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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环境卫生综治方案

城中村环境卫生综治方案

为创建整洁卫生、文明有序的城市形象,营造更加适宜的投资和居住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载体,以提升环境质量、打造城市形象、展示城市魅力为目标,以改善城市质量为重点,采取各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方式,围绕治脏、治乱、治差,搞好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净化,集中时间,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路畅、和谐文明、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标准

①有爱卫办组织,有兼职爱卫工作人员。

②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③定期开展卫生评比活动,有评比结果记录。卫生工作资料齐全、规范。

④合理设置健康教育设施,卫生与健康教育材料进村入户,村民卫生知识知晓率70%。

⑤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搜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要求。

⑥村容整洁,路面硬化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

⑦村内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⑧落实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治措施,无违规饲养禽畜。

⑨农产品交易市场、“五小行业”管理及环境保护符合有关规定。

⑩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

三、整治范围

(一)城中村:四普庄村、龙门池村、白鹿洞村、南塔岭村、锁石桥村、上白水村、下白水村、卜里坪村。

(二)城乡结合部:城区所有出入口可视范围内卫生。

四、责任分工

(一)成立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

(二)工作职责

1.白鹿洞镇政府:整治标准的第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⑩项;协助城管执法支队拆除整治违章建筑;裸露黄土、空坪荒地绿化;规范管理村民自留地及禽畜养殖。

2.区城管办:背街小巷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厕、垃圾站建设,旱厕改造;主街干道、公共广场、河道环境、公共绿地、绿化带环境整治。

3.城管执法支队:违章建筑拆除整治;临街“门前三包”的整治;广告牌匾的整治;协助工商分局对汽车维修、车辆清洗、建材加工等特种行业的经营整治。

4.区商务局:农贸市场内环境整治;废旧物品回收站的整治;屠宰点的整治。

5.区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分局、区文化局:“五小行业”的整治。

6.工商分局:汽车维修、车辆清洗、建材加工等特种行业的经营整治。

7.区林业局、区交通运输局、环保分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畜牧兽医水产局、国土资源分局:按各自的职能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五、工作步骤

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从2011年11月开始,2012年3月底结束,采取先试点,再全面铺开的形式,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初),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各部门配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整改措施,量化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层层抓好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2月1日-年3月30日),集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其中:1月15日以前,完成磨心塘组整治试点工作,以此为标准,再用两个月时间,全面完成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全员上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查组要加大督办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

(三)检查考核阶段(年3月下旬),各责任单位组织检查考核,总结工作情况,形成长效常态管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标准、期限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严格督查考核。区创建综合督查组对整治工作进度和实效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限时进行整改,以确保效果。考核结果作为2012创卫工作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