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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人才信息数据库通知

建立人才信息数据库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

为有效掌握全县各类优秀人才结构、分布、素质能力及其他宏观信息,适应新阶段人才工作需要,最大限度地盘活现有人才资源,聚集优秀人才,现就建立*县人才资源信息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库对象

1、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军转干部;在县域内科技、文化体育、卫生、教育、农林水牧系统工作的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在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的人员,主要包括技术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相应水平的人员。

3、在县以下(不含县)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主要包括乡镇教育、卫生、农技推广等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乡镇企业、村办企业和农村非公有制经济中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从事农业农村工作、具有一定学识水平和突出成绩的“土专家”、“田秀才”、“种植能手”、“经营能人”等各种实用人才(原则上为种养植规模达到本村农户平均种植规模的1-3倍以上;年人均纯收入是本村农户人均年纯收入的2倍以上),以及活跃在农村群众中的民间文体艺术类人才等。

4、县域内从业人员规模在10人以上,或年缴税3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厂长)、副经理(副厂长)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副职以上企业经营管理者;

5、列入酒泉市“3251人才工程”的人选,受聘的省内外专家、教授、学者;

6、重点后备人才:以各行业、各系统生产第一线的青年人才为主,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在本行业、本专业技术业务能力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者。后备人才具体分类为:党政后备人才干部、企业经营管理后备人才、高技能后备人才、社会工作后备人才以及文化艺术后备人才。

二、入库方式

此项工作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以逐级收集、县人才办集中维护的方式进行。由各单位负责采集录入本单位及系统内符合登记条件的人才信息,然后由县人事局审核汇总后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以下(不含县)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由各乡镇党委安排专人负责审核登记,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与县人事部门联系,填写人才入库登记表后,报县人事局统一汇总登记。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信息的采集工作,由企业工委、工商联负责采集、汇总后,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信息采集

1、时限:实行专人负责采集报送制度,本次大规模信息采集工作于7月20日前完成,人事局汇总审核时间为7月20-25日,县人才办登记入库时间为7月25日至8月26日。

2、照片: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1张,相关身份证、学历、职称资质、近三年来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其电子版命名规则为“姓名.jpg”;最高学历扫描件,电子版命名规则为“姓名学历.jpg”;职称资质证书扫描件,电子版命名规则为“姓名职称.jpg”;获奖证书扫描件,电子版命名规则为“姓名奖励1.jpg,…”。

3、报表:本次信息采集工作采用MicrosoftOfficeExcel*3电子表格的形式进行,文件扩展名为“.xls”。个人信息登记表统一用16k纸张打印,汇总表统一用A4纸张打印,并加盖采集单位公章,样表附后。

4、数据:身份证号码,统一设置为文本格式;日期数据统一设置为“yy-mm-dd”格式,例如“*8-05-20”;联系方式全部设置为文本格式。其他数据根据表样填写完成后,同一用移动媒体拷贝上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人才信息库的建设,充分认识人才资源对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加强领导,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具体负责同志要准确填报信息,确保建库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2、积极配合、统筹安排。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样表内容,尽快组织所属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工作。要加大指导的力度,相关单位的填报培训工作由各专业库责任部门分工负责。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和信息采集的有关要求,对各类人才信息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3、建立数据维护更新机制。县人才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各行业、各领域涌现出的各类优秀人才,建立优秀人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涉及入库各类人才的工作调动、职务调整、重大奖惩等重要信息变动情况,要及时更新和上报,保证入、出库渠道畅通。

附:

1、*县各类人才入库登记表

2、*县各类人才入库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