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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领导完善作风建设意见

区委领导完善作风建设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党员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按照*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的要求,使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尤其使我区党员干部作风中存在的歪风邪气得到有效遏制,新风正气得到大力弘扬,作风进一步转变。

——责任体系有效运转。通过建立、完善作风建设和工作目标责任体系,明确责任主体,量化具体责任内容,合理分解责任层级,使“一把手”主动负责、带头负责、负主要责任;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敢抓敢管、敢于负责;各级干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基本消除,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同时基本形成“失责必究、违责必罚”的全方位责任监督追究体系,使“尽职和失职、守纪和违纪一个样”的现象得到有效遏止。

——政府效能明显提高。通过进一步改革审批、理顺职能、优化服务、畅通政令,确保机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部门协调配合明显改善,重大决策落实更加顺畅,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真正做到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在群众中树立起高效、务实、廉洁的新形象。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四届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正风、强责、提效”为主题,以加强建章立制、严格考核奖惩为切入点,以严肃党纪政纪、落实责任追究为突破口,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切实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营造政治清明、风正心齐、政通人和、环境优良的发展氛围,为建设现代商贸城和现代汽车城提供政治保障。

三、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这次“作风建设年”活动,总体上分宣传动员、组织实施、考核考评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2月—4月)

主要任务: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宣传发动,部署工作。

1、建立“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职责,抽调人员,开展有关准备工作。

2、制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3、召开全区“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

4、制定并落实全区“作风建设年”活动宣传报道和学习讨论计划,新闻媒体开辟专栏,落实专门人员,营造活动的强大舆论氛围。(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实施)

5、各镇(街道)、各部门系统地学习党的三代领导人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传达省、市、区会议精神,统一思想。

6、建立监督员队伍,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明查暗访。(由区纪委负责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9月)

主要任务:查找问题,建章立制,强责正风,整改提高。

1、出台*区“作风建设年”活动责任追究办法、*区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区维稳责任追究制等三个文件,为查处作风违纪设定依据。(分别由区纪委、区法制办、区委维稳办负责落实)

2、区级部门“一把手”在新闻媒体上承诺部门作风建设责任。(区“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3、区级机关重点窗口部门修订完善办事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透明度;实施网上并联审批,构筑网上办事平台。(由区府办牵头,区政府办事中心和各职能部门协同实施)

4、制订出台对区管干部、中层干部和公务员考核、奖惩与交流轮岗实施细则,实行干部交流。(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劳社保局负责实施)

5、公车实行亮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公车配备标准,违规购置的车辆一律先上缴国库后处理。对公车私用者和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行为进行即查即曝光和党政纪处分。(由区纪委负责实施)

6、改进和规范公务接待,反对铺张浪费、攀比待遇。要严格执行中办关于公务接待规定精神,严控支出标准,严查超标准接待,确保公务接待规模和总量略有降低;严禁以考察学习为名进行公费旅游,狠刹公费旅游的歪风。同时,探索镇(街道)会计委派制度,推行“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稽查,堵塞滥发奖金、福利漏洞,规范各单位财务行为。(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协同组织实施)

7、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进一步落实省、市委有关规定,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实行“五不发文”、无会周等制度,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减少文件传递环节和成本,大力推行节能降耗活动,将节约增效贯穿于机关工作的各个环节,倡议机关党员干部以节俭作风和清廉形象为节约型社会的创建作出表率。(由区委办、区机关党工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实施)

8、督查各镇(街道)、各部门执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情况,尤其是对重点项目的实施、重点工作的推进开展跟踪督查和效能监察。(由区“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实施)

9、组织服务对象开展基层站所行风评议活动,改进基层站所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促进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由区“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10、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积极查处投诉件,加大明查暗访和处理力度。召开“作风建设年”推进大会,通报曝光一批反面典型。(由区“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纪委负责实施)

11、清理过多过滥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区委、区政府对镇(街道)的工作考核、“两个社会”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和其他专项考核一次性进行,未经区委办、区府办同意,任何区级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对镇(街道)的检查考核。开展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清理,实施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许可制度,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纠风办负责实施)

12、全面推行和深化“恳谈日”制度,进一步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完善“恳谈日”活动形式,创新工作方式,促使各级干部转变工作作风,进社区、下村居、入企业,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由区委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实施)

(三)考核考评阶段(10月—12月)

主要任务:认真总结,组织考核考评,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1、开展机关综合考核评议。考核评议包括工作考核和作风建设评议。通过综合考核评议评出“创效能机关”优胜单位,区委、区政府在年终予以表彰;得分排在最后的若干个部门要书面向区委报告整改意见,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并列为次年作风建设的重点帮助单位。(由区委办、区府办牵头,区委区政府研究室、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协同负责实施)

2、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机关作风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规章制度。

3、总结表彰。总结经验,交流工作,表彰先进。

四、工作要求

开展以“正风、强责、提效”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各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服务发展贯穿始终,在认识上要真到位;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把创新破难贯穿始终,在创新上要真破难;坚持边建设、边查纠,把整改提高贯穿始终,在整改上要见真成效;坚持面向社会、广泛参与,把群众满意贯穿始终,在服务上要有真感情;坚持严肃纪律、严格考评,把奖惩激励贯穿始终,在执行纪律上要动真格;坚持加强学习、主动适应,把提高机关干部的能力和水平贯穿始终,在素质上要有真提高。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的领导,建立区“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马晓晖同志任组长,林金祥同志任常务副组长,蔡伟、郑敏华、张建新同志任副组长,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对全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管彦立同志任主任,朱百清、蒋志芳、王扬友、王勇智、金栋福、张华培、陈益民等同志任副主任,并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工作。各镇(街道)、各部门领导班子要切实承担起本镇(街道)、本部门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把作风建设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作风建设时间、精力和措施“三到位”。镇(街道)、部门“一把手”为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做到亲自抓、负总责、作表率;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班子成员要配合抓,并结合分管工作,履行一岗双职,做到抓工作、抓作风一肩挑。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抓机关作风,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承担责任,带头强化服务。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作风建设面上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建立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镇(街道)、各部门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将督查工作贯穿整个活动的全过程。纪检监察和效能监察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建立作风与效能建设监测点、开办“行风热线”等措施,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检查,尤其要加强对部门服务方面存在问题的暗访,切实解决基层反映突出、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作风问题,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单位及广大基层群众的监督作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多管齐下、多方参与的督查工作体系。要加大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件的督办力度,组织开展投诉件办理情况“回头看”,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投诉处理情况。要敢动真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告诫、通报、曝光等方式严肃处置,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实施效能责任追究,切实以督查来推动整改的落实和作风的转变。

(三)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各镇(街道)、各部门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要紧贴中心、围绕大局,真正与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相结合,把改进作风与推动工作贯穿始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与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与“六好班子”、“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管理创新、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节约型机关结合起来,使机关各项自身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努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