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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加强人民协办工作意见

区委加强人民协办工作意见

人民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我们党的工作全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政协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对于更好地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巩固和展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长治久安,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完成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使命,都极为重要。各级党组织要从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战略高度来认识人民政协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促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政协的优势,促进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央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工作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人民政协中具有指导地位,反映了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共同意愿,为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从根本上保证了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好人民政协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深刻认识共产党的先进性,接受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性;有利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最广泛地凝聚各方力量,集中各界智慧,共同致力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

(二)做好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我区跨越发展的重要条件。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的实现,必须紧紧依靠包括各派、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内的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政协广大委员联络各族各界,深谙人心民意,具有智力密集、学科众多、联系广泛、渠道畅通的优势,是区委、区政府密切人民群众关系的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团结、促进稳定的重要力量;是我区的人才库、智囊团,是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人民政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政治的包容性,做好人民政协工作,有利于促进不同党派、不同信仰、不同民族、不同界别之间的合作共事,不断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进一步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党和政府真实了解社情民意,做好理顺情绪、协调关系、缓解矛盾的工作,有针对性地防范和化解各种突发事件,为我区改革发展营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有利于把全区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广开言路,献计献策,发挥各方面聪明才智,为跨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有利于充分利用各种发展资源,加快发展步伐,进一步增强我区经济的综合实力。

二、以创新推动,以制度规范政协工作发展

我区政协常委会在中共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宪法》和《政协章程》,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区工作大局,团结和组织参加政协的各派、人民团体和全体政协委员,认真履行职能,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开展各项工作。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提高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关键在于实现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三化”建设,是提高政协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作用的重要保证。

三、建立健全保障委员民主权利机制

保障委员在政协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保障委员开展专题调研、专项视察、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活动和参与协商、监督的权利;保障委员在政治、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应享有的待遇。特别是要尊重分歧,把尊重分歧、鼓励分歧的充分表达,作为确保委员履职生命力的关键,保障委员把自己代表的界别及群众的真实情况原汁原味地反映上去,把滞留于基层和群众中的真知灼见反映上去,融于党委和政府的决策,化为指导和推动工作的措施。当然,尊重分歧不是保护分歧、放任分歧,而是珍视委员真实传达社会分歧信息的愿望和勇气,为委员营造气氛、创造条件,使他们愿意说真话、敢说真话、有机会说真话。

四、切实把政协工作纳入党委的全局工作来部署

要把政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区委常委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协党组的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政协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区委要有一名副书记负责联系政协工作,区政府要由常务副区长负责联系政协工作。区委对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要及时向政协党组通报。区政协党组书记列席区委书记办公会和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召开全体会议以及其它重要会议,可视需要邀请区政协领导或有关机构的负责人列席。建立并完善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碰头会,互通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与区政协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建立对口联系制度,加强联系和沟通。区政协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区委的工作中心开展政协工作;政协党组要坚持向区委请示汇报,对事关多党合作、统一战线和经济社会全局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视察活动,重要社情民意,重要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区委报告;对需要区委审批决定的事情,及时请示区委,从制度上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五、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政协依照章程规定选举领导、委员的统一

区政协委员的人选,党内的由区政协党组会同区委组织部提名,党外的由区政协党组会同区委统战部提名,区政协党组汇总人选名单并征求区委组织部和区委统战部意见后,报区委审定。对非中共党员的政协委员人选,有关部门一定要严格审查把关,情况特殊的要向区委具体说明。区委审定人选后,区政协党组要向区政协常委会介绍区委的推荐意见,并作推荐说明。区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的人选,按区政协章程的规定协商提名,区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审定人选后,区委分管干部工作的负责同志要向参加区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区委的推荐意见,并向区政协全会主席团会议或区政协常委会议作候选人情况说明。区政协党组和区政协中的党员要认真领会区委的意图,统一认识,依照政协章程的办理。

六、区政府对政协工作和委员活动所需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

对区政协举办的大型会议、重要活动、考察调研等工作经费,财政应予以保证。政协委员所在单位应大力支持委员参加政协的会议和活动,在时间、经费上给予保障,并计入工作量,纳入年终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