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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府司法局工作总结

县府司法局工作总结

上半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司法行政工作重点,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司法行政工作。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认真调解各类民间纠纷是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有效手段,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这项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去年年底,市司法局在全市开展“化解民间纠纷百日专项活动”,上半年,我们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县司法局开展“化解民间纠纷百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各乡镇领导、司法所长参加的会议,对专项活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对各阶段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指派专人配合市局工作组,利用两个多月的时间,深入5个乡镇的21个村(社区),通过听取汇报、介绍情况、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先后召开座谈会20余次,我县民间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是:海域承包业户与本地居民用海之间矛盾不断发生;土地纠纷成因复杂,大多有历史渊源,且调处难度很大;婚姻家庭、赡养纠纷占很大比重;邻里纠纷具有普遍性、季节性等规律特点,且数量较多;涉及经济利益的债务、劳务、工资纠纷近年来呈上升趋势。针对排查情况,我们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在各乡镇举办了有关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常用法律的讲座6期,培训近百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20余次,并及时开展调解工作。上半年,全县调解各类民间纠纷233件,及时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和避免矛盾的激化,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稳定。在“百日专项活动”中,我县有1人立二等功,2人和2个司法所受到市局表彰。二是加强调解网络建设。根据乡镇、村(社区)干部变化的实际,适时调整调委会成员,目前,对全县5个乡镇、23个村、7个社区的调委会进行了调整,达到组织、工作、制度“三落实”,形成乡镇调委会、村(社区)调委会、自然屯调解小组三级调解网络。三是努力提高调解员素质。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在市局的配合下,分别从4家律师事务所调派5名律师前往各岛举办法律讲座和解答法律咨询,采取以案说法,个别讲解,就事论事,给予调解人员法律方面的帮助,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和调解工作的水平。

(二)切实抓好“五五”普法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工作的实施年,上半年,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普遍召开了“五五”普法动员会议,制订印发了“五五”普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对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通过集中培训的形式,重点进行《监督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对青少年、渔船民及外来人口等重点人群的法制教育,采取集中培训、发放宣传资料、法制宣传电影周、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进渔村、设立法制宣传咨询点等方式,重点进行《治安处罚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一些部门还聘请法制教员,进行《继承法》、《环保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4月份,为了配合换届选举工作,我们组织了司法所长、法律工作者和律师,深入到大长山岛镇的各社区、村进行了《选举法》、《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广大公民知道自己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为选举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县《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全面推进201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4月26日――28日,我们组织乡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参加了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举办的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培训班,系统地学习《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的基础》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自觉性。

(三)不断加强法律服务工作

围绕为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向民营、私营企业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挖掘案源,依法办案,认真搞好法律服务。上半年,全县律师和法律服务所各类案件6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法律文书83件;为12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公证处办理公证112件,其中,经济23件,民事89件,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集中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

根据市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4月底前对我县三年来刑释解教人员逐一摸排、登记造册,准确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具体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漏帮和失控现象,有效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经调查摸底,年我县刑释解教人员138人,其中省内127人,省外11人。在抓好专项活动的同时,认真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充分发挥帮教组织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消除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偏见和就业歧视,巩固安置工作成果。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上半年,以班子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目标,重点开展了“八荣八耻”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两项教育活动,通过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使全体人员牢固树立起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和完善加强道德修养、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自觉做“八荣八耻”的积极实践者,做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推动工作的有效开展,保障社会主义法制的根本方向。上半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人民调解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调解员素质不高;二是普法工作层面不够,特别是在个体私营企业中开展法制教育工作需要加强;三是司法所垂直管理工作,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完全达到市局要求的标准。

二、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重点抓好调解员队伍的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不断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以“五五”普法为契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流动人口、个体及私营企业主和渔船民等重点人群,采取集中培训、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送法下乡上船、举办电影周、法律知识竞赛、编印法律知识手册、开设电视法律知识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普法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三)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及公证处的职能作用,认真搞好案件、法律顾问、公证、法律咨询、代书等法律服务业务,要围绕全县经济发展的大局,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与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协调,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并发挥各级安置帮教组织的作用,不断加强帮教工作。

(五)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要巩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成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抓好政治业务学习,按照开展行政效能年活动的要求,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