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编办建立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编办建立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是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确保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落实到位的保障措施。今年以来,*市编办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长效机制,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有力地促进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一、广泛宣传政策法规,营造监督检查工作良好氛围

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是有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今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三个重要文件的出台,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政策法规依据。*编办以学习贯彻三个文件为契机,深入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一是各级领导带头学习,形成了领导重视支持机构编制管理的共识。市委书记胡伯俊同志学习三个文件后,对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作了重要批示。市委常委会议认真学习了三个文件精神,印发了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纪要指出:“必须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工作。市委常委会成员要一如既往地支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市编委会议认真学习三个文件并研究了全市学习贯彻的具体意见,就学习贯彻三个文件精神以市编委的名义下发了文件,对监督检查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各区县党委政府和编委都组织了学习,并且把学习三个文件列入了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内容,区县编办主任作了专题辅导发言。为搞好学习宣传活动,市区县政府还安排了专项经费。二是编制部门主动学习,增强了编制工作者自觉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识。市编办召开区县编办主任会议专题学习了三个文件,并就编制部门的干部学习贯彻三个文件提出了具体要求。市编办机关组织干部原原本本地学习了原文,要求干部反复学习,认真领会和掌握文件精神,并把学习三个文件的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区县编办采取了集体学习、专题研讨、知识竞赛、考试考核等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学习。通过学习,全市编制部门的干部进一步掌握了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机构编制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增强了自己肩负的重大责任。三是切实加强干部培训,提高了广大干部对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的认识。针对部分干部对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够了解,对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认识不高的现状,狠抓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8月份,市编办举办了市直机关学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骨干培训班,组织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200多名从事机构编制工作的干部参加了培训,市编办主任作了专题辅导。要求参加培训的骨干回到单位后搞好本单位干部的学习辅导。四是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增加了群众了解机构编制工作和参与监督机构编制管理的热情。利用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三个文件精神,并采取印发学习资料、办宣传窗、张贴标语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让全社会了解机构编制工作,让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机构编制管理。通过学习宣传,全市上下对机构编制管理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为监督检查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构建监督检查工作网络体系

为使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编办着力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构,充实监督检查工作队伍,全面构建监督检查工作网络。一是组建机构,充实力量,加强编制系统监督检查队伍建设。今年,市编办在人员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单独设立了监督检查科。将监督检查职能从综合科划入监督检查科,并明确了监督检查科的六项具体职责,即研究拟定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政策和规定,制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有关制度;监督检查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全市机构编制系统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受理“*”举报电话举报事项,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组织实施全市机构编制管理考核评估工作;负责机关来信来访工作。调剂安排了一名熟悉机构编制业务、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担任监督检查科科长,专门负责抓监督检查工作。各区县编办也明确了监督检查工作的职能,配备了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二是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涉及的部门较多,需要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为充分发挥部门监督的作用,建立了由组织、人事、监察、编制、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监督职责,各部门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碰头部门监督情况,共同研究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为打破以往临时检查临时凑人的做法,桑植县由县编委办牵头,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财政局抽调专门人员,成立了人员固定的联合检查组,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县直机关和乡镇检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建立了监督检查工作的联动机制。三是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发挥社会力量监督机构编制管理的作用。8月份,市编办设立了“*”举报电话,并将举报电话号码通过文件和有关媒体向全社会进行了公布,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四是拓宽监督渠道,扩大信息来源,建立机构编制管理监督员队伍。从市区县两级部分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从事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老同志中,聘请了20名机构编制管理监督员,明确了监督职责,监督员对市区县两级的机构编制管理进行监督,将监督管理的有关信息直接反馈到市编办,加强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信息网络。

三、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今年来,*编办主要建立和完善了五项制度。一是建立了举报受理制度。市编办制订了《“*”举报电话受理工作暂行规定》,对受理的机构、受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受理办理程序、受理人和承办单位纪律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举报电话开通后,对接到的举报电话,均按规定进行了受理和办理。二是修订完善了来信来访处理制度。我们规定了来信来访接待原则,推行了来信来访首问责任制,完善了来信来访处理程序等,按照制度规定,认真及时地处理了来信来访。5月份,桑植县公路管理站部分职工到省编办和市编办上访,反映该单位违反机构设置和登记管理的规定。*编办迅速组建了专门的调查小组,由市编办和市登记局领导带队,深入到桑植县进行调查核实。经过调查,调查小组认为没有违反机构设置和登记管理的规定,对上访人员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释工作,妥善处理了这次信访,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省编办作了回复。今年,*编办还认真办理了5件市人大、市政协交办的提案、议案和市政府批转的信访件。三是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三个文件下发后,*编办根据文件精神,总结近两年考核工作的经验,对原有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制订了《*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和评估暂行办法》。考核评估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并对考核评估的组织、考核评估的对象、考核评估的时间、考核评估的内容、考核评估的标准、考核评估工作的程序、考核评估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桑植县今年也出台了《桑植县乡镇和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党政一把手政绩考核内容。四是完善了机构编制统计和报告制度。*编办认真执行年度统计报告制度,按照上级编制部门的要求搞好年度统计报告,将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向市编委专题报告,提出监督管理的意见建议,供编委领导决策参考。为了及时掌握情况,该办还实行了季度统计报告制度,区县编办和市直单位每季度向市编办报告一次数据及情况,市编办每季度核准一次数据,分析一次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处理措施。五是不断探索机构编制实名管理制度。实名管理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自2001年以来,*编办就实行了实名管理制度。今年,他们进一步完善实名管理制度,按照实用和便于监管的原则,提出了《机构编制管理证》内容调整方案,改进了人员编制使用登记的操作程序,完善了有关手续,作好了实名管理电子化的有关准备工作,并正在修订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

四、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促进机构编制管理落实到位

今年来,*编办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纠正和处理了部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力促进了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一是对照规定,开展自查自纠。三个文件下发后,市编办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对超职数、超编制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写出了自查报告,提出了整改意见,对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情况向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引起了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明确要求逐步消化解决。市里要求各区县机构编制部门和市直机关各单位对照三个文件规定,对本地区本单位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和纪律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对自查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自查自纠。各区县和市直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了自查和整改,向市编办上报了自查整改报告。今年来,全市没有出现超越权限和未按程序审批的现象,市县两级均未新增超编人员和超职数配备干部。二是突出重点,开展专项督查。他们针对试点区县乡镇机构改革难度较大的问题,对乡镇机构改革的试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市编办会同市财政局、市人事局组成联合督查组,首先对永定区落实市委市政府批复的改革实施方案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发现还存在编制精简和人员分流不到位的问题,督查组责成永定区按照方案认真落实到位。其次对新增试点慈利县试点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深入到零溪镇及有关县直单位召开座谈会,调查了解情况,对慈利县制订改革方案提出了指导意见。同时根据中央提出的乡镇编制和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市区县两级编制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乡镇机构编制督查力度,认真清理了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确保了乡镇编制和人员只减不增。今年,省编办给该市下达了部分行政编制,为保证按中央和省里的规定落实到位,他们将编制分配到区县和市直机关后,对区县和市直机关落实编制分配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保证了按规定落实分配的行政编制。三是摸清底数,开展综合督检查。为了全面掌握了解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市编办会同市监察局对全市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情况,开展了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9月份,市编办和市监察局共抽8名同志,分成两个小组,采取听汇报,查看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方式,对区县和部份市直单位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存在超编进人、编外聘请人员、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混编、混岗等五个方面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规定,对各区县和市直有关单位存在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市编办和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监督检查通报,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相关单位正抓紧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