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严肃工作纪律事宜通知

严肃工作纪律事宜通知

为切实做好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就我乡严肃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要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各村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工作的严峻形势,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要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工作的部署,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严禁推诿扯皮或落实不力。

二、要严格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在期间,特别是主汛期,所有乡、村干部必须坚守岗位,坚持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

值班干部认真做好电话接听和突发事件的处理,记录好值班各项日志,及时、准确传达指令。对山洪、山体滑坡易发点及时报警和上报雨情、水情、灾情,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做到不得缺席、不请人代会。汛期实行外出报告制度,外出必须向乡党委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并安排人员负责工作。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乡纪委将随时抽查干部在岗、值班情况,对手机无故关机、对通讯不畅或擅自离岗的,副科级以上干部报县纪委、县组织部处理,一般干部由乡纪委进行警示谈话,对未认真履行值班责任的村干部,在全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二次以上者,对该村支部书记、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将严格按照规定从严从重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各村,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的工作作风和严明的工作纪律,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履行职责,落实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