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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考核办法意见

党员考核办法意见

为了深化“实施‘三心工程’,争做时代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决定在全市共产党员中实施百分考核办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和义务,以考核党员的党性表现为手段,规范党员的言行,激发党员遵守党章、履行义务、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考核内容

(一)基本内容

包括党员的德、能、勤、绩、廉等10个方面的表现情况,每个方面满分是10分,总分100分。对不符合要求的党员逐一扣分,直到扣完为止。具体内容如下:

1、理想信念(10分)。坚持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宗旨观念(10分)。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热忱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群众遇到困难时,能热心帮助解决。

3、组织观念(10分)。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组织开展的其他活动,自觉按期交纳党费,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所交办的各项任务;关心党的工作,向党组织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党内监督。

4、工作态度(10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向上,开拓进取,虚心学习,勤奋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工作作风踏实,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5、工作创新(10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工作中的好方法,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

6、工作业绩(10分)。立足本职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多办实事、好事,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创出一流业绩。

7、遵纪守法(10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敢于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事实,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8、忠诚团结(10分)。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不搞小团体活动,不参加封建迷信、宗教及“”等活动;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9、品德风尚(10分)。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团结同事,邻里和睦;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危险的时刻能挺身而出,不怕牺牲。

10、先锋模范(10分)。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努力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群众树立良好形象。

(二)个性内容

在上述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各基层党(工)委应从实际出发,针对本地本单位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总结提炼的不同类型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增加相应的个性内容,对基本内容作进一步的补充、细化和完善。

1、机关党员。要重点解决好增强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做群众工作基本功,提高服务效能的问题。

2、事业党员。要重点解决好增强群众观念,提高服务质量,带头开拓创新,提高业务能力的问题。

3、企业党员。要重点解决好增强党员的光荣感、责任感,联系和帮助职工,提高业务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问题。

4、社区党员。要重点解决好增强服务意识,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能力的问题。

5、新社团组织党员。要重点解决好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的问题。

6、农村党员。要重点解决好联系农民群众,维护农村稳定,提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的问题。

三、考核等次

考核采用百分考核的办法,满分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核办法

党员百分考核工作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市级部门党(工)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每年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具体要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1、做好准备。在召开党员大会前,支部要事先通知每位党员写好自己一年来的个人总结,做好大会发言的准备。

2、学习引导。在党员大会上,首先要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党章的有关内容,学习不同类型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说明党员百分考核的目的意义、方法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

3、个人自评。党员大会开始后,每位党员根据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作个人总结,认真开展自我批评,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

4、民主测评。在个人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引导党员开展互评。在互评基础上,组织党员根据本单位党员百分考核办法,进行测评,对每位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打分。

5、公布结果。对每位党员的百分考核情况,支委会统一汇总并分析研究,对考核得分较低的要重点进行核实,在此基础上,确定考核结果。事后,党支部将每位党员的考核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在党务公开栏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将考核结果上报上级党(工)委。

6、表彰教育。对考核为优秀的党员,各支部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为不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若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支部应劝其退党。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员百分考核工作,要把党员百分考核工作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重要方法来抓,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抓出成效。

2、制定细则。各基层党(工)委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制定出具体量化的党员百分考核细则,并将考核细则报市委组织部。

3、运用结果。各级党组织要注意运用好党员百分考核结果,对优秀党员要给予表彰,树立典型,加强宣传,发挥示范榜样作用;对不合格党员要进行通报批评,加强教育,帮助其认识不足,努力改正提高。通过百分考核,不断提高党员素质,树立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保持党员的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