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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计划

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严肃换届纪律、强化科学统筹、正确舆论引导贯穿换届工作始终,规范换届程序,推进和谐换届,集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和智慧,严把候选人素质关,确保选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形成一个好风气,为全力打造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实现跨越发展,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各包村领导是具体责任人,村党组织要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坚持民主选举。要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支持广大群众当家作主,最大限度地动员和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选举。

(三)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进行,切实做到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让党员、群众依法依规自主选择当家人。

(四)坚持维护社会稳定。及时研究和解决选举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做好选举中的信访工作,正确面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举工作的违法违纪问题,保障党员、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三、目标任务

坚持“又稳又好”总基调,努力实现“八提高一强化”目标。“八提高”即: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比例进一步提高,达到75%以上;“项目支书”比例进一步提高,达到90%以上;村党组织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比例进一步提高,力争达到100%;党员村民委员会主任比例进一步提高,力争达到80%以上;45岁以下村党组织书记比例进一步提高,力争达到50%;35岁以下村党组织委员比例进一步提高,力争达到30%以上;妇女委员数量明显提高,保证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女村民委员会成员;大学生村官委员数量明显提高,有大学生村官任职的村,原则上要选举大学生村官担任党组织副书记或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可不占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职数。“一强化”即:村级组织整体功能进一步强化,换届后能够迅速形成凝聚力、战斗力。本着精干、高效原则,合理设置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含交叉任职)。原则上农村人口在1500人以上设置5名,提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各行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大、中、小村均设置3名。

四、人选条件

(一)明确任职标准。要旗帜鲜明地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按照“三高三强两满意”的标准推行村“三委”成员候选人:(1)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能够领会把握、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2)文化水平高。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应有的知识和能力,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具备较高文化水平。(3)群众威信高。清正廉洁,品行端正,办事公道,严以律已,作风朴实,得到多数村民的认可。(4)带富能力强。懂经营、善管理,发展思路宽、办法多,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5)服务能力强。热爱农村、对农民有感情,热心为村民办实事、解难事。(6)协调能力强。熟悉农村社情民意,善于运用民主、法律、示范和服务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7)党员群众满意。党员、群众参推率、参选率和候选人得票率较高。(8)组织满意。换届风清气正,新任村干部符合选任标准,换届后村班子能够迅速开展好工作。

(二)拓宽用人渠道。注重从政治素质好、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复转军人、农村专业大户、专业协会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中推荐村“三委”候选人。鼓励支持大学生村官积极参与所在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对少数确无合适党组织负责人人选的村,可从镇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兼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也可采取公开招聘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到村任职。具备条件的,可采取强村带弱村的办法,由强村党组织书记兼任弱村党组织书记。积极引导和鼓励妇女参与村“三委”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选举,努力提高女性正职比例。

五、方法步骤

选举集中在2014年3月至4月进行,全镇村“三委”换届顺序:先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再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最后进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各村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合理确定本地具体的换届时间,确保在4月底前结束。

(一)认真抓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1、继续坚持和完善“两推一选”办法。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上级党组织推荐情况,由村党组织讨论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镇党委批准。其中,候选人的党员推荐票、群众推荐票要分别统计、及时公开,党员和群众推荐集中的人选,由镇党委进行考察研究,按20%差额比例确定正式候选人。村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条件成熟、采取“公推直选”办法换届的村,需先经乡镇党委审核,报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2、严格党员大会选举。选举时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投票结束后,要当场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3、鼓励和支持优秀“项目支书”连选连任。镇党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鼓励和支持优秀“项目支书”连选连任。积极引导创业能力强、带富境界高的优秀党员参选村党组织书记。所有拟连选连任村党组织书记及新提名村党组织书记的,原则上要参选村民委员会主任,以此接受民意检验,凡赞成率达不到50%的,原则上不再提名为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

(二)依法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1、认真制定选举方案。各村要积极开调查研究,围绕组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开展选举教育和培训,明确选举工作各个阶段的基本要求,推动选举工作有序开展。积极指导和引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本村具体实施方案,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职数、选举程序、村民参选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以及回避制度等作出具体规定,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张榜公布。2、规范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是主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唯一合法机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按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另行推选。3、明确民主选举方式。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可以采取有候选人或无候选人的方式进行。采取有候选人选举方式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投票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或者代表提名代替村民提名。采取无候选人选举方式的,不进行候选人提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直接对有竞争村民委员会成员意愿的村民进行资格审查。对工作基础好、村情稳定的村,可采取无候选人定岗选举方式,进一步扩大无候选人定岗选举使用范围。4、严密组织投票选举。选举投票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当场领票、写票、投票,集中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要依法办理委托投票,规范选票,保证秘密写票,禁止流动投票,确保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防止出现舞弊现象。5、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当在10日内完成印章、财务帐目、经营资产、资料档案及办公设施等移交工作。对拒不办理移交的,镇党委、政府应责令其改正;对造成集体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镇委要对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一次岗位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规范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推选工作1、明确人员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中应当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不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委员(不包括村党组织书记)或党员担任,鼓励群团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通过民主推选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除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村党组织委员本人外,村党组织其他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文书、村报账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2、规范产生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5日内,由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候选人由村民自荐或联名推荐,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集中进行推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结果应及时报镇党委、政府备案。

六、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三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农村工作的重点,纳入议事日程,统筹安排部署,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村“三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村“三委”换届选举工作由镇委、镇政府统一部署,由各村具体组织实施。镇委成立全县村“三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村“三委”换届选举工作。各村也要成立以村组织书记为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指导在镇、工作在村”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镇委书记是换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包村镇级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村组织书记是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实现又稳又好、和谐换届的目标。

(二)加强工作指导。镇委成立包保村“三委”换届选举督查指导组,由副镇级领导带队包保督查指导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帮助村分析研究换届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政策、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各村组织书记要切实负起工作职责,要着力抓好重点村、难点村换届选举工作,选派得力干部驻村指导。对治安混乱、行情复杂的村,司法、公安等部门可提前介入,为换届创造有利条件。

(三)加强宣传引导。换届宣传工作要在镇委领导下进行。要发挥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宣传换届选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处理和解决新闻舆论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科学制定换届选举工作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急预案,防止宣传中的片面性和不实报道。

(四)加强纪律督导。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原则,严肃换届选举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经济纪律,注重源头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换届全过程的纪律监督。严厉打击换届选举中违法违规行为,对以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好村“三委”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信访问题,及时处理好与选举有关的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对因处理群众信访不及时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各村要把换届与做好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确保换届过程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要在5月上旬前将村“三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及统计报表分别报镇纪委、镇党办、镇民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