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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居民委员会情况报告

成立居民委员会情况报告

陶器厂是一个以烧陶器为业的企业,绝大多数居民都是从祖代起都是制陶工人,多年的陶器生产使陶器工人聚居在一起形成了一个自然村---窑下村。解放后先后成立窑下农会,窑下村等基层组织,1958年成立陶器厂,1995年更名陶瓷建材总厂。该厂建厂时隶属手工业管理局,属县办大集体企业,1968年因手管局机构合并后由分社接管至今。该厂一直是一个政企合一的单位,工人、家属都属陶器厂管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职工家属的就业生活安排,原有学校、幼儿园、民兵治安、妇女、工会计划生育等工作都由厂管委会负责,该厂建厂至今我镇一直都把其作为一个居委会管理。现该厂已名存实亡。因此,为改变现状,加强基层管理工作促进社会的和谐,经镇党政班子会研究决定成立窑下居民委员会,并报经县人民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原则通过。现把该厂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座落范围

该厂区座落在琴江河边大坪与中江村交界处的富洲岗,厂区面积12万平方米。职工家属聚居在政府西边约300米的窑下村。座落范围为东靠圩镇老街,南、西、北都靠青树村,东西长约700米,南北宽约100米,总面积约47平方公里。

该厂有总户数438户。总人口1445人,其中非农人口907人,农业人口538人,全部人口都没有责任田。

二、目前状况

解放后陶器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陶器生产曾有过一段产销两旺的局面,一度成为全省重点乡镇企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塑料制品取代,陶器的需求量逐年萎缩。到1998年起效益开始滑坡,生产经营困难。特别是镇县两级政府各兴办了一条瓷砖生产线,移交给该厂生产经营,因技术设备简陋,产品单调,资金短缺等诸多原因生产亏损,巨额债务把该厂拖跨,到2003年企业负债累累,资不抵债,人心浮动。因此而倒闭。除保留了两名干部看护外,其余干部职工自谋职业,因此该厂名存实亡,基层管理处于瘫痪状态。

三、集体资产,经济及其它情况。

现厂区面积约12万平米,建筑面积约16000平米(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现抵押在农行)。山林面积274亩(有山林执照)。

固定资产原值约620万元,净值约300万元,负债约75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540余万元,欠干部职工工资集资款等约150万元,其他欠款约60万元。

现有干部工人180余人,其中原有退休人员68人,在职干部两人。因企业倒闭退休人员无退休工资,2005年起部分退休人员纳入了低保补助。其他工人自谋职业,按劳取酬。现又有30余名工人已达退休和快达退休年龄,基本生活费都无着落,需要给予救助。

交通通讯情况:从圩镇到窑下村有一条通村公路长约1.2公里,于2008年已硬化,自来水,程控电话,有线电视网络基本复盖全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

财务收入情况:每年能收厂房租金4—6万元。全部用于归还原欠干部、职工工资、集次款等。留守干部工资都无着落。

四、成立居委会的必要性

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实行政企分开,把原非生产经营性事务由居委会接管,改变目前名存实亡,基层组织瘫痪情况,解决基层干部工资待遇,促使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需要成立居委会。

五、成立居委会的设制和管理

成立居委会后一切资产、财务由居委会接管,全体职工家属转入居委会管理,按居委会建制安排干部,全体居民享受居民的权利,履行居民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