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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安全生产督查通知

县内安全生产督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扎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县政府决定对全县“打非治违”暨秋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就做好督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开始至结束,共10天时间。

二、督查方法

本次督查采用查阅资料、听取汇报、随机抽查,并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的办法。各督查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有关单位配合,重点对各行业领域内“打非治违”开展情况及全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督查分组及督点内容

第一组: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

督查内容:全县各交通运输企业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交通违章、违法处理情况,交警上路执勤情况,酒驾、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治理情况。

督查乡镇:乡、镇。

第二组: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成员单位:县质监局、县城管局、县质监站

督查内容:全县各建筑施工企业和城市燃气供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培训教育、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及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企业是否存在“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督查乡镇:镇、街道办。

第三组: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县公路段、县运管所

督查内容:全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客货运输车辆出入站检查登记情况以及道路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督查乡镇:镇、社区服务中心。

第四组:

牵头单位:县安监局

成员单位:县国土局、县工商局、县电力局

督查内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各种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具备本行业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督查乡镇:镇、社区服务中心。

第五组:

牵头单位:县消防大队

成员单位:县工商局、县电力局

督查内容:全县各类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消防应急措施是否健全。

督查乡镇:镇、社区服务中心。

第六组: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成员单位:县卫生监督所、县食品药品执法监察大队

督查内容:全县食品加工生产场所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及行业标准执行情况,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有无黑作坊、黑窝点等违法生产经营现象。

督查乡镇:镇。

第七组: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成员单位:县防火办

督查内容:全县各森林管护单位防火安排部署和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人员调整补缺及管理训练情况,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预案修订、演练情况,各乡镇冬季防火安排部署情况。

督查乡镇:镇、社区服务中心。

第八组: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成员单位:安监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重点督查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和教学楼、宿舍楼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各寄宿制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情况。

督查乡镇:镇、社区服务中心。

各乡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督点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部署及进展情况,农村道路、危窑危房、滑坡地段隐患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治理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和备案情况,以及农用三轮车载人、红白喜事申报管理等。

四、督查要求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采取乡镇和重点行业企业自查与行业安全管理部门督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牵头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安排部署,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督查,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严密组织,扎实工作,确保督查工作全面彻底、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督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督促立即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好各项监控措施和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确保万无一失。督查结束后,各牵头部门要将情况及时汇总,于前书面报送县安委办(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