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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要服从党性

个性要服从党性

个性要服从党性

个性要服从党性,是对每一名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能否自觉做到个性服从党性,反映的不仅是一个党性修养问题,而且是一个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作为一名党员,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锻就坚强的党性。

党性是指一个政党所固有的本质特性,是党的阶级性最高、最集中的表现,要求全体党员无条件地服从。有的同志感到,在强调以人为本、尊重个性、发展个性的今天,如果过于强调个性服从党性,是否会导致个性的“沦落”,使个性成为统一标准、原则和模式下一成不变的“工业加工品”;还有的同志认为,有个性才有创造性,倡导以人为本,就是要保护和发挥人的个性,以推动工作、促进事业。这些想法和认识都有失偏颇。须知,任何个性都不能超越一定的社会环境与社会要求而独立存在,追求个性自由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社会条件的制约。作为一名党员,个性必须要受到党性的制约,必然要坚决服从党性。这里强调的个性服从党性,是指在原则问题上个人的性格特征不可超越党性要求。因为党的组织有其自身的要求,党员个性的发展不能游离于这些基本要求之外。从这个意义上讲,党员的个性不单单是个人的事,它与党性要求、社会要求紧密相联。共产党员有没有坚强的党性,不仅关系到个人的进步与发挥,而且事关党的事业成败。因此,共产党员应该自觉做到个性无条件地服从党性。

个性,通常指人与人之间性格的差异性。应该说,个性人人都有,显隐不同而已。党性,从内涵讲是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的集中体现,是衡量党员觉悟高低和立场坚定与否的重要准绳。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同志往往把个性混同于原则性,以为个性强就是有魄力、有原则性的表现;还有的同志把个性置于党性之上,办事随心所欲,工作主观臆断,目无政策法规。这都有悖党性要求。思想境界高的党员往往把党性要求作为自己积极工作的动力,反之则视作“束缚”。其实,要说束缚,党性要求所束缚的并不是党员的创造精神,而是“妨碍革命的东西”。共产党员不应该把党性要求看作是加在自己身上的某种“外部管束”,而应该看作是包括自己在内的全体共产党员的意志、愿望和“内在要求”。陈云同志曾打过一个比方说,“真正的游泳家在水里是自由的,真正的共产党员在有纪律的革命运动里,也是自由的”。把这种关系弄清了、摆正了,我们就会在坚持和维护党性方面提高自觉性,减少盲目性,发挥积极性。

个性服从党性,贵在自觉,贵在行动。事实表明,党性修养越好,对个性的约束能力就越强,个人服从组织、个性服从党性的自觉性也就越高。但坚强的党性不是自然形成的,需要经过严格的锻炼和长期的修养。党性修养就是共产党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知识技能等方面都自我锻炼、自我改造、自我提高。这就表明坚强的党性修养不能从人们头脑中自发产生,只能通过系统学习才能真正形成并得到巩固。因此,应该把学习当作党性修养所必需,不断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健康的组织生活,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助于净化灵魂,提高思想境界;党内民主监督,有助于廉洁自律,诚实做人,养成民主作风;正常的规范的党内政治生活,有助于避免自视特殊,凌驾于群众之上;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有助于消除个人偏见,达成集体共识,等等。按照这些要求去做,党性修养和党性观念就会不断增强,个性服从党性的自觉性就会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