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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战决胜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不断推动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在“行业治理”清源、“夯实基础”固本,“建立机制”常治上下足功夫,确保实现综合治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再提升,努力走在全县第一方阵,加快迈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更大步伐,努力绘就新时代幸福新画卷,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1.行业整治方面:全面梳理本乡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和农村乱象情况,实现整治一批乱象、发现一批线索、解决一批问题、建立完善一批长效监管制度机制,巩固整治成效,从源头上铲除滋生黑恶势力土壤和条件,力争专项整治工作进入全县先进行列。

2.建章立制方面:把握专项斗争规律,着眼长效常治,加

强制度创新,努力在健全长效常治机制、长效打击机制、基层治理机制、社会评价机制等制度建设上取得新成果。

3.宣传动员方面: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要求,全面准确宣传、把准方向、把牢导向,突出着力形成正面舆论强势。努力在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上再上新高度,力争进入全县第一方阵。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附件1),各村(居),乡直各单位建立定期会议制度,采取专题学习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及时学习领会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最新决策部署,充分把握专项斗争阶段性形势和工作要求,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战略性、全局性位置进行谋划和推进。根据县扫黑办安排,要围绕行业治理、宣传发动等方面,全面梳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和差距。进一步健全落实“7+X”履职清单、线索摸排、专项整治效果、建章立制成果等系列通报机制,推动各村(居),乡直各单位进一步强化政治定力,保持工作韧劲,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突破。

(二)进一步配强攻坚力量。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扫黑办建设的意见》要求,我乡配齐4人扫黑办专(兼)职人员(附件2),推进我乡扫黑办实体运作、高效运行,确保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能够按照上级要求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力度。根据上级要求,我乡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及乡直各单位负责人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分成员的领导小组(附件3),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要担任本辖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总负责人,分管领导及乡直各单位负责人要担任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分负责人。统筹制定整治方案,对以下4个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乱象进行大力整治。

一是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整治重点: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强揽土石方、劳务施工,垄断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和强卖强卖水泥、石料建材,强行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恶意阻拦施工等问题;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中,采取暴力等方式胁迫征地、阻扰征地、敲诈勒索、侵占挪用土地补偿款或恶意挑唆、阻碍征地等问题。

二是市场监督管理行业领域。整治重点:在圩镇农贸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垄断经营,破坏正常市场经营秩序等问题;虚假注册登记、无证无照经营等问题;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

三是农业农村行业领域。整治重点:农业产业化项目美丽乡村等项目建设方面,强揽工程、围标串标、恶意中标、阻拦施工的“村霸”“乡霸”问题;畜禽屠宰方面,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资等问题;村级资产管理方面,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问题;非法捕捞方面,非法电、毒、炸鱼等问题。

四是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管理领域。整治重点: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校闹”等问题;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务等问题;学校食堂及周边商店、超市提供售卖过期、变质、有害食物影响学生身体健康等问题;学校周边道路秩序混乱影响交通安全易造成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等问题。

(四)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矛盾化解机制,对各类诉求和问题及时掌握、预警、调处,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发挥乡综治中心、乡司法所的作用,健全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让黑恶势力无处容身。健全完善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动态管控机制,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管控,完善青少年教育服务管理工作机制。

(五)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村级干部队伍管理,坚持“凡进必审”的原则,对新聘用的村干部严把第一道关口,提高标准,坚决将不符合条件、疑似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挡在村干部队伍门外。建立完善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机制,推进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六)进一步落实宣传引导责任。要继续努力在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知晓率和满意度上下功夫。一是全覆盖宣传。各村(居)、乡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展板、标语墙、电子屏幕户外传媒等常规手段进行社会宣传。结合目前防疫工作及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帮扶干部、乡村组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对本乡所有农户进行一次全面宣传。二是持续深入宣传。各村(居)要充分利用村民理事会、新农村建设促进会等组织形成宣传阵地,以网格员为基础形成长期的宣传小组,持续深入宣传,将宣传工作长效深入推行。三是要握牢网络空间引导。要充分发挥“两微一端”平台作用,持续宣传扫黑除恶重大意义、重大部署、重大战果,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反映专项斗争的有力举措、显著成效及阶段性成果,达到教育干群、普及法治的效果。切实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及时发现处置有关负面信息,形成正面舆论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担当。各村(居)、乡直各单位要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保驾护航全乡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推进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动员部署,要紧密结合村(居)、组和单位实际,逐级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并逐级实行工作考核,与奖惩挂钩。按照“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担当,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主动履职,集中主要精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不打折扣。

(二)加强工作督查。进一步落实督导检查常态化机制,由乡综治办牵头,纪检、宣传、派出所、司法所参与,采取明察暗访、召开群众座谈会、调查问卷等方式,不定期对各村(居)、乡直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全乡通报。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纪检执纪工作内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造成恶劣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由乡纪检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三)严格落实奖惩。乡党委、政府加强对各村(居)、乡直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评估,并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由乡党委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对涉黑涉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视不够、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连续两次排名最后的村(居),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严重不作为,问题突出的村(居)负责人按程序进行组织调整,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