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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从五个方面建立健全党建责任制

县从五个方面建立健全党建责任制

一是构建全组织参与责任制体系,形成局部和整体协同的运转的状态。建立健全县委、基层党委、支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把落实党建工作领导者责任制作为关键,重点落实好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按“全面负责、确定规划、组织实施、搞好协调”的职责要求,责成级党组织书记搞好责任制纵向和横相监控管理的协调工作。

二是探索全班子成员参与党建工作的途径,形成集体抓党建的工作状态。坚持分层分职责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研究制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把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到人。县委层面,建立了县委常委联系党建工作项目制度,规定每位县委常委每年负责联系一个党建工作重点项目。基层党委层面,完善了党组织班子议事细则,形成了班子成员集体议党建,分工抓党建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是坚持全体党员参与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形成公开透明的工作氛围。出台《中国共产党**县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县党代表列席全委会、立重党建大事项意见征询和通报、党代表提议等六项制度,在给予县党代表对党建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建立党务公开制度,各级党组织将党务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在本单位的党务公开栏内进行“亮底细”,保障广大党员的对党内事务的监督权。

四是建立党建工作责任相关的落实保障制度,提高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运行质量。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调研分析会议制,县级党委、基层党组织坚持调研和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党建工作。建立定期向上级组织汇报制度,将本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以书面的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强化对平时工作的自我监控和自纠力度。建立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以定期巡回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和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并进行通报。

五是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评估党建工作责任制绩效体系。把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民主集中制、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五方面内容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指标,进行细化和权重量化。严格遵循考核程序,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建责任人完成目标、履行职责情况实施全方位考核评估。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实施奖惩措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责任制考核成绩突出的党组织和个人,采取通报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金等形式予以奖励。对考核成绩落后的党组织,予以通报批评,对其主要责任人进行组织调整和诫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