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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型节约型机关检查方案

清洁型节约型机关检查方案

为创优我局工作环境,保障职工身心愉悦健康,塑造良好的机关形象,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在市直及驻漯单位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漯办〔*8〕5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一)窗明几净:门窗、地面、天花、走廊、墙壁、灯具、电器、壁橱干净;死角无积尘、蛛网;地面无痰迹、纸屑、烟头;卫生间无异味;

(二)整齐有序:桌椅、电脑、文件资料、办公用品等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无杂物;个人仪表整洁、干净;

(三)节能降耗:室内白天不开灯,下班关闭所有电源,开空调时不开门窗,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

二、检查内容:

(一)地面:地面有纸屑、烟头等杂物扣1—3分;地面有茶垢、痰渍等明显污迹扣1—3分;

(二)窗:窗台不干净扣2—5分;防盗窗不干净扣1—3分;窗玻璃不干净扣2—5分;

(三)门:门面、门楣有灰尘的扣1—3分;

(四)电器:灯具等电器有灰尘每件扣1分,不整齐扣1分;

(五)桌、椅、天花板:桌面不干净扣2—5分;桌子摆放不齐扣1—3分;椅子摆放零乱扣1—2分;椅面不干净扣1—2分;天花板有蛛网每处扣2—5分;

(六)墙壁:乱涂乱画每处扣5—10分;墙角有明显灰尘或蛛网每处扣2—5分;

(七)办公用品:办公用品乱放扣1—3分;文件资料零乱扣1—3分;

(八)走廊:走廊上有堆放垃圾或倒水现象扣2—5分。

(九)电源:白天开灯扣1—3分;下班不关闭电器电源扣1—3分;

(十)空调:开空调时不关闭门、窗扣2—5分,空调温度不符合要求扣6—10分。

三、检查范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驻楼各单位。租赁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四、检查组织:

成立检查考核小组:组长:李丽,副组长:张坤乾,成员:局属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市场服务中心相关人员。

五、检查办法

(一)每月集中评比一次,由检查考核小组负责。

(二)每月集中检查与平常临时检查相结合,临时检查由市场服务中心负责记录在案,纳入本月检查结果。

(三)打分实行倒扣分制,基本分为100分。

六、结果处理

(一)每次检查后,得分结果将在局系统内部公示。

(二)实行流动红旗(黄旗)制度,每周得分第一名挂红旗,最后一名挂黄旗。

(三)检查结果在年度汇总后上报局党委,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