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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首席设计勘察师青年优秀拔尖人才的通知

选拔首席设计勘察师青年优秀拔尖人才的通知

根据《关于实施〈首席设计(勘察)师选拔管理办法〉、,〈青年优秀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经公司研究决定拟在八月份开展首次选拔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席设计(勘察)师选拔范围及条件:

在勘察设计生产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生产人员,近三年承担二项重大项目设计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工程设计无质量问题的可参加选拔。担任公司中层以上职务的人员不再参加选拔。选拔的具备条件如下:

(一)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科研成果奖、省部级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奖;获得市级勘察设计咨询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或三项以上三等奖;集体项目获奖,只选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排名在前三位)。

(二)享受国务院或省、市政府专家津贴。

(三)近五年,在部省级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专业论文。

二、青年优秀拔尖人才选拔范围及条件:

在勘察设计生产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生产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近三年参与二项大型项目设计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工程设计无质量问题的可参加选拔,担任公司中层以上职务的人员不再参加青年优秀拔尖人才的选拔。选拔的具备条件如下:

(一)获得省(部)市优秀勘察设计等奖项,且排名在前三名。

(二)在部省级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专业论文。

三、选拔时间安排:

(一)个人自荐阶段(8月1日—8月5日)

凡符合选拔条件的个人准备近三年工作业绩材料(500字)、主要技术成果、获奖专业论文等资料到所在部门报名。

(二)部门推荐阶段(8月8日—8月12日),

由公司二级班子审查个人自荐材料,填写推荐表(推荐表可在公司内网人事栏目中下载),形成部门推荐意见,上报公司技术委员会。

(三)考核审批阶段(8月15日—8月19日)

由公司技术委员会对选拔对象进行综合考核评审,考察其政治表现、思想素质、工作实绩和专业水平等情况,形成推荐意见,确定推荐名单,报考核领导小组审批。

(四)公示监督阶段(8月22日—8月26日)

对审批的首席设计(勘察)师和青年优秀拔尖人才相关情况进行公示,由群众对其申报材料、专业技术水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公示后,对无反映或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不影响当选,由公司颁发证书。

特此通知

二○○五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