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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

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1、参与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建档率达到县考核要求。

2、协助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公众健康咨询活动,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3、参与新生儿家庭访视和婴幼儿健康管理,新生儿访视率≥95%。

4、协助乡卫生院搞好孕产妇产前随访和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产后访视率≥95%。

5、协助乡卫生院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

6、协助乡卫生院确立预防接种对象,通知儿童监护人到乡卫生院接种。

7、发现、登记、报告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协助上级做好传染病病人的处理,传染病登记报告率100%。

8、筛查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对其进行生活方式指导,并做好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随访和健康指导,对原发性高血压和糖尿病人进行面对面随访至少4次,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40%,规范管理率≥70%,2型糖尿病管理率≥40%,规范管理率≥70%。

9、参与重性精神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做好患者的随访及健康检查,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40%,规范管理率≥70%。

10、协助卫生监督大队做好辖区内学校、饮用水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奖惩考核办法

1、卫生院制订详细的考核办法,年终对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估。

2、对考核达标者发给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达标者扣减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并作出书面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