度的利用信息化技术,不仅要将各自的优势保留,还要将其适用的范围拓展最大,维护高层建筑的运行安全,提高其高层建筑的工作效率。

3低压配电系统中的接地保护设计

在进行的低压配电系统设计的时候,一定会遇到选择漏电断路器的情况。在对漏电断路器进行筛选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有很多。比如,必须要想到多大的电流漏电断路器才需要采取保护的措施。第一,要保障所选择的低压配电系统的末端中的漏电断路器自身可以接受的电击能量能否达到了所规定的安全标准。第二,因为电流的过大,很可能会对配电系统造成一定的损害。所以要格外的注意配电系统的正常的使用,漏电断路器是否大于漏电电流所规定的额定动作电流,无论是在各个分支线路的尾端还是在完整的低压配电系统的末端,其用的电子设备必须都是漏电断路器,以此来保障整个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4高层建筑中低压配电系统设计的作用

高层建筑中低压配电系统设计的主要作用是保障其供电的安全性、可靠性。与此同时,还能提高其电能的质量。在整个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要合理的进行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那么整个建筑的使用功能都将会大大的提升。

5高层建筑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安全探讨

在配电系统安全性能设计的过程中,负荷分级配置的设计要做好,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与此同时,还要保障其特别重要的负荷和一级负荷之间的连续性,以避免供电的中断,否则就会给人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损失。不仅如此,还要考虑高层建筑物中变压器的问题,对于变压器的选择,要根据容量的计算来进行。一般情况下,变压器的负荷率要控制在百分之七十五到百分之八十五之间。对于低压供电线路的半径也有相关规定,不得超过二百米以上,否则会对其它供电系统造成一定的损害。线路的保护也是非常重要的,它时常用于末端漏电的保护和手短保护器。这样不仅可以保证在发生火灾的时候能够应急照明,还能有效的减少故障的发生。

6结束语

在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下,电能的要求也在相应的提高。建筑配电系统的是否可靠,它直接关系到了人身安全、任何事故都会给人民的生活造成难以估计的经济损失。因此,高层建筑中电气低压配系统中的安全性能人们是越来越重视了,不仅要对设计提出更高的要求,还要保障其供配电的安全。在设计低压配电安全系统的时候,在注意整个电网以及线路设计的基础上,还要将接地的保护与设计重视起来,要选择最适合的电气设施,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还要严格按照其相关规定来执行。只有这样严格的执行了每一项规章制度,才能保障其高层建筑低压配电系统的有效的运行。

参考文献:

[1]于淼.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供配电系统安全性的考虑[J].现代物业(上旬刊),2015,(5):38-39.

[2]孙妍.超高层建筑配电系统合理性分析[D].北京建筑大学,2015.

低层建筑设计范文第5篇

在目前的建筑设计,尤其是高层建筑设计中,建筑的水平荷载往往在许多影响因素中占据关键位置。楼房自身重量和建筑所受荷载在轴向受力构件中所引起的轴力和弯矩的数值,与建筑高度的一次方成正比,而水平荷载对结构产生的扭转力矩,以及在轴向构件中引起的压力,是与建筑高度的平方成正比。对高度已经确定的建筑来说,结构轴向荷载的大小一般很难发生变化,而水平方向上风力荷载和地震作用的力的大小往往会随高层建筑结构的动力特性不同而变化。由此可见,水平荷载对建筑物的影响必然成为首要考虑的问题。同时,建筑的轴向变形也是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在高层建筑中,轴向力往往很大,能够给建筑轴向支撑引起较大的轴向变形,从而对建筑内部连续梁弯矩产生影响,造成跨中正弯矩值和端支座负弯矩值增大,连续梁中间支座处的负弯矩值减小。在考虑轴向变形时,不能简单的按一次加载考虑,否则会出现一些不合理的计算结果,还会对预制构件的下料长度产生影响,还能对构件侧移产生作用,在考虑构件竖向变形时,会得出质量安全出现问题的结果。在建筑结构设计中,侧移也是一个重要的控制指标。

2建筑结构设计影响因素

2.1结构选型

建筑物的结构选型,要求建筑物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可承担自身重力及辅助建筑重力。而且要具有足够抵抗水平荷载的强度,使建筑在水平力作用下所产生的侧向位移限制在安全的距离内。基于上述原则,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注意结构的功能适应性、受力合理性、抗灾减灾能力、经济性、施工方便等因素。建筑的功能适应性包括使用空间、使用功能等要求,在建筑选型时应首要考虑。选取不同的结构型式,建筑物所能获得的使用空间大小和高度均不同。各种建筑结构体系有截然不同的受力特征,在抗风抗震等各方面各不相同,结构选型时应认真考虑建筑结构受力合理性。

2.2轴向变形

在低层建筑结构分析中,通常只考虑建筑所受弯矩,因为轴力对建筑安全影响很小。但对于高层建筑结构,情况却截然相反。由于高层建筑高度大,因此轴力值很大,再加上因高度增长而带来的轴向变形高度增长,轴向变形会使高层建筑结构的内力大小与分布改变。当建筑很高时,轴向变形将会达到较大的数值,其后果相当于连续梁的中间支座产生沉陷,从而使其负弯矩值减小,还会对预制构件的下料长度产生影响,要求根据轴向变形计算值,对下料长度进行调整。另外,轴向变形对构件剪力和侧移也会产生一定影响。在考虑轴向变形影响时,要考虑施工过程中,竖向荷载是分层施加的,不能简单地按一次加载考虑,否则就会出现一些不合理的计算结果。

2.3结构延性

结构延性是建筑设计需要的考虑的因素之一。我国是地震多发国家之一,提高房屋抗震性能,保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是建筑设计最重要的课题。高层建筑相对低层建筑而言,在遇到地震时,震动作用下的建筑结构变形会更大。增大建筑结构延性,可做好防震设计,避免建筑倒塌,可使建筑在进入塑性变形阶段后仍具有较强的变形能力,给人员撤离留下充足时间。建筑中的延性是指指构件和结构屈服后,在承载能力不降低或基本不降低的情况下,具有足够塑性变形能力的一种性能。对当代建筑中常用的混凝土受弯构件来说,随着荷载增加,受拉区混凝土首先出现裂缝,表现出非弹性变形。然后受拉钢筋屈服,受压区长度减小,受压区混凝土压碎,构件最终破坏。延性结构有很大变形能力,又有较大的强度,发生地震时,延性结构可以吸收较多能量,从而极大地减小了结构倒塌率,保证建筑安全。

2.4水平荷载与侧移

水平荷载的决定因素是不容忽视的,在现代建筑的结构设计过程中,虽然重力等轴向荷载起决定作用,但在高层建筑中起控制作用的其实是水平荷载。原理等同于杠杆作用,随楼层高度增加,水平荷载引起的弯矩增加迅速。因此,在建筑结构设计中,水平荷载必须进行周密分析与计算。同样,因为结构侧移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建筑是否可以使用,所以结构侧移在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中位置相当重要。随着建筑高度的增加,同等大小的水平荷载会使结构的侧向变形倍增。高层建筑设计时,不仅要求结构具有足够的强度,还要求具有足够的抗侧移能力,使结构在水平荷载下产生的侧移被控制在某一距离之内,保证良好的居住和工作条件。过大的侧向变形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与财产损失,所以要将侧移控制在安全的范围内。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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