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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局依法管理发展总结县

宗教局依法管理发展总结县

20*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始终把团结引导、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20*年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

一是调整了由县委郑明副书记任组长,何慧琴副县长、方明远部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府办、县民宗局、县*局等16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小组;二是落实了各镇和39个县直有关部门以及有关行政村民族宗教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宗教干部;并编制了通讯录。三是进一步落实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县政府分管民宗工作的副县长与各镇行政一把手签订了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了民族宗教工作的信息沟通,确保了党委政府能共同重视做好民族宗教事务工作。

二、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

一是对全县25个宗教活动场所按照省民宗局的要求,在前期详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重新核发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并按要求更换*县各宗教活动场所印章。通过这次换证,进一步明晰了各场所的家底,建立了档案,推进了场所的制度化建设和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工作的逐步规范。二是进一步改善宗教活动场所的硬件建设。20*年中,为了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和消除危房隐患,洪溪基督教堂投资150万元易地建造了1500平方的新教堂,古药师寺投资160万元开建大雄宝殿,礼妙禅寺投资130万元开建大雄宝殿,云台禅寺投资110万元开建观音殿,地藏禅院投资150万元开建地藏宝殿。同时,根据魏塘基督教堂信教活动信徒难以容纳,要求易地扩建教堂的请示,民宗局正在抓紧与有关部门沟通解决征地问题。三是宗教活动场所依法许可非通常宗教活动8次,并协助做好各宗教活动场所非通常性大型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活动依法、有序安全进行。四是组织政协社会法制委员和有关部门视察宗教工作,认真办理政协委员关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提案2件。五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非宗教活动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查处和规范,切实加强《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教育,不断拓展工作视线,特别是今年7月初,梵蒂冈发表牧函后,民宗局深入教徒,联络感情,掌握信息,做好工作,确保我县天主教徒的团结稳定。

三、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寺院”、“平安教堂”创建工作

为了深入开展“平安寺院”、“平安教堂”创建活动,我局结合市局关于创建“平安寺院”、“平安教堂”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一是认真组织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经市局验收评选,我县“圆觉禅寺、龙庄讲寺、地藏禅院、大云寺和魏塘基督教堂、天凝基督教堂、干窑基督教堂以及*天主堂等8所宗教活动场所分别被评为市“平安寺院”或“平安教堂”。二是组织全县11个寺院所在村(社区)的行政负责人和寺院的监院、会计共33人前往绍兴芦峰寺、海宁觉皇寺、海盐云岫庵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学习考察,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和建设。三是民宗局还继续组织好宗教界开展“爱心献慈善”活动。*年,全县25个宗教活动场所扶贫结对200多户,资助金额275377元。通过“平安创建”,20*年度,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安全有序,服务社会主动,制度更加完善,促进了宗教较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四、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调研,积极探索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方法途径

*年中,民宗局一是在认真接待好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主任钟小毛和市民宗局等领导到我县调研民族宗教工作的同时,县民宗局对全县民族宗教的工作情况展开调研,写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存在的问题思考与建议》、《宗教与构建和谐社会》、《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界团体协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三篇调研报告,二是主动配合县史志办整理挖掘宗教文化,对享誉海内外的明代佛教名人袁了凡的文集进行收集整理,举行了《袁了凡文集》首发式;三是开始编写《*宗教》画册,根据*宗教的历史沿革和现状进行系统整理,全面、系统地反映*宗教,让更多的人了解*过去和现在的宗教状况;四是会同有关镇和部门妥善协调东岳净寺、天凝基督教堂、丁栅基督教堂完善布局的用地矛盾及惠民镇王家村、洪溪镇洪溪村要求布点佛教活动场所的可行考查工作。

五、切实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发挥宗教团体的桥梁作用

结合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重视宗教团体的建设,着手开展成立*县佛教协会的筹备工作,目前,协会成立的文字材料工作已基本整理完毕,争取今年年底成立*县佛教协会。同时,认真做好督促基督教“两会”的补注册和换届工作,通过依法建立的爱国宗教团体,发挥基督教“两会”和佛教协会联系信教群众、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引导信教群众积极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桥梁作用。

六、做好少数民族工作,努力促进构建和谐社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工作,一是民宗局在去年调研摸底的基础上,今年又建立了由教育、卫生、机关社区等各条线,涉及17个少数民族共40名少数民族代表组成的少数民族联络员队伍。并于3月16日又专门召开了全县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向少数民族代表通报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肯定了少数民族人员为*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并围绕县委、县府的工作中心向少数民族代表提出了积极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工作任务。二是认真落实少数民族政策,依据政策做好少数民族更正民族的户籍认证工作,*年中,为7名少数民族协调办理了其子女的民族更正手续。三是妥善调处了影响民族宗教团结、稳定的矛盾纠纷。今年3月份,在商城开发区开小吃店的回民与一汉族人因风俗习惯引发纠纷。6月份,大云禅寺门口居民出租房出租开设异性按摩店,大云禅寺僧人要求予以制止营业。我们得知情况后,立即与工商局、*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并前往现场进行说服、教育和疏导,避免了事态扩大,维护了民族宗教的团结和社会稳定。四是对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进行了节日走访慰问,对少数民族代表耿玉琴举办个人画展予以资助;安排少数民族代表参加县政协、县委统战部举行的中秋茶话会,并安排发言。通过加强民族工作,使我县少数民族人员对县委县政府重视和关心少数民族深表感谢,并对*的发展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少数民族积极为*的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

七、加强学习,不断增强部门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两会”精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积极开展作风建设年暨创业创新创优争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围绕“我当干部为了什么?我在岗位干些什么?我给后任留点什么”,改进自己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对照“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要求,结合岗位实际,深入查找不足,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和努力完成上级工作要求和县委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与任务。二是加强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两个《条例》,学习国宗局3号、4号令,学习杨余律同志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增强业务素质,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质量,提高行政工作能力和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水平,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民族宗教工作。

在总结*年的民族宗教工作中,尚有许多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对未经批准的非法宗教活动和非法宗教问题因执法主体尚不完备而查处办法不多、力度不够;加强和指导爱国宗教团体组织建设和充分发挥宗教团体桥梁作用不够;宗教局尚有一些宗教历史遗留问题因客观条件和工作力量的限制而难以按政策法规要求和难以按计划完成等等。所有这些都有待于在新的一年里予以加强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