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生猪质量工程示范县建设意见

生猪质量工程示范县建设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确保*年度生猪质量工程示范县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发挥生猪质量工程龙头作用,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生猪质量和猪业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尊重农民意愿,大力推广优质商品猪生产配套技术,强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

二、目标任务

1、全年新增良种母猪(PIC、LY或YL)1万头;

2、全年优质商品猪出栏150万头;

3、全年生猪产值达10.5亿元。

4、劣杂种公猪淘汰率达100%;

5、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率达100%。

三、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人。

调整充实县生猪质量工程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邓瑜华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唐廷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胡明尧任副组长。县农办、县畜牧食品局、县财政局、县农村信用联社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也必须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生猪质量工程示范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2、强化宣传培训、确保认识到位。

(1)广播电视专题宣传。在县有线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制作生猪质量工程建设专栏节目,县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编辑录制播放,县生猪质量办及有关部门提供新闻线索和供稿。每周宣传1次。

(2)各乡镇召开生猪质量工程宣传发动会。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县生猪办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时间安排在3-4月。

(3)组织宣传车宣传。县畜牧食品局、*华升公司、*八仙桥公司各出动宣传车一台,利用科技赶场的形式进行宣传,全年出动宣传车达100台次以上。

(4)印发宣传资料。由县生猪质量办、县财政局、县畜牧食品局负责,编印生猪养殖、防疫等方面技术资料10万份。

3、强化技术服务,确保服务到位

(1)组建技术服务组。整合*畜牧食品局、华升食品有限公司、八仙桥食品有限公司技术资源,于*年3月底前组建3个技术服务组负责全县规模养殖场(户)的技术服务,参与对全县养殖户的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养殖户按科学的方法进行规范化饲养,解决养殖户在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设立技术咨询热线电话,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

(2)完善片区服务中心。建立县级畜禽良种推广服务中心1个,设于*畜禽良种繁育场。设置片区畜禽良种推广服务中心14个,乡(镇)畜禽良种推广服务点60个。各片区畜禽良种推广服务中心配备1-3名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畜禽良种推广服务点配备1-2名专业技术人员。县畜牧食品局要在*年3月底前完成全县14个片区服务中心人工输精员培训、考试、考核、颁证工作。

(3)加强疫病防控。要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化常年普免和春秋两季防疫,猪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率达100%,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达100%。要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建立和完善疫情监测网络,实行检疫人员包场、村级防疫员包村责任制,坚持点上监测和面上监测相结合,重点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定点监测,并做好记录。乡镇防疫检疫站要加强本辖区的疫病监控,发现重大疫病、疫情要及时上报县畜牧主管部门,同时报告生猪质量办。

(4)加强龙头企业对养殖户的服务工作。华升食品有限公司、八仙桥食品有限公司必须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确定专人开展售后服务工作,确保优质服务。

4、强化政策扶持,确保投入增加

一是加大信贷投入。信用联社,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要积极主动配合生猪质量工程示范县建设,加大对龙头企业和养殖户信贷投入。二是落实优惠政策。养殖户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认真按渠委发〔*〕48号文件予以落实。三是加大财政扶持。养殖户在*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在*华升食品有限公司、*八仙桥公司、*畜牧食品局良种场引进5头以上母猪的,每头PIC补助350元,LY、YL补助240元。对年出栏商品猪达10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每个场当年奖励2万元;对年出栏商品猪达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每个场当年奖励6000元。

5、强化目标考核、确保任务完成

县委、县政府对生猪质量工程实行目标管理,作为农村经济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设立生猪质量工程示范县建设单项目标,以生猪良种推广数、全年出栏数、劣杂种公猪淘汰数等评比实绩,决定奖惩。在实施中必须做到“五个落实”。一是目标任务必须落实。各乡镇要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给各乡镇*年度生猪质量工程目标任务。二是任务分解必须落实。乡镇要根据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种猪及商品猪推广任务细化落实到每个行政村,各重点乡(镇)在每个村培育养殖良种母猪达20头以上规模的示范户1户,在每个社培育养殖优质商品肉猪达30头以上规模的示范户1户,通过养猪专业村、专业社、示范户的示范作用带动全县养猪业的发展。三是帮扶工作必须落实。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必须帮扶一户饲养规模达50头以上的养殖户;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分别帮扶一户饲养规模达30头以上的养殖大户。四是督查督办必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生猪质量办要抓好督查督办工作,定期编发信息通报,每月公布联系大户进度。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效果差的予以通报批评。五是考核奖惩必须落实。*年对生猪质量工程实行单项目标奖励,对完成任务的乡镇和县级部门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乡镇:一等奖一名,奖现金1.5万元;二等奖三名,分别奖现金1.0万元;三等奖五名,分别奖现金0.5万元。部门:一等奖一名,奖现金1.5万元;二等奖二名,分别奖现金1.0万元;三等奖三名,分别奖现金0.5万元。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差的乡镇要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凡下达的良种推广数、全年出栏数、劣杂种公猪淘汰数三项指标只完成了60-80%的乡(镇),在年终综合目标考核时降等排位;凡下达的良种推广数、全年出栏数、劣杂种公猪淘汰数三项指标完成不到60%的乡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各类先进的评选资格,同时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