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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领导实施方案

选拔领导实施方案

为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一步改善领导班子结构,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引入竞争机制,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6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

1、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名;

2、区旅游委员会副主任1名;

3、区教育局副局长1名;

4、区文化体育局副局长1名;

5、区规划局副局长1名;

6、共青团*区委副书记1名。

二、资格条件

*市内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干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凡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理论文化知识和组织领导能力。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作时间满3年(不含人事时间),除报考区旅游委员会副主任职位要求为男性外,其他职位男女不限。报考团区委副书记职位的,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年龄在26周岁以下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2周岁;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的人员报考规划局副局长职位,年龄可放宽2周岁。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无违法违纪行为。

5、身体健康。

报考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具备下列职位要求的人员可优先录用。

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位: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经济管理和财税业务,并有相关工作经历。

文化体育局副局长职位: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文体艺术类业务,并有相关工作经历。

教育局副局长职位: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教育教学管理,具有相关工作经历。

旅游委员会副主任职位: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旅游管理,并有相关工作经历。

规划局副局长职位: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城乡规划业务,并有相关工作经历。

团区委副书记职位: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团的工作,并有相关工作经历。

三、方法和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从2009年2月中旬起实施,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和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

1、宣传发动

向全区各乡镇和区直单位印发公开选拔通知,并通过媒体向全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2、组织报名

报名工作由*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选办”,地点设在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报考者直接到区“公选办”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应不少于10人,少于规定报考人数的职位予以取消,已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转报其他职位。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党(团)员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下载打印《*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每人缴报名费100元。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考资格。

3、资格审查

区“公选办”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对报考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凭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4、笔试

笔试试卷的命题、阅卷由区“公选办”负责组织。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相关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重点是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法律知识、行政管理学与领导科学、文史知识、自然科学基础知识、时事知识和*区情等。专业科目笔试范围包括选拔职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知识等。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别考试,按40%和60%加权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5名为面试入围人员。

5、面试

面试按报考职位逐人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能力、计划决策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实际工作经验、具体岗位的业务能力及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6、组织考察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50%加权计算总成绩,每个职位取前3名确定为考察对象。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群众公认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结束后,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做出评价。

7、决定任用

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任用人选建议,报请区委研究决定,并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对公示通过的人选按照有关规定提请办理任用。

对决定任用的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09年2月16日-3月10日。

2、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

3、笔试时间:2009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时间:2009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区委直接领导下进行,成立*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徐达河同志任组长,陈立青同志任副组长,区纪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和公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陈立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对于公选工作中遇到的其他未尽事宜,由区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