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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开党务交流

四公开党务交流

房县针对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不能全面了解,导致部分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漠不关心,对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增加了难度,也使领导干部缺乏有效的群众监督的实际,通过严格执行党务“四公开”拉近了干群之间的关系。

一是界定公开内容。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务例(试行)》和其它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包括全局和中心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凡是党员履行职责情况、党员监督管理、被确定为后备干部和拟提拔干部、先进评比公告、党员结对联系情况、公开监督电话等,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的,都予以公开。

二是确定公开形式。针对不同的公开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公开。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办事程序、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等相对固定的事项进行专栏公开;对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召开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开设文件查阅室等形式进行专项公开;对需要全体党员群众尽快知晓的大政方针、重大事项、县委的重要决议,县内重大活动安排等通过,网站、电视、报纸等实行媒体公开。

三是严格公开程序。突出把握了审核、预公开、公开、反馈四个环节。公开根据先党内后党外原则,要求把公开内容由领导班子集体审核,特别重大的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党组织在决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先公开初步方案,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具体承办公开工作的单位、部门和科(股)室,将经过审核的内容,及时公开;各单位党组织成立专班,收集整理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把握公开时限。根据公开内容,准确把握公开时间,充分体现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和及时性。对常规工作实行定期公开;对阶段性工作实行逐步公开;对干部考察、考核、救灾款物发放等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问题,如事关重大决策、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

在全县严格实行党务“四公开”以来,党员群众对了解党内各项政策情况更加直观,共收到党建方面群众好的意见、建议2000多条,从根本上拉近了党员和群众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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