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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冰雪灾后重建恢复生产意见

县冰雪灾后重建恢复生产意见

1月中旬以来,我县遭受了50多年来罕见的暴雪冰冻灾害,涉及12个乡镇491个村(居)委会,受灾人口达40多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3.4%。电力、供水、交通及市政设施损失巨大,农、林、畜牧业损失惨重,柑桔基地冻损严重,越冬作物遭受了毁灭性打击,雪灾还诱发了官渡口、清太坪镇两处地质灾害,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共造成经济损失4.2亿元。在灾害发生期间,全县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降低了灾害损失,但灾后重建工作任务仍十分繁重。为做好全县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省州灾后重建及恢复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灾后重建及恢复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把灾民生活安排、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作为当前工作重点,一手抓灾后重建,一手抓经济发展,认真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迅速掀起灾后重建工作高潮,努力促进工矿企业恢复生产,全面实现经济工作开门红,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医、学生有学上,确保全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重点

(一)抓好灾民的生活安排。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及时发放救济粮款,对这次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要一个不漏地予以救助救济,帮助解决他们吃、穿、住、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受灾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倒房户等特殊困难群体要安排好生活费,保证他们生产生活不受影响。要着重做好倒房户、危房户的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房屋重建要与整村推进扶贫、异地扶贫搬迁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一次性解决好受灾群众的住房问题,真正变受灾为受益。严格执行房屋重建“销号制”,实行灾民自报、村民评议、乡镇民政部门审查、县级审批的程序,张榜公示,建立台帐,建一户销一户,确保6月20日前修复完成,让受灾群众搬进新居。

(二)抓好水电油运等保障工作。抓紧抢修水电等基础设施,搞好塘、库、堰、渠的修复整治,加强电力调度,保证重点部门、重点企业、重点区域水电正常充足供应,确保居民生产生活不受影响和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切实抓好油料、运输、广播电视、通信和市场物资供应等工作,保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抓好道路修复。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原则,抓紧修复毁损路段路面、沟渠、安保设施,确保原材料运得进、产品运得出,实现道路安全畅通。

(四)抓好次生灾害的防治。要严密防范山洪、滑坡、岩崩等次生灾害带来的危险,全面加强隐患排查,制定防灾减灾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实行群测群防,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抓好生产自救。抓紧制定恢复农业生产方案,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掀起春耕生产的高潮,重点要搞好洋芋、红苕、魔芋、柑桔、仔猪等种子、种苗、种畜及农药、化肥、农械等物资的供应,做好烟叶破冰破雪打厢育苗,加强柑桔、茶叶、桑蚕等经济作物的防冻管理和补植补苗,加强油菜及粮食作物的田间管理,及时组织和指导农民清理田间“三沟”,追肥培土,减轻渍害,全面加强畜牧业生产,做好栏圈保温、营养供给和补栏工作,加强疫情防治,及早落实春防措施,防治重大疫情发生。通过各项补救措施,力争实现“无灾多增产增收,轻灾保增产增收,重灾少减产减收”的目标。

(六)抓好工矿企业恢复生产。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组织煤矿及非煤矿山企业尽早开工生产;加强煤炭、电力等原辅材料调度供应,组织工业企业迅速全面恢复生产,确保全年各项经济指标逐月均衡结帐,确保一季度工业生产开门红。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防汛抗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建立县领导包部门、包乡镇,乡镇包村、干部包组包户的工作制度。县领导按照分工,负责所联系乡镇和分管部门的灾后重建工作的指导。各乡镇、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深入灾后重建第一线,及时了解情况,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全力抓好灾后重建工作,把各项灾后恢复重建措施落到实处。

(二)据实核灾报灾。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准确、全面核实灾情,逐村逐户调查,建立明细台帐,收集音像资料,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要进一步核实核准灾情,不得虚报信息,夸大灾情,不得闭门造车,瞒报漏报。要按程序及时将灾情书面上报县政府办公室。

(三)搞好技术指导。农业、林业、畜牧、水利、气象、国土等部门要加强技术服务,组织专家、技术人员,编印灾后重建技术手册,将抗灾救灾恢复生产的实用技术通过各种方式送到田间地头、苗圃果园,送到受灾群众手中,指导广大群众科学抗灾,依靠科技开展生产自救。

(四)加强经费保障。各部门要积极向省、州反映灾情,申报灾后重建项目,争取救灾资金及物资;严格资金管理,重点保障种子、种苗、种畜、农资供应,及时调度、划拨救灾物资及资金,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五)强化督办检查。由两办督查室牵头,从民政、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督查专班,对灾后重建工作进行督办,于2月19日将督查情况作汇报通报。各乡镇、各部门要在2月20日前将灾后重建工作方案报送两办督查室,将工作落实情况于2月底前报两办督查室。

(六)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对灾后重建的正面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委、政府的重大部署和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各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大力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在抗灾自救中的主体作用,坚定广大干部群众抗灾自救的信心,为抗灾自救营造良好的氛围。

(七)建立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灾后重建工作中要注意搞好科学规划设计,研究制定并进一步完善冰雪灾害及其他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方案,健全应急机制,落实物资储备和其他应急要件,建立反应灵敏、信息畅通、协同高效、处置得当的抗灾救灾体系。

(八)严明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扎扎实实为灾民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严禁在灾后重建中截留、挪用、挤占救灾款物。一经发现,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要关口前移,切实加强检查监督,对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侵占救灾款物,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九)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乡镇要按照各自职能,迅速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切实履行抗灾自救的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抗灾自救的强大合力,努力夺取抗灾自救的全面胜利。

农业部门负责组织调运种子、农膜、农药等生产物资,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严把农资质量关;开展技术咨询与指导,帮助农民开展生产自救。

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向灾区献爱心送温暖活动,解决灾民的生活问题;负责灾情的核实、上报;负责救济粮款及捐赠物资的发放。

交通部门负责国省干线及县道损毁路段及安保设施的抢修恢复,及时疏通各类交通通道,确保道路畅通。

建设部门负责城区绿化树补植,对城区冰雪残留物进行清理,对环卫设施进行检查维修;负责对房屋重建的质量监督。

水利部门负责对所管辖的库、渠、塘、堰损毁修复和其他水利设施修复的技术指导。

烟草部门负责烟叶生产的物资供应和打厢育苗技术指导。

畜牧部门负责畜牧生产的技术指导和疫情防治。

国土部门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避险治理工作;负责落实房屋重建宅基地的选址、审批。

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校舍和其他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险情,修复受损的水电设施,确保按期安全开学。

财政部门负责灾后重建资金的争取、拨付,确保专款专用。

卫生部门负责做好卫生防疫和疾病防控工作。

金融部门负责对受灾群众和受灾企业恢复生产在贷款上给予大力支持。

保险部门负责保险理赔工作。

发改部门负责灾后重建项目的申报统筹协调工作。

电力部门负责电力设施抢修、电网安全维护和电力供应调度。

供水企业自来水公司和兴源供水公司分别负责县城区及各乡镇集镇供水管网的修复及终端用户的设施修复。

工商物价部门负责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非法行为。

宣传部门负责宣传灾后恢复重建宣传工作。

政法、信访部门负责灾后重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排查处置不稳定因素,化解各种矛盾,打击邪教、惩治犯罪,确保灾后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纪律监督。

各乡镇党委、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本辖区灾后重建的各项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其他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全县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顾全大局,听从指挥,在搞好自身抗灾自救的同时,积极参与全县抗灾自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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