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四化两型示范基地建设通知

四化两型示范基地建设通知

为深入贯彻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关于“四化两型”建设的战略部署,服务“绿色湖南”建设,开创我省保护母亲河行动工作新局面,省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决定于2011年7月中旬至12月在全省开展“两型”青年示范村(社区、校园)、“两型”青年示范户、“两型”青年示范基地创建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四化两型”建设为总揽,广泛宣传和推广绿色发展、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全省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保事业,促进全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评选活动稳步推进,省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全程指导活动开展,由团省委负责牵头协调,省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各市州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相应组织实施本地区创建评选工作。

三、评选程序

为切实做好创建评选工作,本次评选活动分活动启动、开展创建、基层推报、验收表彰等四阶段进行。

7月中旬,活动启动阶段。制定创建标准(见附件),下发创建文件,提出工作要求。

8-9月,开展创建阶段。市州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指导,各市州团委牵头,成员单位具体参与,部署创建工作,并按创建标准落实各项任务。

10月,基层推报阶段。由市、县两级团委牵头,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创建名额2:1比例自下而上逐级选荐,审核把关后上报。全省将评选150个“两型”青年示范村、50个“两型”青年示范社区、50个“两型”青年示范校园、200个“两型”青年示范户、50个“两型”青年示范基地。

11-12月,验收表彰阶段。省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成立考核小组,根据基层上报情况,按照考核标准,对各申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对符合标准的单位进行集中表彰。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市州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要把此次创建评选活动作为推动“四化两型”建设活动的有效载体,作为保护母亲河行动参与绿色湖南建设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由各市州团委负责牵头协调,市州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认真做好创建评选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确保活动按步骤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2、认真组织。市州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确定每个项目具体负责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切实提高评选质量。真正把在生态环保中成绩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的优秀单位和个人评选出来。

3、抓好落实。这次创建评选活动项目多,涉及的部门多,范围广,市州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要在重评选基础、重评选过程、重评选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如期完成创建任务。同时,各地要以这次创建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总结青年参与生态环保建设取得的经验做法,推动我省保护母亲河行动深入开展。请各市州将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于10月14日之前报至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