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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选拔女干部座谈讲话

培养选拔女干部座谈讲话

同志们:

经市委同意,市委组织部、市妇联在这里召开全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以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指示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做好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与时俱进地推进我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市委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全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座谈会召开后,市委书记办公会、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汇报,市委领导对做好这项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今天,市委副书记黄炳福同志出席会议,并将代表市委作重要讲话。刚才,李蓁主席在会上传达了全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会议的主要精神,一些单位和部门将在会上介绍他们的做法和经验,相信对大家今后的工作会有所借鉴和启发。下面,我先就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紧迫感

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是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年全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着眼于新世纪各级领导班子及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努力推进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使一批优秀的女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一大批优秀分子加入了党的组织。广大女干部和女党员积极投身实践,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到2001年底,全市各级各类女干部已超过6万人,占干部总数的38.3%。目前,全市共有市委管理的女领导干部110名,占市委管理的干部总数的11.7%(均不含非领导职务);市委、市政府52个工作部门(机构)中,30个部门(机构)配备了36名女干部,配备率为57.7%,其中正职6名;11个县级市、区四套班子中配备了35名女干部,其中正职1名;95.3%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配备了女干部,64.8%村支部、村民委员会配备了女干部;县处级后备女干部131名,占总数的22.4%;全市共有女党员5.7万人,占党员总数的16.5%,去年全市发展女党员数占新党员总数的38.8%,比上年净增3个百分点。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与中央、省委的要求相比,与周边城市相比,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与我市制定的有关《规划》目标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是:一是思想认识没有完全到位。一些地方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重视不够,依然存在着“议论多,落实少”的现象。二是女干部实际配备数量不多。目前,全省106个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中,49%已各配备了1名女干部,无锡已达75%,徐州是73%,我市仅吴江、虎丘、金阊三地的党政班子配备了女干部,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县级市、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女干部配备率,目前也仅为44.1%。三是正职女干部、年轻女干部比例偏低,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目前,11个县级市、区的党政正职中还没有女干部,市级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的正职女干部也很少;全市150个乡镇、街道正职领导中,正职女干部仅有20名。在110名市委管理的女干部中,40岁以下的为26名,占总数的23.6%;其中35岁及以下的仅9名,占总数的8.2%;而51岁以上的有44人,占40%;科级女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也存在的类似的问题。四是基层女干部队伍建设比较薄弱,后备干部队伍中建设还满足不了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有的地方跟踪培养不及时,影响了女干部的参政能力的提高,造成后继乏人的局面。五是女干部、女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部分女干部、女党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工作和业务能力还不能适应迅速发展的形势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既看到前几年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信心;又要认清存在的不足和差距,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地做好新时期我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

二、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市委组织部于去年制订下发了《年-年*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规划》,《规划》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提出了如下目标:(1)各县级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要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街道领导班子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至少要有1名女委员,全市村党支部正副书记、村民委员会正副主任队伍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女同志;(2)市、县级市、区党委、政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其中教育、科技、文化广电、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领导班子,工会、共青团等人民团体领导班子要首先选配女干部;(3)担任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的女干部数量要有所增加,县处级正职女干部比例不低于同职干部的10%,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女干部比例不低于同职干部的5%,35岁以下的县处级女干部在同级干部中的数量要逐年增加;(4)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女性比较集中的行业及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要多选配一些女干部;(5)各级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女委员的比例,要在上一届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规划》同时对我市的女干部配备时间、选配任务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对上述目标的实施规定了分两步走的工作要求:第一步到年,80%的县级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要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95%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街道领导班子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60%的村支部、村民委员会至少要有1名女委员;50%的市、县级市、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市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要配备女干部。第二步,到年,全面实现《规划》目标。

现在,离实现年第一步的配备目标还有相当距离,所剩时间已经不多。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及《政协章程》,我市及所辖各县级市、区人大、政府、政协等机关明年初均将进行换届。我们要抓住换届的契机,高度重视女干部的选配工作,确保我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五年规划第一步目标的实现。各县级市、区委都要认真对照《规划》要求,找出差距,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作出统筹安排。各级组织部门和妇联要密切配合,尽职尽责,继续下大功夫、花大力气,进一步做好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使我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

1.抓住机遇,及时把优秀女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明年我市市、县级市、区两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将进行换届。各地要抓住换届有利时机,超前考虑,落实措施,强力推动,在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中,对女干部要有硬性指标,达不到要求的方案不予审批,选配确实有困难的,应留出位子适时增补;本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进行交流选配。要对照《规划》要求,对各级领导班子进行排队分析,通盘考虑,逐个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落实配套措施,确保《规划》提出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全面实现。选拔女干部要把握好三条:首先要严把思想政治素质关,切实把那些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得清是非,在重要关头经得起考验的优秀女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其次要坚持不拘一格,对德才素质好、年纪轻、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女干部,不搞论资排辈,要解放思想,大胆选拔,敢于破格提拔使用。第三要在政策上适度倾斜,在遵循干部成长一般规律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女干部的特殊性,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

2.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党政正职女干部和年轻女干部选拔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正职女干部和年轻女干部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培养选拔力度。对条件比较成熟的女干部,要敢于放到党政正职领导岗位上,让她们顶大梁、挑重担,在实践中经受考验和锻炼;对缺少全面领导工作经验的女干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先安排担任常务副职进行锻炼,成熟后再提拔到正职领导岗位;对具有在下一级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正职岗位上较长工作经历、政绩突出、特别优秀的女干部,可直接选拔到上一级党政正职岗位上。通过努力,使县处以及科镇级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的数量在现有基础上得到增加。女干部队伍作为我们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同样面临着新老交替的重要任务,抓紧培养选拔大批年轻优秀的女干部非常迫切。要注意把那些年纪较轻、知识层次较高、发展潜力较大的年轻女干部及时选拔上来,进一步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

3.深化改革,扩大民主,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方法。按照中央批准下发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精神,结合我市女干部工作的实际,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使选拔任用女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这些年来,我市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迈出了积极的步伐,出台了不少措施,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要运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已取得的成功经验,改进和完善用人方法。在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等工作中,要鼓舞优秀女干部积极参与竞争,用新的方法探索选拔培养女干部工作的新路子,为女干部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条件。在选拔任用女干部时,要广泛走群众路线,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制度,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要拓宽女干部的选拔渠道,不仅要从党政机关选拔,还要深入到大中型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等女性比较集中的行业、单位去发现和选拔优秀女干部,并注意选拔少数民族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女干部。

4.夯实基础,精心培育,强化锻炼。要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加快女干部后备力量的培养步伐,建立一支数量足、质量好、结构合理的女后备干部队伍。目前,各县级市、区均建有后备干部队伍,其中女干部保持了一定的比例。名单形成了,不能停留在纸上;队伍建立了,就要很好地管起来。要正确处理选拔和培养的关系,把重点放到培养方面来。实践证明,哪个地方和部门女干部基础工作抓得好,培养抓得紧,抓得经常,女干部的选拔工作就搞得好,就不会出现女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现象,就不会出现选拔女干部工作“临渴掘井”现象。各地各部门要着眼于今后几年领导班子建设的目标和现实需要,重点掌握一批能够担任党政正职以及近期可进领导班子的女干部名单。各级党委要坚持从基础抓起,从基层抓起,从基本素质抓起,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后备女干部的培养锻炼工作。要以各级党校和行政院校为依托,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女干部进行培训,组织和引导她们系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帮助她们提高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在复杂局面下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市、县级市、区委党校举办各种培训班、进修班、研讨班,应适当提高女干部的调训比例。要根据各级各类女干部的特点,进行分级分类培训,有计划地选派基础较好、有发展潜力的女干部到高等院校学习深造,组织她们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管理等新知识,还要创造条件,组织女干部到国内经济较发达地区或国外境外学习考察,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使她们尽快成为懂业务、会管理、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加强女干部的实践锻炼,针对女干部的特点,采取下派挂职、任职和交流轮岗等多种方式,把女干部特别是年轻女干部放到艰苦环境中去锻炼,放到重要岗位上去经受考验,在使用中加强培养,着力提高女干部的适应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要拓宽渠道,加大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之间女干部交流的力度,促进女干部快速成长。

5.注重质量,提高发展女党员工作水平。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重点做好在青年和生产工作一线人员中发展女党员工作。在农村,要注意发展文化程度较高,能够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的优秀女青年入党。在企业,要注意发展积极投身改革,在重要、艰苦岗位上创造出一流业绩的优秀女职工入党。对在下岗分流、实现再就业中表现突出做出成绩的女职工,也要及时吸收她们入党。在学校、科研院所等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单位,要注重在教学、科研骨干中发展女党员。要高度重视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女党员的工作,依托社区党组织,做好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群体中发展女党员的工作,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社会影响力。要抓好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和女党员的教育培养,通过基层党校培训和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和女党员认真学习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使她们真正从思想上解决入党为什么、党员应该干什么等问题,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实践“三个代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通过“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等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对妇女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锻炼,对在重大政治斗争和艰苦环境中经得起考验的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吸收入党,不断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四、加强领导,努力开创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新局面

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是一项政策性强、要求很高的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领导,注意协调配合,搞好督促检查,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一要明确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这项工作列入党委(党组)的议事日程,纳入到本地区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要实行领导责任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组织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要加强指导。各地、各部门要对照规划目标,明确工作任务,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分类指导。各地、各部门每年要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将会同市妇联定期进行检查或抽查。要注意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探索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形成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机制,努力开创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新局面。

三要通力合作。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密切配合,同心协力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积极支持妇联组织开展工作,经常听取妇联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级妇联要主动向党委及组织部门反映情况,推荐干部,协助做好女干部、女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宣传、新闻、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也要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良好的工作机制。

我们相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一定会在新形势下取得更大的成绩,圆满完成《规划》中提出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