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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局强化文化建设发展计划

宗教局强化文化建设发展计划

20*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从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凝聚人心、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县委、县府的工作中心,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爱国宗教团体的建设与民族宗教界人士开展联系联络工作,加强民族宗教事务局自身建设,为推进我县的四个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一、创新管理,引导宗教发挥积极作用

创新宗教管理,是创新社会管理的组成部分。明年重点要抓好民族宗教工作方法和内容的创新:一是要抓好宗教团体建设;二是要注重培养各教爱国爱教的代表人物,支持他们的工作;三是要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保证宗教活动的合法有序进行。四是要引导宗教界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时代精神的阐释,发扬宗教界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引导各宗教各教派积极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活动。

二、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依法管理,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稳定

一是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十六字方针,严格把握宗教与封建迷信、宗教与邪教的界限,区别对待处理。牢牢抓住落实责任、宗教活动、教职人员、安全稳定四个重点扎实做好工作;二是继续贯彻好《条例》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对非通常性的宗教活动实行严格审批,加强检查、协调、指导,确保活动依法有序进行。三是加强对全县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法律法规宣传、疏导、教育工作。引导他们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增强抵御渗透的自觉性;进一步拓展工作视线,促进宗教事务的依法规范和管理。*年中,要确保奥运期间民族宗教的团结稳定。四是要妥善处理宗教事务管理中的历史遗留问题,逐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建筑工程审批。努力促进宗教活动、宗教建筑、宗教财产、宗教管理规范化、法制化。

三、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认真落实民族宗教政策

一是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要加强有关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要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目标下,引导信教与不信教的群众相互尊重和包容,保障合法的宗教活动和教徒的合法权益。合理布局好宗教活动场所,满足信教群众过好正常的宗教生活。加强防范和抵御宗教渗透。三是要进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妥善处理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重视少数民族积极分子的培养使用,及时消除影响民族团结的各种隐患。四是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增进民族团结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使民宗局职能逐步适应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

民族宗教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事多面广,而且比较复杂。我们要深刻认识“民族宗教无小事”的内涵,在政治上保持高度的敏锐性。把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要认真学习研究民族宗教教义和把握民族宗教工作规律,把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作为衡量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好差的根本标准,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二是要进一步落实职能部门和镇村各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健全县镇村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三是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克服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敏锐、政策性强,工作任务重、工作人员少的矛盾和实际困难,尽心竭力做好*的民族宗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