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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烟收购通知

烤烟收购通知

各种烟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烤烟收购工作是烤烟生产的重要环节,为确保烤烟收购的顺利进行,促进烤烟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全市烤烟收购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抓好*年烤烟收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全市烤烟收购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今年我县烤烟收购的总体要求是:切实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烤烟收购的领导,以成熟采收、科学烘烤和入户预检为基础,以平稳收购为前提,以把内纯度和收购等级合格率为重点,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坚持“双控”不动摇,强化专卖管理,确保烟农合理利益充分体现和烤烟收购任务圆满完成。

二、目标任务

(一)收购数量。根据市政府下达的计划,我县*年烟叶收购计划为7.5万担。

(二)等级结构。中上等烟叶比例90%以上(出口备货烟叶除外),上等烟叶比例30%以上,中等烟叶比例60%以上,下等烟控制在10%以内。

(三)等级合格率。综合等级合格率全县80%以上,其中:上等烟叶70%以上。

(四)收购均价。全县烤烟收购综合均价高于全市收购均价。

三、收购政策

(一)严格执行国家烟叶收购价格政策,收购均价要充分体现提高20%的提价因素。

(二)实行42个级别全等级收购。

(三)坚持“宽松开头,下线起步,适度把握收好上等烟,不脱级下线收好中等烟,下等烟和成熟度好的残伤破损烟叶放宽收购,桔黄色烟叶应收尽收”的政策,切实做到眼光把握到位、色组划分准确、级别界限明显,确保体现生产水平,体现优品优价,体现烘烤质量,体现烟农利益。

四、主要措施

(一)加大烟草专卖执法打击力度,防止烟叶流失

烤烟收购期间,各执法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打击扰乱烤烟收购秩序的一切违法行为,对收购和倒卖烟叶的黑窝点一律查封没收的同时,要加强路堵路查工作,在进出县境的各交通要道设置烤烟收购专卖执法宣传站,工作人员从县烟草专卖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抽调。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抓紧部署,加大对《烟草专卖法》和收购政策的宣传力度,管好乡村干部和站点职工,做好烟农的思想教育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好烟叶收购秩序,坚决防止烟叶外流。

(二)严肃收购纪律,确保政策措施执行到位

各收购站点要做到收购人员职责上墙,收购纪律上墙,收购价格上墙,收购实物样品上墙,烟叶收购进度和平均单价上墙,烟叶堆码做到级别界限清楚,标识明确。收购烟叶的数量、等级结构、均价必须每天向乡镇烤烟收购领导组汇报一次,每5天向县烟草分公司、烟办上报一次,便于领导组掌握收购动态。要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接受群众监督。在直收直调和二次验级过程中,严禁任何人擅自向乡镇和站点反馈意见,否则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管理,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县烟草分公司对收购人员要加强廉政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杜绝收人情烟、关系烟和吃、拿、卡、要等行为的发生。对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查实,坚决严肃处理。同时,乡村干部也要教育烟农树立诚信交售烟叶的意识,自觉按标准分好级、扎好把,杜绝掺杂使假行为。

(四)切实抓好入户预检工作

县烟草分公司要及时严格按照入户预检的有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选配培训好预检员,准备好相关物资,确保入户预检到级。乡镇要加大工作力度,抓好烟农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预检工作的收购政策宣传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预检烟叶质量把关到位。

(五)继续开展好达标站(点)和优秀验级员的评选活动

对在烤烟收购工作中达到“评选标准”的烟草站(点)和验级员,予以表彰奖励(评选标准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