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菜地开发金收取通知

菜地开发金收取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发展,老菜地被征占用较多,市郊蔬菜基地面积锐减,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不畅,新建蔬菜基地肥力差、基础设施落后已成为城市蔬菜供应的严重隐忧。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老菜地的保护,在城市周边地区合理规划建设新菜地。提高大城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取标准,用地单位缴纳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必须全部用于建设新菜地和发展蔬菜生产。要统筹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加大对蔬菜生产设施的支持力度”的精神,加强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力度,加快我市蔬菜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征收,依据《市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办法》、《市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特下发本通知。

一、各级政府要认真执行《市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办法》及《市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办法实施细则》,加强领导,尽职尽责,切实做好新菜地开发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农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要协同配合,确保新菜地开发基金不流失。

二、强化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和管理

(一)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由国土资源部门代收,出让、征占蔬菜基地必须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用地单位凭收款凭证方可办理用地手续。国土资源部门可从当年实际征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中提取3%作为征收费用。

(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确认出让、征占的菜地面积、等级级别,以及应交纳新菜地开发基金的数额。

(三)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是政府用于蔬菜基地建设、改造的专用基金。市财政局、市农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资金监管,严格实行专款专用。

(四)省级直管土地管理部门的小河区、高新区及三县一市政府必须认真参照市级征收办法执行,将征收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纳入本级财政,用于当地蔬菜基地的建设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参与此项工作,并将征占的蔬菜基地报市农委蔬菜基地管理站备案。

三、各级政府必须加强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管理工作,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新菜地开发基金流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市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办法》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