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提高粮食生产和禁耕抛荒通知

提高粮食生产和禁耕抛荒通知

民以食为天,粮食生产事关国计民生。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稳定提高我乡水稻种植面积,禁止耕地抛荒和遏制水稻种植双改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扩面积、调结构、提单产、增总产”的工作目标,稳定和增加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生产效益,积极引导农民改变栽培方式,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坚决遏制双改单,大力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

二、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张贴50张以上的宣传标语,要逐组逐户张贴《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及时张贴县农业局的宣传图册和病虫情报,对存在双改单和抛荒意向的农户,有直播习惯的农户要上门宣传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引导农户种植双季稻,全力遏制双改单和季节性抛荒,对于资料张贴不到位、发放不及时的村扣200元/村。

2、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乡国土部门坚决做到不批一栋。对出现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由于村干部制止不力造成事实的,扣200元/栋,同时乡政府将报请县国土局执法大队依法拆除。年度内未出现一起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奖200元/村。

3、禁止任何村组和个人闲置、抛荒耕地,坚决遏制双改单,对因为外出务工或其他原因可能抛荒的稻田,由各村组织在家农户代耕代种,对可能双改单的稻田,必须坚决采取措施施予以遏制。出现连片5亩以上双改单的扣200元/村,10亩以上的扣400元/村,出现抛荒现象的加倍处罚。对全部种上双季稻的奖500元/村,双季稻种植面积在99%以上奖300元/村。

4、积极引导农民改变栽培方式,严格控制直播面积,要求各村2011年早稻直播面积同比减少70%以上,坚决制止晚稻直播,对于2011年早稻直播面积同比减少低于70%的村和晚稻出现直播的村扣200元/村。

5、对于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耕地,村组应收回重新发包。

6、对抛荒和双改单的面积将调整或取消中央的种粮直补、良种补贴等补贴资金。

三、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全体包村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将分别于4月下旬和7月下旬对各村水稻种植面积逐组逐丘块进行验收,严格奖惩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