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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验考试总结范文精选

测验考试总结

测验考试总结范文第1篇

在学校教育中,定期评定学生学业成绩,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受到“应试教育”的思想影响,对于学生的数学成绩往往只看考试的卷面分数,这种“只见分数不见人”的做法,在“素质教育”的要求下,已开始在转变。为了做好这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联想到与这项工作有关的许多名词、术语。诸如,国家教委1992年颁布的小学初中课程计划(试行)中第三部分叫做“考试考查”,上海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委员会1991年印发的数学学科课程标准(草案)中第七部分叫做“教学评价和成绩核定”。而有些教育理论书上又称为“学习的评定”,有些教育辞书上则称作“学业成绩考查与评定”,还有通常说的“测验”等等。因此,需要对于这些名词、术语的各自含意及相互关系,作一些粗略的界定,才有利于做好这项工作。

从学校教育的宗旨是为国家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来看,要有一定的质量要求,需要定期考核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的发展与进步。因此,学业成绩评定应是一个大概念,而考试、考查、测验仅仅是评定学生学业成绩的一切手段。考试、测验着眼于客观、正确地把学生达到教学目标的程度加以量化,学业成绩评定从测试的结果有多大价值为着眼点,这两者往往结合在一起使用。

学业成绩评定的含义,通常是指学校根据一定的标准,拿数学学科来说,则以教学大纲、教材的教学要求为标准,对教学过程中学生所产生或者即将产生的思想、学业、行动和个性等方面的变化,或者变化的发展趋势,作出恰如其人的估价。通过这样的评价,既能反馈教师的教学效果,起到诊断、调节和强化的作用;又能反馈学生的学业进展,起到激发学习积极性,增强自信心,萌发学习成功的感受等效应,促使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

考试、考查和测验,其功能都是检查学习成绩和教学效果的测定方法,是测量的数量化分析和科学推断的手段。现行的课程计划规定考试以每学期进行一次为宜,考查着重在平时进行。上海的课程标准规定小学数学学科对一、二年级只进行日常性考查,三年级起采用日常性考查和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而日常性考查应包括认知、情感和操作三个领域。考试则以认知领域的教学要求为主要依据,采用命题解答的方式。由此可知,考试与考查的区别有三:其一是考试以认知领域为主,考查还包括情感和操作领域;其二是考试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查则不限于每学期进行几次;其三是考试可用百分制记分,考查采用等第制,例如,用优良、及格、不及格来表达,或者用A、B、C三个等级。至于测验的含义跟考查是相似的(在英文里都叫test),习惯上将考查用于学生学习成绩的检查,而测验使用的范围较广,如,智力测验、能力测验、个别测验、目标参照测验、常模参照测验,以及潜力参照测验等等。

二、成绩评定的分类和目标

布卢姆(Bloom.B.S)把评定分为三类:一是配置性评定,二是形成性评定,三是总结性评定。这样的分类在我国的教学实践中早有运用,通常称为摸底评定、诊断评定和总结评定。

不论进行哪一类评定,都必须具备明确的评定目标。在这些目标中,认知领域的目标依据教学大纲和教材,编制恰当的考题,注意考题的有效性(效度)和可靠性(信度),有关这方面的理论和做法早有专著论述,不再重复。而情感领域和操作领域的目标,在数学学科中尚缺少研究,随着时间的推移,必须着手实验,俗话说“摸着石子过河”。为此,初步草拟了如下的内容,作引玉之砖而已。

学生学习数学情感和操作评定目标

1、掌握学习内容的能力

A、等:能轻松、迅速地从教材中找出重点和关键,简明扼要地讲述中心内容。

B、等:基本上能够从教材中区分出重点,但讲述不清楚。

C、等:通常不能区分教材中的重点,注意力往往集中在次要特征、属性上。

2、完成基本技能的速度

A、等:完成基本学习技能(计算、绘图、操作、实验)的速度和正确率高于班中多数学生。

B、等:完成基本学习技能的速度和正确率等同于班中多数学生。

C、等:完成基本学习技能的速度和正确率低于班中多数学生。

3.学习态度和毅力

A、等:在整堂课上保持旺盛的精力,主动积极参与学习活动,不怕困难。

B、等:在整堂课上保持正常精力,有时不能主动参与学习活动,怕困难。

C、等:学习精力较差,注意力下降,不主动参与学习,作业常出错。

4、思维的独立性

A等:能独立思考,提出自己的见解;常提建议,善于补充同学的发言;能寻求创造性的解题方法。

B等:在旁人启发下能独立思考;能独立完成习题,遇到困难仍然能进行尝试。

C等:不善于独立思考,一遇困难就求助他人,经常需要监督性的帮助。

5、学习中的自我检查

A等:有自我检查的习惯;能主动运用逆运算检查解题的正确性;会判定自己解题的合理性。

B等:能按教师或教材的要求,进行自我检查订正。

C等:不愿意自我检查,或者草率地检查,错误仍然存在。

6、遵守学习纪律的自觉性

A等:认识学习的目的性,自学维护集体纪律,表现出首创性和顽强性。

B等:认识学习的目的性,基本上能遵守学习纪律,能按时完成作业。

C等:学习目的性不明确,常常不能做到集体要求,不能按时完成作业。

7、合作态度与竞争意识

A等:能主动积极参与小组讨论;能帮助同学;善于接受他人帮助;具有优于他人的竞争意识。

B等:能参与小组讨论,发表自己见解;不易接纳他人意见;竞争意识不强。

C等:不主动参与小组讨论,不愿意发表意见,缺乏竞争勇气。

三、综合评定与操作方法

综合评定包括日常性考查和终结性考试,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下:

综合评定日常性考查认知领域的单元测验(百分制或等第制均可)

情感与操作领域的目标评定(等第制)

终结性考试(一、二年级用等第制三年级以上用百分制)

其中一、二年级可以全部采用等第制,从小淡化他们的分数观念,克服多年来为几分之差而产生“失败者的”心态,三年级以上既有百分制又有等第制,可以两者并用,即某一个学生既有终结考试的分数,又有情感、操作领域目标评定的等第。也可以自定比例折合成分数进行综合评定。例如,上海的课程标准就采用日常性考查占50%,其中考试占20%,期末考试占30%的权重进行总评,用百分制的分数表达,必要时可附加评语。又规定日常考查中的等第,可按优良为85分、及格为65分、不及格为45分折合成分数。当然,这只是一个地区制定的标准,各地各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己制定标准。总之,按素质教育的要求,不仅要评定考试分数,更要重视评定学生学习的心理素质和意志性格。

考试评分是大家比较熟悉而又习惯的方法,对于情感、操作领域的目标评定,虽有指标,毕竟模糊性较大,家长和学生应有一个适应的过程。为此,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广为宣传,让家长和学生有所了解,宣传的过程也是一种教育过程,可以促使每个学生积极向上争取达到优良(或A等),使这一改革措施起到各级作用。

四、考试命题的导向作用

人们常说“考试题目是指挥棒”,这个说法不无道理,只要考试还存在,就会有人把考题当作“指挥棒”,也就是你考什么,我就教什么、练什么,甚至演变成“追题族”,短时期内恐难改变。为此,要十分注意考题的导向性。

其一,不是课本上有什么就考什么,还要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例如,四则运算的计算法则,课本上都有。因此有人在考题里编制一个填充题,让学生把法则填写完整,这就是引导学生去背诵、默写计算法则,这是一个导向问题。数的四则运算只要求会正确计算就行了,至于计算法则只是计算中的一种操作流程,况且操作方法很多,课本上讲的只是其中的一种,要求学生去背诵法则,只能使他们头脑僵化,不符合数学教学的目的。又如,按应用题的数量关系绘制线段图,也是课本上常见的,考题中不宜要求学生绘制线段图,教学大纲也无此要求。线段图只是帮助学生分析数量之间的关系,是解题的手段和工具,不是教学的目的。

此外,现行的数学课本中还编选了一些选学题、思考题、按大纲规定不是不作考试要求的,也不能编进考试题。

其二,要处理好具体与抽象的关系、过程与结果的关系。例如,24÷8=3,这是一个抽象到数的运算,它的具体含义很多。课本上先有例题:“有24只苹果,每8只装一袋,可以装几袋?”列式:24÷8=3,(袋),然后说明这个式子表示24里面有3个8,由具体到抽象,顺理成章。颠倒过来从抽象回到具体就会出现不同的理解。因此,不适合出如下的考题:“24÷8=3,表示()。”让小学生去填充。如果要出这种题,那么答案可以不是唯一的,又如,小学数学教材里有许多分解思考过程的形式,一旦学会了计算,这种分解过程就逐惭消逝。如,8+5=13学生已会口算,就不必再出如右这种形式的考题,只要学生直接写出结果就行。我们不能总是让学生背着分解8+5=过程解题,这与小孩子从会爬行到直立起来走路,谁也不会在走路之前先爬一下是同样的道理。

其三,在评分上要合情合理,当前小学数学考试评分中还存在不合理和自相矛盾的现象。例如,分数计算结果是假分数没有化成带分数的要扣分,这就不合理,因为课本上讲带分数的假分数的另一种形式,这就说明这两种形式所表示的数值是相等的,又何必扣分呢?据说有些中学教师出于代数式的写法,反其道而行之,如果计算结果化成带分数的要扣分,弄得学生无所适从。又如,应用题算术解法,式子的得数要加单位名称,如果用方程解又不可以加单位名称,前后自相矛盾。是否可以改革一下,使算术解法服从方程解法,也不写单位名称,只要答句里写单位名称就是正确的。因为算式的得数写单位名称有它的发展过程,最早小学生解应用题,式子里写单位名称很复杂,如3米+2米=5米,7只-4只=3只,8个×3=24个,12只÷3=4只,12只÷3只=4(盆),1平方米×3×4=12平方米等等。后来演变成在最后得数上写一个单位名称加括号,理由是把题中的最抽象成数的运算,最后赋予它一个合适的单位,所以加一个括号,这种人为的规则一直沿用到现在,那么现代教材引进方程以后,也可以再演变一下,去年这个赋予的单位名称,都成了纯数值的运算,在答句里再说明是什么单位,不是合情合理吗?正如乘法应用题列式中被乘数和乘数能否颠倒一样,多年来一直改变不了,当教材引进方程以后,现行教材从三年级起准许颠倒写。如“每天生产8台机器,3天共生产几台机器?”列式8×3或3×8都可以。依此类推,写单位名称也应改一改了。当然,小学数学考试评分中还有不少不尽合理之处,有待我们去改进。深信考试命题、评分的导向作用很大,特别是拥有命题权的人,切勿等闲视之!

参考材料

1、上海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委员会编:《九年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

测验考试总结范文第2篇

在学校教育中,定期评定学生学业成绩,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受到“应试教育”的思想影响,对于学生的数学成绩往往只看考试的卷面分数,这种“只见分数不见人”的做法,在“素质教育”的要求下,已开始在转变。为了做好这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联想到与这项工作有关的许多名词、术语。诸如,国家教委1992年颁布的小学初中课程计划(试行)中第三部分叫做“考试考查”,上海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委员会1991年印发的数学学科课程标准(草案)中第七部分叫做“教学评价和成绩核定”。而有些教育理论书上又称为“学习的评定”,有些教育辞书上则称作“学业成绩考查与评定”,还有通常说的“测验”等等。因此,需要对于这些名词、术语的各自含意及相互关系,作一些粗略的界定,才有利于做好这项工作。

从学校教育的宗旨是为国家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来看,要有一定的质量要求,需要定期考核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的发展与进步。因此,学业成绩评定应是一个大概念,而考试、考查、测验仅仅是评定学生学业成绩的一切手段。考试、测验着眼于客观、正确地把学生达到教学目标的程度加以量化,学业成绩评定从测试的结果有多大价值为着眼点,这两者往往结合在一起使用。

学业成绩评定的含义,通常是指学校根据一定的标准,拿数学学科来说,则以教学大纲、教材的教学要求为标准,对教学过程中学生所产生或者即将产生的思想、学业、行动和个性等方面的变化,或者变化的发展趋势,作出恰如其人的估价。通过这样的评价,既能反馈教师的教学效果,起到诊断、调节和强化的作用;又能反馈学生的学业进展,起到激发学习积极性,增强自信心,萌发学习成功的感受等效应,促使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

考试、考查和测验,其功能都是检查学习成绩和教学效果的测定方法,是测量的数量化分析和科学推断的手段。现行的课程计划规定考试以每学期进行一次为宜,考查着重在平时进行。上海的课程标准规定小学数学学科对一、二年级只进行日常性考查,三年级起采用日常性考查和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而日常性考查应包括认知、情感和操作三个领域。考试则以认知领域的教学要求为主要依据,采用命题解答的方式。由此可知,考试与考查的区别有三:其一是考试以认知领域为主,考查还包括情感和操作领域;其二是考试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查则不限于每学期进行几次;其三是考试可用百分制记分,考查采用等第制,例如,用优良、及格、不及格来表达,或者用A、B、C三个等级。至于测验的含义跟考查是相似的(在英文里都叫test),习惯上将考查用于学生学习成绩的检查,而测验使用的范围较广,如,智力测验、能力测验、个别测验、目标参照测验、常模参照测验,以及潜力参照测验等等。

二、成绩评定的分类和目标

布卢姆(Bloom.B.S)把评定分为三类:一是配置性评定,二是形成性评定,三是总结性评定。这样的分类在我国的教学实践中早有运用,通常称为摸底评定、诊断评定和总结评定。

不论进行哪一类评定,都必须具备明确的评定目标。在这些目标中,认知领域的目标依据教学大纲和教材,编制恰当的考题,注意考题的有效性(效度)和可靠性(信度),有关这方面的理论和做法早有专著论述,不再重复。而情感领域和操作领域的目标,在数学学科中尚缺少研究,随着时间的推移,必须着手实验,俗话说“摸着石子过河”。为此,初步草拟了如下的内容,作引玉之砖而已。

学生学习数学情感和操作评定目标

1、掌握学习内容的能力

A、等:能轻松、迅速地从教材中找出重点和关键,简明扼要地讲述中心内容。

B、等:基本上能够从教材中区分出重点,但讲述不清楚。

C、等:通常不能区分教材中的重点,注意力往往集中在次要特征、属性上。

2、完成基本技能的速度

A、等:完成基本学习技能(计算、绘图、操作、实验)的速度和正确率高于班中多数学生。

B、等:完成基本学习技能的速度和正确率等同于班中多数学生。

C、等:完成基本学习技能的速度和正确率低于班中多数学生。

3.学习态度和毅力

A、等:在整堂课上保持旺盛的精力,主动积极参与学习活动,不怕困难。

B、等:在整堂课上保持正常精力,有时不能主动参与学习活动,怕困难。

C、等:学习精力较差,注意力下降,不主动参与学习,作业常出错。

4、思维的独立性

A等:能独立思考,提出自己的见解;常提建议,善于补充同学的发言;能寻求创造性的解题方法。

B等:在旁人启发下能独立思考;能独立完成习题,遇到困难仍然能进行尝试。

C等:不善于独立思考,一遇困难就求助他人,经常需要监督性的帮助。

5、学习中的自我检查

A等:有自我检查的习惯;能主动运用逆运算检查解题的正确性;会判定自己解题的合理性。

B等:能按教师或教材的要求,进行自我检查订正。

C等:不愿意自我检查,或者草率地检查,错误仍然存在。

6、遵守学习纪律的自觉性

A等:认识学习的目的性,自学维护集体纪律,表现出首创性和顽强性。

B等:认识学习的目的性,基本上能遵守学习纪律,能按时完成作业。

C等:学习目的性不明确,常常不能做到集体要求,不能按时完成作业。

7、合作态度与竞争意识

A等:能主动积极参与小组讨论;能帮助同学;善于接受他人帮助;具有优于他人的竞争意识。

B等:能参与小组讨论,发表自己见解;不易接纳他人意见;竞争意识不强。

C等:不主动参与小组讨论,不愿意发表意见,缺乏竞争勇气。

三、综合评定与操作方法

综合评定包括日常性考查和终结性考试,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下:

综合评定日常性考查认知领域的单元测验(百分制或等第制均可)

情感与操作领域的目标评定(等第制)

终结性考试(一、二年级用等第制三年级以上用百分制)

其中一、二年级可以全部采用等第制,从小淡化他们的分数观念,克服多年来为几分之差而产生“失败者的”心态,三年级以上既有百分制又有等第制,可以两者并用,即某一个学生既有终结考试的分数,又有情感、操作领域目标评定的等第。也可以自定比例折合成分数进行综合评定。例如,上海的课程标准就采用日常性考查占50%,其中考试占20%,期末考试占30%的权重进行总评,用百分制的分数表达,必要时可附加评语。又规定日常考查中的等第,可按优良为85分、及格为65分、不及格为45分折合成分数。当然,这只是一个地区制定的标准,各地各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己制定标准。总之,按素质教育的要求,不仅要评定考试分数,更要重视评定学生学习的心理素质和意志性格。

考试评分是大家比较熟悉而又习惯的方法,对于情感、操作领域的目标评定,虽有指标,毕竟模糊性较大,家长和学生应有一个适应的过程。为此,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广为宣传,让家长和学生有所了解,宣传的过程也是一种教育过程,可以促使每个学生积极向上争取达到优良(或A等),使这一改革措施起到各级作用。

四、考试命题的导向作用

人们常说“考试题目是指挥棒”,这个说法不无道理,只要考试还存在,就会有人把考题当作“指挥棒”,也就是你考什么,我就教什么、练什么,甚至演变成“追题族”,短时期内恐难改变。为此,要十分注意考题的导向性。

其一,不是课本上有什么就考什么,还要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例如,四则运算的计算法则,课本上都有。因此有人在考题里编制一个填充题,让学生把法则填写完整,这就是引导学生去背诵、默写计算法则,这是一个导向问题。数的四则运算只要求会正确计算就行了,至于计算法则只是计算中的一种操作流程,况且操作方法很多,课本上讲的只是其中的一种,要求学生去背诵法则,只能使他们头脑僵化,不符合数学教学的目的。又如,按应用题的数量关系绘制线段图,也是课本上常见的,考题中不宜要求学生绘制线段图,教学大纲也无此要求。线段图只是帮助学生分析数量之间的关系,是解题的手段和工具,不是教学的目的。

此外,现行的数学课本中还编选了一些选学题、思考题、按大纲规定不是不作考试要求的,也不能编进考试题。

其二,要处理好具体与抽象的关系、过程与结果的关系。例如,24÷8=3,这是一个抽象到数的运算,它的具体含义很多。课本上先有例题:“有24只苹果,每8只装一袋,可以装几袋?”列式:24÷8=3,(袋),然后说明这个式子表示24里面有3个8,由具体到抽象,顺理成章。颠倒过来从抽象回到具体就会出现不同的理解。因此,不适合出如下的考题:“24÷8=3,表示()。”让小学生去填充。如果要出这种题,那么答案可以不是唯一的,又如,小学数学教材里有许多分解思考过程的形式,一旦学会了计算,这种分解过程就逐惭消逝。如,8+5=13学生已会口算,就不必再出如右这种形式的考题,只要学生直接写出结果就行。我们不能总是让学生背着分解8+5=过程解题,这与小孩子从会爬行到直立起来走路,谁也不会在走路之前先爬一下是同样的道理。

其三,在评分上要合情合理,当前小学数学考试评分中还存在不合理和自相矛盾的现象。例如,分数计算结果是假分数没有化成带分数的要扣分,这就不合理,因为课本上讲带分数的假分数的另一种形式,这就说明这两种形式所表示的数值是相等的,又何必扣分呢?据说有些中学教师出于代数式的写法,反其道而行之,如果计算结果化成带分数的要扣分,弄得学生无所适从。又如,应用题算术解法,式子的得数要加单位名称,如果用方程解又不可以加单位名称,前后自相矛盾。是否可以改革一下,使算术解法服从方程解法,也不写单位名称,只要答句里写单位名称就是正确的。因为算式的得数写单位名称有它的发展过程,最早小学生解应用题,式子里写单位名称很复杂,如3米+2米=5米,7只-4只=3只,8个×3=24个,12只÷3=4只,12只÷3只=4(盆),1平方米×3×4=12平方米等等。后来演变成在最后得数上写一个单位名称加括号,理由是把题中的最抽象成数的运算,最后赋予它一个合适的单位,所以加一个括号,这种人为的规则一直沿用到现在,那么现代教材引进方程以后,也可以再演变一下,去年这个赋予的单位名称,都成了纯数值的运算,在答句里再说明是什么单位,不是合情合理吗?正如乘法应用题列式中被乘数和乘数能否颠倒一样,多年来一直改变不了,当教材引进方程以后,现行教材从三年级起准许颠倒写。如“每天生产8台机器,3天共生产几台机器?”列式8×3或3×8都可以。依此类推,写单位名称也应改一改了。当然,小学数学考试评分中还有不少不尽合理之处,有待我们去改进。深信考试命题、评分的导向作用很大,特别是拥有命题权的人,切勿等闲视之!

参考材料

1、上海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委员会编:《九年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

测验考试总结范文第3篇

一、公务员考试科目现状

按照职位性质,报考职位分、两大类,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中的一个部门或单位报名。类职位主要包括:从事政策、法规、规划等研究拟定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的职位;类职位主要包括: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且对外设有行政管理职责的职位,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的笔试内容和方式:

根据××年国家人事部确定的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所遵循的原则,即“分类考试,突出能力”,××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时类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类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类包括常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言语理解与表达包括听力测试、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五个部分,全部为四择一的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分钟,满分分;《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考查其运用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法律和行政管理等理论或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分钟,满分分。报考类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类一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类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类在题型、题量、难度等方面会有所不同。

从××年举办过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省、市、区来看,各地的公共考试科目不尽相同:北京、福建、云南、天津等市与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时设置公共科目,此外,还要考《公共基础知识》。如上海市实行的办法是本、专科考《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三科;硕士只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博士则无须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河北、浙江等则统一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有些地方不单设《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但它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知识、邓小平理论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经常作为常识题型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科中出现。如××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类中道常识判断题就有道是《公共基础知识》的内容,占之多;《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类中道常识判断题就有道是《公共基础知识》的内容,占之多。因此,在不考《公共基础知识》科目的地区,为备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妨参考《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的内容,至少它能把常识判断的大部分内容集中到一块,便于复习。

从要考《公共基础知识》科目的地区来看,这门考试的题型相对稳定,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大类。客观题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是非判断三种题型,约占整个试卷分值的;主观题包括案例分析、论述、公文改错三种基本题型,约占整个试卷分值的。其中各部分知识测验比例分配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约占,邓小平理论、时事政治约占,法律约占,行政管理约占,公文写作与处理约占。

专业科目的笔试内容与方式,由各招考部门自行确定,不作统考。

二、申论应试中的注意事项

一认真阅读材料

拿出足够的时间仔细地阅读给定材料,是申论答题技巧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阅读材料的时候要先理清资料的逻辑联系,总结出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同时还要把握住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事件的环境和条件,这种既定的条件是你提出的对策是否具有可行性的重要依据。

二注意题目的限制性要求

题目的限制性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题目具体要求的限制

阅读完材料以后,要认真审读题目要求,因为每年申论测试的题目要求可能有一些变化。比如,“概括主要问题”和“概述主要内容”的指令虽然同样是针对考查考生概括能力的要求,但二者的要求却不甚相同。前者要求考生抓住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把主要问题是什么概括出来;后者要求考生梳理清楚给定材料所反映的情况,并予以概述。考生要注意这些具体的答题要求,以免文不对题。

“虚拟身份”限制

考生在答题时要看清题目要求中为你设定的“虚拟身份”,把握好角色定位。一般而言,申论要求考生提出和解决的问题大多属于行政公务方面的问题,属于政府职能部门的一般性工作问题。要检测的是考生是否具备公务员应有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而绝不会突出哪一专业、岗位的专业化知识。然而,与此要求相反,不少考生往往习惯于自身角色,缺乏模拟思维,无视考题要求,撇开“虚拟身份”,着力于自身实体或专长,以突出“实”,导致自身定位不准确,其结果只是自觉分析论证精深独到,实则相去甚远。

字数限制

概括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一般要求在字以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加以简要说明,一般要求在字以内;申述、论证应试者对问题的基本看法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一般要求在字以内。超过或不足的字数的比例一般不超过要求字数的,否则要扣分。

三方案要具有可操作性

申论测试的主要功能是考查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种能力反映在答题中便是要求考生所提出的解决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申论测试切忌坐而论道,学究气十足,提一些不现实的、笼统的方案。

四考前做适量模拟题

应试者首先要了解甚至熟悉申论测试的试题结构以及各类题型的答题角度与答题技巧,以免在考试现场手忙脚乱,影响临场发挥。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把握做题的速度,找到对时间的“感觉”,以免直到交卷那一刻还在“奋笔疾书”。

五关注社会热点问题

申论测试的题目更贴近现实生活的趋势,要求考生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在参考一些新闻媒体的意见后形成独立的判断和思考。建议考生经常浏览《人民日报》等权威性媒体对社会热点问题的评论文章。这些文章可以帮助你把握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大致思路。

第一章知彼——全面了解申论测试

本章通过对申论测试的目的、性质、内容结构、标准样式、常用文体、特点、命题发展趋势和应试禁忌的系统介绍,帮助应试者对申论测试有一个感性、概括的了解。

第一节申论测试的目的与性质

一、申论

“申论”一词取自《论语》的“申而论之”。申,即说明、申述;论,即分析和说明事理。不难理解,申论就是一种具有申述、申辩、论证、论述内涵的文体。

测验考试总结范文第4篇

很多人认为,国家公务员考试,特别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科目不需要做复习和准备工作,完全靠的是自身的能力和素质,其实提前准备一下还是大有益处的。相当一部分考生在走出公务员考试的考场后,都发出同样的感慨:只要认真准备,国家公务员考试其实并不难。

公务员考试命题研究专家张奉均认为,考生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复习:

第一,考生要与时俱进,按照年度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准备。他说,每年的考试大纲都对考生有不同的要求,这需要考生仔细地阅读。如,从2005年的考试大纲看,《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比以往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原A、B类的职位划分改为甲、乙类职位划分,这也预示着2005年公共科目考试会有一定的变化;二是考题顺序的调整,将言语理解与表达调整到第一部分,这给考生的答题时间的安排设置了一个考验;三是恢复对数字推理题型的考查,这体现了对考生数理能力考查的重要性;四是恢复对事件排序题型的考查;五是常识判断部分侧重考察法律知识的运用,因此对基本法律常识的了解应成为考生备考的重点;六是取消了听力理解。

第二,考前练习很重要。对大多数考生来说,公务员考试都是第一次,都还不是很熟悉,只有多做练习才能对考试的题型、考查点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在考试时才能作到心中有数。

第三,注重平时积累和方法总结。《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考题覆盖面颇广,包括法律、政治、经济、人文、社会、科技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临时突击做练习虽有帮助但更重要的是平时的积累。在数字推理和判断推理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解题技巧,而不是考查考生的知识深度。

不管是报考哪一类职位的考生,关键是要熟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的考试方法。

他提醒考生,不同的题型要用不同的方法和思路去解答,比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的判断、推理等题目,主要靠平时的积累,不管是知识的积累,还是实践的积累,都很重要。例如,推理题经常给出一系列日常行为事件,要求考生按行为发生的先后顺序排序,这就需要考生有实践的积累。

而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类的题目更需要技巧,这些技巧是和一个人的思维方式、价值观相连的,所以,要通过考试,更需要方法和积累。“高分低能的考生肯定是无法通过这样的考试的”,张奉均强调。

测验考试总结范文第5篇

第一、考生要严格按照当年考试大纲的要求准备考试

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每年的考试大纲都对考生有不同的要求,这就需要考生仔细阅读,看有否新要求和新题型,以把考前有限的时间用到“刀刃”上。

第二、考生无须搞题海战术,只要考前做两次模拟练习即可

因为重复地做“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练习不会有太大的作用,只要知道考题的类型并掌握该用什么样的思路去解答,做到心中有数就行了。备考“申论”要细看且领会已公开的试卷上的“注意事项”与“申论要求”,并严格照办。当然,找近一两年两门考试科目的真题进行“自测”,发现自己的“薄弱环节”,加强练习,以达到提高的目的,这可以说是个好方法。

第三、平时积累比临时突击重要,掌握方法比反复练习重要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的考题覆盖面很广,包括政治、经济、文化、人文、社会、法律、科技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只靠临时突击是无济于事的。不管是报考哪一类职位的考生,关键是应注重平时对多种知识的积累,应注重平时写作的练习,只有如此,才能拥有广博的知识与掌握熟练的写作技巧,才能考出好分数;若仅靠临考前突击,那是不会有好成绩的,考试会落第的。

第四、考生还要熟悉并掌握“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的做题方法

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而言,常有些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做不完全部的考题,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除了考生的其他原因所致以外,那就是考生不熟悉做题方法的结果。其实考生主要应掌握“先易后难”的做题方法:一是考试内容的五、六部分中,相对来说也有难易之分,需先做容易的,后做难的;二是在每部分试题中,也可分成容易的、较难的与难的三种题型,需先做容易的和比较难的题,后做难题;三是难题因人而异,比如数学专业的考生会将数量关系与资料分析这两部分的考题视为容易题,语文专业和新闻专业的考生会将言语理解与表达部分的考题视为容易题,如此等等。

就“申论”而言,考生首先应具有鲜明的“角色认定”的本领,即要求考生以怎样的身份出现?是以普通公职人员身份还是以领导者的身份出现?其次是注意“限制性规定”,如字数限制、自拟标题限制、资料性质(是找教训的资料还是总结成绩的资料)的限制、归纳主题或主要内容时应透过现象抓本质的限制、提出对策时不要离开给定资科内容与可行性及可操作性的限制、进行论证时主旨突出及申发式与申说式不同的限制,此外,还有近两年的选项判断与不要求确定主题就要提出对策并进行论述的限制,甚至要求写两篇不同论文的限制,如此等等。

因此,平时知识积累中也包含做题方法的积累,比如在平时阅读中发现图形推理的规律掌握的少,有不少题目不会做,那就通过对各种图形进行归纳与分析,找出解题的方法并记牢。比如在平时阅读中发现对申发式的写作要领掌握不准,那就应学习这方面的相关知识并加强运用,直到熟练为止。由此可见,做题方法的积累这与知识的积累同等重要,千万忽视不得。

此外,平时应多演练一些难题的做题方法。近些年的考试科目中,常出现-些新题型

与少量的难题。这就要求考生在平时演练时多注意积累这些新题型与难题的做题方法,并力求掌握,到了考场上就成了胜出的“法宝”。

要想在公务员考试中取得好的成绩,考生还必须加强心理锻炼。

考生平时应培养自己在笔试考场上遇到难题时不紧张、不慌乱,从容应对的能力;面试中的心理因素更为重要,有些考生就是因为平时没有面试的经历,到了面试考场上就紧张的不能自我,因而导致失败。所以,如果有机会,考生在考前可以搞几次“面试演习”,或多参加专题辩论与演讲比赛,这对锻炼自己语言表达与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是很有帮助的;同时还可以提高自己坚持实事求是、随机应变与自圆其说等应对面试的能力。

第五、对考公参考书与辅导班要有选择地购买和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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