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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在农村医疗大会上的发言

县长在农村医疗大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县政府决定在这里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缴费工作会议,这是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以来召开的第三次专题会议。今天的会议很重要,既是一次筹资动员会,也是一次对整体工作的总结和促进会。刚才,宣读了方案,签订了责任状,希望大家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工作进展情况

是我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第二年,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顺利,运行平稳,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可,初步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参合人口135907人,参合率占常住人口的96%,共筹措资金1087万元,截止10月末已为37954名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586.94万元,其中:门诊29461人次,报销药费64万元;住院8493人次,报销药费522.94万元;有18名参合农民得到一万元以上的药费补偿。新农合工作在推进农民创业奔小康,保持农村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的进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调整方案,惠利农民。根据2007年我县新农合基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为进一步惠利农民,本着“为民、便民、惠民”的宗旨,经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研究,对新农合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一是提高了住院报销比例。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参合患者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70%;在县级医院住院的参合患者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55%;在市级、省级及外省市住院的参合患者由原来的25%提高到30%。二是提高报销封顶线。参合农民年医疗费累计报销额由原来的最高15000元提高到30000元。三是住院分娩正常产由原来的60元补偿到100元,剖宫产由原来的120元提高到300元。四是增加了22种慢性病门诊统筹,慢性病门诊补偿标准起付线300元,补偿比例30%,最高封顶线3000元。

(二)广泛宣传,多方动员。年初以来,针对新农合参保人数越多,保障水平就越高,农民受益面就越大的特点,我县各部门积极动员、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新农合氛围。一是召开了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员大会,对新农合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并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会后各乡镇都相继召开乡镇级新农合动员大会和村民大会,广泛动员,深入宣传,认真部署。二是通过电视、广播、宣传单、入户讲解、电话咨询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单”6万份,入户宣传10万户次。三是充分利用医疗机构公开栏,向社会公布新农合住院用药、诊疗目录范围,宣传新农合的政策、办法及补偿比例、起付线、封顶线和补偿程序。四是各乡镇组织村干部,深入各村民家中宣传动员,将合作医疗相关知识的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个农户家中,面对面地做好群众的动员工作。同时注重采取典型例子宣传,让农民切实体会到实惠,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县、乡、村各级干群充分认识到完成新农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较好的完成了缴费任务。并及时、足额将所缴基金存入财政新农合专户。

(三)认真督导,加强整改。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为参合农民提供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的行为是否规范、收费是否合理、服务质量是否优质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能否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成了保证这一制度健康运行的关键一环。因此,县政府责成县合管办经常组织人员开展督导检查,不定期对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医药费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清查不合理用药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既规范了服务,又免去了参合农民的后顾之忧。

我县新农合工作运行一年多来,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时间较短、经验不足,新农合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农民对合作医疗这项制度的认识不足,期望值过高,农民实际补偿金额相对偏低,直接影响农民的参合积极性。二是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设施、医疗水平、服务质量亟待提高。三是新农合个人缴费方式有待改进。

二、新农合工作安排

新农合工作目标是: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关心农民,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务必做到确保全县农村居民对新农合的知晓率达到100%;确保参合农民基金收缴、登记验证工作在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确保全县新农合的参合率不低于96%,使广大农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切实得到缓解,真正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新农合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提高对新农合工作长期性、稳定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认真履行好管理、检查、督促和指导职责,认真做好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二)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发动宣传是关系新农合工作成败的一个重要环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为新农合工作创造岣隽己玫墓ぷ鞣瘴АO毓愕缇忠诘缡犹ㄉ枇⒆ɡ福蛉毓愦笈┟袢褐谛屡┖系恼咭约俺镒史绞健⒉钩ケ壤筒钩コ绦虻认喙刂丁L乇鹨睬逭岣卟怪曜己筒伪E┟窀鋈私煞汛?SPANlang=EN-US>10元增至20元的规定。县卫生局及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利用公开栏,向社会公布住院用药、诊疗等范围,宣传新农合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及相关资料。各乡镇要组织驻村干部,深入各村,进行宣传动员。2009年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是重点也是难点,在具体宣传工作中要讲究方法,创新个人缴费办法,耐心细致地为群众释疑解惑,同时还要实事求是,不能夸大合作医疗的作用,切实做到入户缴费、及时到位。

(三)筹好、管好、用好新农合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合作医疗基金是农村居民的保命钱,卫生、财政等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把合作医疗基金纳入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借用,不得在专项基金内报销除医疗补偿以外的其他费用。各乡镇、村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纳入政务、村务公开内容,定期向村民公开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合作医疗公开、公平、公正。新农合办事机构要切实按照合作医疗基金的财务报支制度,明确报账程序、报销手续及时限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真正方便群众。

(四)努力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县卫生局要合理规划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尽可能做到合作医疗、卫生保健、卫生服务三位一体,使其各自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让农民“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就近“用比较低廉的费用享受比较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获得比较优惠的医疗费补偿”。要按照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规划,大力改善乡(镇)卫生院的设施条件,逐步添置必要医疗设备,提高医护人员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健全各项便民措施,设立报销服务专门窗口,及时协助、引导参合农民出院后办理报销手续。要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控制医疗收费标准,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并定期公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药品价格,向农民提供合理、有效、优质、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进一步加强各部门间协调配合。新农合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运作。全县各有关部门都要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全力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县卫生局是新农合工作的主要组织者,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作机制,提出改进建议,推动各项工作的逐步完善。县民政局要结合新农合工作,认真做好全县医疗救助工作,落实好救助对象参加新农合的扶持政策。县财政局要落实好上级财政补助经费,做好本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预算,加强基金使用的安全监管。县农委要配合做好新农合的宣传工作,加强信息反馈,协助筹资管理。县广电局要及时报道新农合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发挥导向作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参与新农合工作,当好义务宣传员,特别要帮助做好农村亲友的思想工作,动员更多的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六)强化新农合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把新农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各乡镇合作医疗基金收缴情况,督促各地严格按收缴程序、时限要求把基金缴入财政新农合专户,指导各乡镇建立健全基金管理办法。县合管办要认真做好新农合的工作情况汇总、通报和交流,推动工作的落实。

同志们,临近年末,各项工作任务繁重,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扎实工作,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好、做实,为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