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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治理方案

党员治理方案

近年来,我县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员、干部参与的问题屡禁不止,在公共场所聚众、利用行贿受贿和贪污、挪用公款参与的现象时有发生,已成为诱发刑事犯罪,危害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稳定,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损害党和政府形象,阻碍经济发展的一大公害。最近,省委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党员、干部参与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从严有效整治。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决定,于今年9月下旬至12月,开展一次党员干部参与问题的专项治理。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党的*大、*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禁赌工作的各项要求,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综合治理,狠刹党员、干部参赌歪风,遏制活动蔓延,严肃党纪、政纪,端正党风、政风,树立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为我县“三带二极一目标”战略和建设“平安*”决策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活动,实现以下目标:

(一)党员、干部参与、在公共场所聚众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问题比较严重的地方和单位得到有效整治。

(二)党员、干部利用搞变相行贿受贿和贪污、挪用公款参与的现象基本消除,因产生的社会治安和刑事案件明显减少。

(三)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党员、干部参与的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

三、治理重点

这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党员、干部中参赌人员,查处的重点是党员、干部聚赌的首要分子及骨干;在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聚赌者;贪污、挪用公款或利用行贿受贿的腐败案件。

四、方法步骤

党员、干部参赌问题专项治理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在前段时间对党员、干部参与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掌握的情况,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各种宣传工具,重点宣传禁赌的重大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坚决治赌、严厉惩治的决心。在宣传教育的同时,要运用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要利用专项治理中的典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的危害,自觉拒赌、禁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大禁赌工作的宣传力度,注意舆论导向。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10月下旬)。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案例剖析会等形式,督促党员、干部对过去参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每位党员、干部要根据自查自纠的情况,写好学习教育体会,保证不参赌。

第三阶段:从严治理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底)。各乡镇各部门要抓住重点案件、重点对象开展调查,努力扩大线索来源,发现和整治党员、干部参与的重点骨干分子,端掉一批聚赌窝点,严肃查处涉及问题的腐败案件。对一些典型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查处涉赌案件要贯穿于整个专项治理始终。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2月上旬)。要把教育和惩戒结合起来,认真开展专项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素质,筑牢禁区拒赌的防线。认真总结,积极探索,及时推广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和好方法,建立健全有关禁止党员、干部的规章制度。把禁赌工作列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有效整治歪风,坚决杜绝党员、干部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禁赌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实践“*”重要思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禁止党员、干部参与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禁赌工作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禁赌工作取得实效。县里将分别建立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的党员、干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负责全县禁止党员、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抓好党员、干部参与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大力度,严肃纪律,严厉查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要加大涉赌案件的查处力度,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严厉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凡党员、干部参与的,要严格按照法律和党政比条规进行处理,在处理中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对过去曾参赌现主动投案自首、愿意具结悔过和一般参赌人员,以教育为主,从轻处理,给予悔过改正的机会;对那些不听劝阻、拒不悔过、顶风作案的,报复检举人、查禁人员的,特别是贪污、挪用公款或利用行贿的腐败案件,要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决不手软,触犯刑律的要依法严惩。凡领导干部因参与而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一律予以免职。

(三)强化措施,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参与问题的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拓宽举报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发动群众对活动进行检举揭发,敦促参赌人员主动交待,自觉戒赌。对检举揭发活动的有功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增强他们的自律意识;要积极探索,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农村等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要加强对重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边整改边建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禁赌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禁赌工作。

(四)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形成禁赌工作合力。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管理,把禁赌与干部考核任用挂钩,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实行禁赌工作责任制,凡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参与以及对本单位或辖区内发生的问题放任不管、知情不报和查禁不力的,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注意工作衔接。公安机关要切实负起责任,依法加强对案件的查处,发现党、干部参与的,要在依法处理的同时,逐件登记,及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对隐瞒不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排查党员、干部参与的线索,一经发现党员、干部参与问题,要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权限对需要组织处理的,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异地、国(境)外案件的查处。

党员、干部参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单位要建立情况报告制度,上下联动,及时报告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县党员、干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