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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区政调研的意见

强化区政调研的意见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提高调查研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政发〔〕1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调研工作的重大意义

调查研究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坚持调查研究,形成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才能真正摸清情况,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改进工作,准确把握科学发展的系统性和规律性,促进各项事业健康顺利发展。

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了加快科学发展,奋力振兴崛起,全面推进“富而强、精而美”幸福建设的奋斗目标。分析当前形势,我区正处在经济转型升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推进的关键时期,既面临加快内涵发展的重大机遇,也面临矛盾凸显的严峻挑战,对调研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宜居休闲城市、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诸多方面,有很多重大课题需要深入调查研究。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深入调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关系全局的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各自工作中需要破解的重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总结推广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办法,主动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提高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工作、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各级各部门调研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好服务领导决策的重要职责,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下的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贴近决策,贴近实际,深入调查,潜心研究,努力提供更多有分量、有价值的调研成果,不断提高调研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二、进一步明确调研工作的指导思想

加强调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富而强,精而美”的幸福这一总体目标,按照“贴近决策、贴近实际、贴近中心”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新时期调查研究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着力在增强调研工作的战略性、前瞻性上下功夫,在增强决策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上下功夫,在政策研究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上下功夫,提升境界,拓展视野,立足实际,创新手段,不断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在工作中,要把为决策服务作为一切调研工作的中心,突出搞好重大调查课题研究,围绕高标准、高效率、高水平三个目标,努力达到求新、求实、求准、求快四项要求。要坚持围绕大局出思路,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整体意识,充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住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寻求统筹协调解决的思路和办法,努力做到听真言、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要大力改进文风,提倡写短而精的调研报告,做到观点鲜明、朴实务实。

三、进一步建立完善调研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重要决策调研论证制度。正确决策是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先进行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咨询机制和决策论证制度,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各级各部门单位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文化、教育、安全等涉及面宽、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都要做到没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不决策,没有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的不决策,没有经过充分咨询论证的不决策。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重大决策方案,必须经过调查研究程序,并把调研情况作为议题审定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健全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制定和落实调研计划,促进调研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调研计划,确定一批重大调研课题,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集中力量拿出高质量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调研、带队调研,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挂包重点项目、企业和联系镇办、村居制度,确保每年拿出不少于两个月的时间深入基层,深入农村、企业、社区和学校等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总结基层经验,探求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有重要指导作用的重大课题调研,亲自动手撰写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提出对策建议。

(三)建立健全重点调研课题管理制度。全区政府系统调研课题实行分类管理,分为重大调研课题和专项调研课题。市政府要求上报和区政府确定的调研课题为重大调研课题,每年由区政府调研室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在充分征求区政府领导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方案,并印发执行。重大调研课题由区政府领导同志主持,区政府调研室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和镇办具体参与实施。区政府各部门确定的重点调研课题为专项调研课题,由各部门研究通过后报经区政府分管领导确定,根据领导意见组织实施。区里统一安排部署的重大调研课题和区领导交办的专项调研课题,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抓紧抓好。各镇办也要立足本辖区实际,搞好调研课题管理。区政府调研室要发挥好组织、协调全区政府系统调研工作的职能,加强对重点调研课题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督促各类调研课题顺利开展和按时完成。

(四)建立健全调研成果转化和交流制度。调查研究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必须高度重视调研成果的转化和运用。重大调研成果要及时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策,及时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新思路和新举措。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要向区政府报送调研材料和决策建议,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各级各部门主办的与调研工作有关的内部刊物和信息资料,要及时报送区政府调研室。区政府调研室要发挥好《调查与研究》平台作用,及时把各方面的优秀调研成果整理报送区政府领导。对于好的有价值的调研报告要积极向省政府《决策参阅》和市政府《参阅件》、《经济社会发展》等刊物报送,达到交流经验、展现发展成果的目的。要加强调研成果的转化和运用,调研成果形成决策后,要认真落实并及时反馈实施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建立健全调研工作考评和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制度。区政府调研室要加强对全区政府系统调研工作的指导督促和工作考评,制订相应的考评办法,并将考评结果及时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要进一步完善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制度,积极参加省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全市社科课题研究成果展示等评选活动,组织好全区政府系统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推动工作开展。

四、进一步加强调研机构和网络建设

(一)充分发挥政府调研室的牵头作用。区政府调研室是政府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的中枢,对调研工作负有“组织、联络、协调、指导”的责任。要加强对政府系统调研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通过多种形式、多种平台,整合研究力量和调研资源,形成密切配合、互相支持、资源共享、协同攻关的调研网络。

(二)加强政府决策服务网络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机构建设,进一步充实和加强调研工作力量,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区政府调研室要加强与镇办和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共同搞好重大课题调研论证;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的联系,开展合作调研或委托调研,发挥好他们在政府决策中的作用;加强与上级及兄弟区县调研机构的联系,搞好信息交流和相互合作,提高调研工作水平。

(三)切实加强调研联系点建设。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继续坚持调研联系点制度,保证每年有一定时间在联系点蹲点调研。各级调研机构也要建立基层调研联系点,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安排力量进点调查研究,更好地掌握第一手资料,增强调研深度。

(四)积极开展定期培训交流活动。区政府调研室要加强对政府系统调研工作的组织指导,建立定期培训交流制度,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开拓视野,提高工作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对调研工作的领导

(一)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听取调研机构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调研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政府调研机构应列席同级政府常务会等重点会议,领导的重大调研活动要安排政府调研机构的同志参加。区政府调研室要加强对重大调研课题的规划、部署和协调,并纳入政府工作要点,狠抓落实。

(二)加强调研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要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认真钻研现代经济、科技、法律及有关专业知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分析问题能力强、文字水平高、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各级领导要切实把调研机构当成自己的参谋助手,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注重调研机构干部的培养,加大调研干部交流力度,注重把优秀调研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始终保持调研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三)努力创造良好的调研工作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关心支持调研工作,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改善干部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要从经费、调研条件和手段上积极支持调研机构,保障调研机构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