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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节能减排汇报

区委节能减排汇报

今年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中央和省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点,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市政府按照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通过及时传达,精心部署,强化服务和加强监管,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措施,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

节能目标任务: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年下降6%。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1户企业实现节能3500吨标准煤以上,列入省“239重点节能”的6户企业实现节能15864.7吨标准煤以上。关闭或整合企业1户(),淘汰落后工艺装备企业2户()。

减排目标任务:年12月15日前完成(企业名称)、、、、、等6户污染治理工作。主要污染物削减量:COD1106.48(吨)、NH3—N(吨)49.72、So2(吨)控制在30000以内。

(二)完成情况。

(一)节能减排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政府和部门对节能工作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地方机构、编制、人员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管理较为粗放,节能减排意识还比较淡漠,制度不完善,节能减排还未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二)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国家在制定“”规划时,经济增长是按照年均7.5%速度确定节能约束性指标的,而去年以来,全国经济增长速度一直在10%以上,我市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在13%以上,经济的高速增长为节能减排带来了巨大压力。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资源消耗强度较大,粗放的增长方式仍未改变,完成节能减排任务难度较大。

(三)节能减排空间缩小。经过前几年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污染综合治理,全市绝大多数重点污染源、重点排放大户完成了治理任务,削减了排放量,工业减排的空间非常有限,削减难度增大。

(四)产业结构不合理。我市属偏重型的工业结构,重工业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量比重达60以上,工业能耗占总能耗的70%左右。新上马的企业中高耗能行业比重依然偏大。一些产能过剩行业中高耗能的落后设备仍在继续运行。

(五)节能减排投入不足。在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方面,市本级财力安排的补助和引导资金较少,与节能的任务还不相适应,没有能有效地带动地方和社会资金投入节能降耗。

(六)节能减排体系不完善。市及县(市、区)两级节能减排行政管理体系体制、节能监察中心的管理体制尚未健全,服务能力还不能适应节能需要;节能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不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三)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工业经济结构。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省政府《关于印发〈省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准入管理。对新上项目做好能源消耗和环境影响评价,对不符合节能环保标准的不准开工建设,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从源头上把关预防。发展低投入、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的“三低一高”产业,同时压缩淘汰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三高一低”产业。积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优化工业结构,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工业中的比重。

(四)进一步加强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继续抓好工业试点园和公司的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使之成为全市循环经济典范,并引导企业变只靠自身“单打独斗”式的内部节能减排,走多企业、跨行业、区域间循环经济之路,推进企业之间消化工业废物的“循环链”,通过行业成员之间副产品和废物的交换、能量和废水的逐级利用、基础设施的共享,达到工业废物全面得到循环利用的目的,提升节能减排的成效。切实抓好当前省明确的我市的、、、、等6户清洁生产试点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帮助重点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企业建立和推行严格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节能的积极性。强化基础工作特别是统计工作,配备专职人员,将节能的目标和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定期公布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情况,督促企业围绕降低重点产品能耗单位的目标开展工作。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和污染治理,逐年将污染源纳入限期治理,实施工业园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或实现零排放。加快市、县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

(六)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监察。规范企业的节能环保行为,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强化企业的节能减排责任。认真指导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帮助企业完善运行台帐和软件资料,提供有效的节能减排依据。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定期公布重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督促企业围绕降低重点产品能耗单位的目标开展工作。加强监督性监测网建设,建立和完善减排项目和数据库档案,加大处理污染源巡检粒度,提高稳定达标率。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减排工作顺利开展。

(七)进一步加强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市节能减排办的各项工作制度,加大节能减排监察力度,切实加强节能减排管理队伍建设,充实节能减排管理力量,逐步完善节能减排监督体系,强化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监察监测工作,依法开展节能减排执法和监察监测。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确保节能减排项目有资金保障。同时,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和培训。根据节能减排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各种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到节能减排工作深入人心,促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