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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会安全生产调研

安委会安全生产调研

召开省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主要是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二季度工作。刚才金华同志通报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召开各种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长赋省长亲自参加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严格的要求。按照国务院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省安委会办公室及时制定和印发了工作方案、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研究部署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全省隐患排查治理形势和特点,建立了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加强了情况互动和信息沟通。最近,安全监管、交警、消防、建设等7部门认真对07年伤亡事故情况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遏制和防范重特大事故的措施。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恪尽职守、各负其责,突出重点、加强监管,确保了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得到扎实推进,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和好转。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监管职责。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和省直接监管的14户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省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为80项重点工作任务之一,省公安厅、省安监局、交警和消防、交通厅、煤炭局均落实了具体责任。

二是以隐患治理年为主线,加大了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今年国家确定为“隐患治理年”,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年隐患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地、各部门按照省政府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交警部门、省建设厅、煤炭局、省国防工办、省教育厅省质监部门、省农委、**民航监管办、铁路办事处等单位都从各自职责出发制定方案,强化排查,落实责任。截止3月底,全省排查治理企业(单位、矿井、设施)共计42869户(处)。排查隐患31424项,已整改28756项,整改率91.5%。排大隐患440项,已整改119项,整改率27.0%,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300项,落实治理目标任务299项,落实治理经费物资210项,落实治理机构人员239项,落实治理时限要求287项,落实安全措施应急预案297项,累计落实治理资金3.16亿元。

三是切实加强了“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省政府高度重视“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和重点企业进行督查。3月5日,辽源市东辽县金安煤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后,按照王珉书记、长赋省长的批示精神,省政府立即组织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再次对“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高密度、大范围的督查检查活动,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了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省煤炭局和**煤监局联合组成督查组,开展了为期20天的煤炭安全大检查,并对煤矿节日期间设备检修、停开工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公安消防部门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白天查与夜间“错时”查相结合、全面查与重点查相结合、常规查与跟踪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深入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进行消防安全督查23次。省交通厅组成9个督查组,对全省所有县(市、区)春运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农机、教育、民航、铁路、电力等部门也都从实际出发,单独或者会同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检查督查活动,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事故隐患,有力推动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

四是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3月6日,省政府新闻办专门举行了安全生产工作新闻会,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系统基层和基础建设工作向新闻媒体进行了通报。省交警总队积极开展“迎奥运、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省交通厅举办了全省交通事故风险与应急管理培训班。省建设厅对05、06、07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企业的61名法人集中进行了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并进行了安全考试。

五是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双基”工程全面启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意见》,省安监局制定下发了《“双基”建设三年推进规划和**8年工作目标》,加强了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省财政厅安排财政预算项目资金1250万元,重点支持省级监管监查能力建设、应急救援指挥能力建设和安全生产技术支撑能力建设三个项目。省编办和省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各市(州)、县(市、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和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进行了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基层基础建设年”各项工作得到了扎实推进。

二、要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

从刚才金华同志通报的情况看,全省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都有所上升。特别是煤矿一季度发生事故13起,死亡31人,同比增加4起,多死亡22人,分别上升44.4%和244.4%。进入4月份以来,全省相继发生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泄漏和火灾事故,重点行业领域潜伏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一是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加大了安全生产压力。一季度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64.3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5%。目前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将会增多。二是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复工投产,安全隐患增多。二季度,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建筑施工进入生产旺季,坍塌、窒息、冒顶片帮以及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塔吊倒塌等伤亡事故易发、多发。三是汛期建筑施工坍塌、矿山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水灾等事故隐患增多。气温上升,也容易引发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等事故。四是“五一”前后是出行高峰和旅游旺季,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防范压力加大。特别是今年又是奥运之年,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更高,责任更大,任务更重。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安全监管、煤炭、公安交警、公安消防、交通、农机、水利等部门,都要结合本行业特点,进一步加强形势分析,提早部署,超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要严格准入门槛。二要加强督促检查。三要加大事后查处力度。

三、二季度要做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进“隐患治理年”的深入开展。当前,全省隐患排查治理进展还不平衡,有的地方隐患排查不深、不细、不严,存在死角、死面,督促检查、工作指导有待加强;有的地方存在厌战情绪,工作积极性下降;有的地方隐患排查工作避重就轻,敷衍了事,甚至边排查边发生事故。要针对当前隐患排查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部署,狠抓政府推动、部门指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责任,使所有的企业都自觉行动起来。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摸清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不留死角和盲区。对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要逐条制订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对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停产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整改无望的,要坚决责令关闭或退出。三是对已发生的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坚决查处。同时,要认真总结分析各类事故发生的原因,认真汲取教训,严密防范和控制隐患引发事故。四是要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加快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机制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

(二)立即启动“百日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开展“百日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是国务院针对当前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做出的一项重大举措。按照国务院部署,4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起来。一要认真研究制定重点行业领域督查方案,明确督查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和工作目标。此次百日督查行动,由省安委办综合指导、协调,由安监、公安、煤炭、交通、建设、质监、水利、农委、民航、铁路等13个部门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二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力度,特别是要重点督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总的要求是省级督查要不少于1/3的市(州),市级督查要不少于1/3的县(市、区),县级督查要不少于1/3的乡镇。三要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力度,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加大专项督查和联合执法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煤矿、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继续扎实推进矿产资源秩序整顿工作,严厉查处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四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此次百日督查范围广、时间长、内容多、任务重,有关部门要加强事故预警、预防、信息报送和应急救援工作,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曝光。省安委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情况调度,搞好信息沟通,及时反映工作动态。

(三)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有关部门要认真细化活动方案,创新形式和内容,在宣传效果上下功夫,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各种宣教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促进隐患治理年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果。“安全生产咨询日”是整个活动的重头戏,各地、各部门要大造声势,在主要街路、车站、机场、旅游景区、建筑工地等设立安全生产咨询站和宣传站,搞好宣传。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组织全省新闻媒体对我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系列报道。同时,在**电视台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警示用语,在**人民广播电台和**交通文艺台固定时段举办安全生产专题节目。有关部门要继续组织开展好应急救援演练、“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我把安全带回家”校园主题教育及创建安全社区等一系列活动。

(四)加强安全监管系统基层和基础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创造条件,积极支持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采取业务培训、学习研讨、上挂和下派锻练等方式对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养,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县级以上政府每年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安全应急救援、科学技术研究、宣传教育和安全奖励以及支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等。要抓好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组织实施。从目前来看,项目建设进展比较缓慢,绝大多数项目至今没有启动。发改委、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规划》中立项、资金安排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五)做好“五一”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尽管今年的“五一”取消了黄金周,但据有关部门的调查分析,“五一”期间,短途旅游人员大量增加,公路、铁路和民航客运量仍有较大幅度增长。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公安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本着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认真做好大型集会、公众聚集活动的审批以及安全保卫工作。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根据节日客流量,合理调整车次和航班,提高客运能力,解决超载超限问题,要认真吸取4月28日山东境内列车相撞事故教训,强化责任落实和排查。加强运输安全监管,严禁农用车船非法载客,严禁车船超载、超速和超限,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和危险品携带上车(飞机);指导督促各类运输企业建立健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各类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防止带病运行。旅游、质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危险性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管,指导督促旅游企业搞好日常性检修检查、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立即停止运营使用;指导督促各类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园,采取适当措施控制高峰时段的游客量,加强疏导监控,严防踩踏等伤亡事故。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教育、卫生部门要会同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对学校、医院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工矿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结合百日安全督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现象,督促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等企业,认真排查治理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各部门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对复杂情况和重特大事故的准备,做到有备无患。确保“五一”劳动节期间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