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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不良倾向调查思考

党员不良倾向调查思考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开展,对于加强党员队伍的管理、深化党员思想政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有更为明显的效果。然而,我们在调查发现,当前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良倾向,制约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效性的提高,亟待各级党组织予以矫正。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的不良倾向

1、认识不到位,方式从“简”。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年年搞,年年一个样”,因此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演变成党员间说说好话、表表功劳、提提建议、填填表格,按部就班地“走过场”。有的利用某次会前或会后的短暂时间,简单地交流一下个人小结,填一下评议表格就算了事,置评议工作的基本程序、要求于不顾,尽量从“简”。

2、标准不统一,要求从“松”。当前,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参差不齐。一方面是有些基层党组织认为相对于机关来说农村情况比较单一,“民主评议好搞,不容易得罪人”,而机关党员人数少,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评谁不合格都“不合适”;另一方面是有些基层党组织片面强调为中心工作服务。于是民主评议成了推动中心工作的一把“利器”,在中心工作中的表现成了评价党员“履行义务”的重要标准,导致评议标准的单一化。

3、“出口”不通畅,处理从“宽”。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对照党章要求,一些单位不合格的党员至少达到1%—5%,民主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却只占千分之几,且多数是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实际上大多数不合格党员没有评出来,更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仍滞留在党员队伍中。

二、不良倾向存在的原因分析

1、组织指导工作的弱化。一些基层党组织把制度化理解成平常化、简单化,把放手理解成放任,把依靠理解成依赖,把民主评议工作简单地"一手掼"给支部搞,直接导致一些支部这项工作走过场。

2、党员思想认识的偏差。有的认为党建工作要服从服务于经济工作,只要党员在经济工作中贡献大,对其他方面的缺陷可挖坎填沟,权作平衡;有的认为现在党内不合格党员不再是极少数,清理一两个无济于事;有的认为处置不合格党员会得罪人,且处置手续繁琐;有的认为将这些人清除出党,会断送其政治前途;有的认为如果有党员被处置了,就表明自己教育管理工作没做好,认真搞好民主评议会带来种种“弊端”,不如睁一眼闭一眼,得过且过。

3、党员标准的非政治化。近年来,一些基层党组织在指导思想和领导工作过程中把"为中心"误操作为"唯中心",用所谓的"生产力"标准代替党员标准。表现为:在党员教育工作中,用市场经济原则来取代党性原则;衡量先进性时,对工人党员看技能,对知识分子党员看学术,对农民党员看致富,对党员领导者看指标,甚至对一些个体、私营企业主党员看捐款数目大小,等等,严重地扭曲了新时期优秀共产党员形象,直接影响民主评议的导向、激励作用。

4、教育、评议、达标的脱节。当前一个突出的问题是:随着流动党员面的不断扩大,按照现行的目标考核办法,不少支部很难在十天、半月内对流动在外的党员按程序保质保量地进行教育评议和达标考核,往往是在"党员不能碰面,教育不得落实,考核目标不清,评议重点不明"的"四不"情况下仓促进行评议,达不到"评议以教育为前提,以达标为目的,实现评议内容与达标考核相吻合”的目的。

三、矫正不良倾向的措施思考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不良倾向的存在,既严重影响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严肃性,淡化了党员的纪律意识,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的形象,必须予以矫正,切实加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明确一个目标,统一思想认识。即要明确通过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达到克服党员自身缺点、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员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的目标。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一项有利于党组织对党员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有利于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洁自律,有利于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增强团结、提高党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的好制度,应该予以坚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特别是入世以后对党员队伍建设面临的许多新问题、新挑战更显示出了民主评议工作的必要性。因此,在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要防止应付了事,做到目标明确、措施落实;要防止以点代面,做到全面推进、共同提高;要防止只抓农村不抓机关,只抓少数忽略多数,做到让所有党员都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过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执行,使党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经受党内生活的锻炼,以更好地保持和发挥先进性,达到克服党员自身缺点、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员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的目标。

2、把握两个重点,提高评议质量。即认真把好教育和评议这两个关口。教育是民主评议的必要程序,是提高认识的基础,不可视为可有可无,可增可减。要通过教育灌输党的基本知识、党的理论和纲领,提高党员的思想素养与认识层次。在教育的形式上,要灵活多样,可采取交流体会、文体活动、知识考查等手段,达到党的声音入耳、入脑的目的;在教育的内容上,要鲜活务实,可结合本地、本单位、党员自身的实际选择适当的学习内容,提高党员的学习兴趣,消除为学习而学习的认识。把好评议关,就是要严格遵循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程序、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每一个环节,真正把优秀党员、不合格党员评出来。针对评议优秀党员容易、不合格党员难的现象,可根据党员实际状况,采取适当制定不合格党员指标等措施,迫使一些基层党组织把不合格的党员评出来,要尽量简化审批手续,使评议出来的不合格党员能得到及时处理,从而扩大民主评议的社会影响力。

3、处理三个关系,增强评议实效。一是基本标准和具体标准的关系。一般来说,各级党组织布置民主评议工作时,都要提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的基本标准,基层党组织要紧贴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细化具体标准。但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将具体标准替代基本标准,而使评议档次的确定出现误差。如在农村,把未缴税费的作为不合格党员,税费缴清了,就基本都是合格党员。在机关,受过党纪处分的是不合格党员,没受过处分的就基本都是合格党员等等,让一些其它表现的不合格党员滞留党内。因此,评议中,要准确把握基本标准与具体标准的关系,正确认识符合基本标准是合格党员的前提,具体标准是基本标准的形象体现,切忌因重视具体标准的某项条款,而忽视了合格党员的基本条件。二是群众评议和党员评议的关系。民主评议是党员党内生活的一项制度,评议的对象是党员,任务是经过党员大会讨论、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与时俱进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因而,党员评议是主体。但是,评议的各个环节都要公开透明,要适当借助“外力”,引导群众参与评议。党员的一言一行、素质高低,群众心中都有一杆秤,扩大群众参与民主评议的广度和深度,有利于党组织对党员全面、正确地考察,有利于确保评议工作质量,同时也有利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要认真参考群众评议的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给党员。三是评议结果与评议质量的关系。民主评议工作质量的高低与评议结果密切相关,评议结果是衡量民主评议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但要防止把评出不合格党员数量多少作为衡量评议工作质量高低的标志,认为评出来的人数越多,质量就越高。要特别注重是否准确充分地评出了各个档次的党员,各个档次的党员是否心悦诚服等等。从中反映出评议过程是否科学严谨,质量是否过硬。正确看待评议结果,需要建立评议工作质量分析考核体系,用质量分析考核体系来指导、规范评议过程,促使正确结果的产生,确保评议工作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