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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报告

县检察院报告

200年1月30日在××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200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快捕快诉。全年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案件92件217人,与去年同期的114件196人相比,案件数下降19.2%,人数上升10.7%。经审查,批准、决定逮捕87件212人,不批准逮捕5件5人,结案率达100%。受理公安机关及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159件373人,与去年同期的135件247人相比,件数和人数分别上升17.8%和51%。经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47件338人,移送市院审查6件21人,决定不起诉3件9人,未结3件5人,结案率达98.1%。全年无错捕案件,提起公诉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

(二)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集中优势警力,继续把黑恶势力犯罪、有组织的团伙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共提前介入并受理“恶势力”及团伙性犯罪案件6件46人,依法严惩了以业雪增为首的10人“恶势力”犯罪案及侯保建、李强两个犯罪集团案,“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如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侯保建等20人犯罪集团案,我院及时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检察长亲自参与审讯,严格审查把关并亲自出庭支持公诉,该案首次采用多媒体示证,高效快捷地展示了全案所有证据。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省院相关领导到场旁听,两级检察院组织公诉干警约60余人观摩。经法院审理后20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以14年、5年、4年及缓刑不等的刑罚,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严厉打击各类多发性刑事犯罪案件。全年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猥亵儿童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案件20件33人,起诉30件56人;批捕交通肇事、破坏电力设备、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5件8人,起诉21件30人;批捕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1件46人,起诉12件56人;批捕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犯罪案件51件113人,起诉67件160人。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全年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6件7人,立案侦查6件7人。其中,行贿1件1人,受贿2件2人,贪污、挪用公款案1件1人,滥用职权、受贿1件1人,贪污1件2人。侦查终结7件8人(含积案1件1人),移送审查起诉6件7人,不诉1件1人,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6件7人已作有罪判决,全部涉案金额达630.8万余元,共追缴赃款和挽回经济损失162.25万余元。在依法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始终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办案原则。一是突出重点,着力查办大要案件,其中5万元以上重特大案件4件4人;二是立足职能,切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所查办案件中属商业贿赂的案件共有5件5人;三是严肃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1件1人,其滥用职权、受贿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70余万元;四是积极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贪污12万余元、挪用公款110余万元,该案的查处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5万余元。

(二)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继续落实一案一建议制度,向发案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5份,召开案情通报会和廉政建设座谈会7次,积极做好个案预防,收集反馈意见;二是加强行业及系统预防工作,先后与县工商局、国税局、信用联社等单位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进一步拓展预防网络,共同推动系统廉政建设,探索行业、系统预防工作的新途径;三是继续深化检察联络员工作,加强信息交流,并深入各乡镇基层组织,广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调研,撰写调研文章3篇,为预防工作的开展提供决策依据;四是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力度,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借“3•5学习雷峰日”、“举报宣传周”之际,广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共计1万余份,并通过广播和电视媒体,向全县干部职工及广大群众发放“廉政倡议书”,将廉政文化传播到了千家万户。

三、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一)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侦查监督、公诉部门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大对刑事侦查和审判工作的监督力度,坚持对重特大和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共提前介入7件49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7件48人,改变定性1件20人,自行补充侦查12件45人,对不构成犯罪的4件4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建议公安机关撤案1件1人。

(二)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法院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监督,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2件,经审查,立案8件。其中,建议提请抗诉2件,提请抗诉1件,终止审查5件,息诉3件,未结1件。工作中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率先在我市检察机关推出“办理民行案件听取人意见制度”,与县法院召开第二次联席会议,完善修订了两院《关于加强民事行政审判检察工作联席制度的规定》,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三)加强刑罚执行监督。驻所检察部门严格把好刑罚执行关,坚持驻所的日常检查工作和超期羁押提前告知制度,共检查“三证三书”1058份,发现并纠正错误的法律文书30余份,确保了依法关押,凭证释放;完成了对171名缓刑犯、假释及保外就医罪犯的考察工作,并建议人民法院对1名缓刑犯收监执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所属的监室进行安全大检查12次,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以事立案”,查处了监室内发生的在押人员杨普进被伤害致死一案,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监管场所的稳定。

(四)加强控告申诉工作。继续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及与政府的联合信访接待制度,全年共受理控告、申诉来信来访28件54人,检察长接待日接待24次,参与书记县长接待日12次。对接访案件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共受理审结刑事申诉案件3件4人,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为方便人民群众举报,安装并正式投入使用职务犯罪举报自动受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我院的举报工作机制。

四、以创建“平安××”为契机,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根据县委、政府平安创建的要求,我院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制定平安创建实施方案,结合各职能部门工作实际,层层签订承诺书及责任状,明确了各科局室的责任,使整个创建活动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积极深入联系乡镇,加强对创安工作的督促指导。发挥工作优势和特点,各科局室主动深入创安联系单位进行督促指导和意见交流,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法制宣传和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在前卫中学等学校开展“零案校园”创建活动,利用多媒体进行法律知识讲座等,我院的创安工作得到上级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三)认真探索落实检察环节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通过开展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出庭公诉多媒体示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等工作,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依法坚决打击,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犯罪、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罪注意适用轻缓的刑事政策,做好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检察环节各项综合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五、加强自身建设,确保检察工作健康开展

(一)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一是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院干警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章,深刻理解“八荣八耻”,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提高党性认识和党性修养。

(二)坚持素质兴检,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继续把素质培训、专项业务培训、任职资格培训、岗位技能培训作为培训的重点,抓紧抓实学历教育、高层次人才培养、续职培训、司法考试培训等。全年共组织、参加各类教育培训32人次,6名干警取得或在读法学专升本学历教育,5名干警参加了省、市两级检察院组织的司法考试培训班,3人参加了市检察院组织的办案软件推广培训等。

(三)坚持从严治检,加强检察纪律作风建设。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的自律和监督,严格贯彻《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承诺制度的暂行规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二是认真执行《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纪检通报制度。三是稳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和《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促进文明办案,严格执法,廉洁办事,高效办公,有效规范了干警的行为。200年申报的“省级文明单位”已由省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公示。

(四)坚持科技强检,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科技强检步伐,先后完成了××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信息网、创安信息网等两个网站的创建工作,年内更新内容50余期;实行多媒体示证及微机制作办案笔录,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全院34台微机安装了办公自动化软件及检察业务动态管理系统,初步实现了网上办公自动化和办案现代化。

各位代表:200年,我院各项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和完善。一是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及规范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及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随着职务犯罪查处和预防工作的深入,需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运行机制。三是由于职务犯罪案件隐蔽性强、形式多样、复杂,办案成本加大,检察业务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200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着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着力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上下功夫,着力在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上下功夫,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及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在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既要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集中力量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又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办案质量;三是加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力度,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四是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廉政建设;五是加强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积极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二、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要把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作为当前检察机关的一个重大课题,认真研究具体措施,把严格执行法律与执行刑事政策有机统一起来,把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内涵和严格依法、区别对待、注重效果的基本要求,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到各个执法办案环节,积极探索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工作机制和办案方式。

三、深入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和部署,加大检察改革组织实施的力度。结合检察改革,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好涉及检察工作的各项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促进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努力提高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一是继续强化班子成员的理论武装和勤政廉政建设,着力提高领导班子整体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和务实创新的能力;二是抓好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以执法办案第一线的检察官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各种专项业务培训,继续鼓励年轻干警积极参加司法考试;三是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高标准、严要求对干警进行监督、教育和管理,切实解决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不断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院将时刻牢记职责和使命,忠诚于宪法和法律,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