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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婚育龄妇女结扎措施意见

己婚育龄妇女结扎措施意见

为落实省、市、区计生工作会议精神,针对我镇计生工作的薄弱环节,对落实结扎措施提出以下的工作意见:

一、工作时间、人员安排

对落实结扎措施实行为期15天的集中整治。(6月29日至7月14日止)

1、以挂点领导、蹲点干部、村委干部、计生办、综治办人员为主全面展开。

2、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缺岗,有特殊情况要向主要领导请假。

3、计生办人员统一调配。

二、工作措施、任务

1、工作任务:原则上45周岁以下、但40周岁以下应扎未扎己婚育龄妇女必须全部要结扎(有不宜结扎证明除外)

2、从年1月1日到集中行动结束,各个村委做到应扎尽扎、对未达到50%的列入限期整改村委,且村委书记在镇、村干部大会上说明原因,一个月内达不到目标值,实行一票否决并对村委书记、主任、分管领导、妇女主任从重作出组织处理。

3、对完成任务数80%以上的村委,每结扎一例非纯女户奖励工作组或村委500元,每结扎一例二女户奖励工作组或村委1000元。(是村委完成的奖给村委、是集中期间完成工作组、村委各奖一半)如果没有完成80%的任务,每尾欠一例则扣村委、工作组各500元、200元;二女户每尾欠一例扣村委、工作组各1000元、400元。

4、从年度起每扎一例计内非二女户奖对象200元,每扎一例计内纯女户,奖对象2000元。

5、集中行动结束后的结扎对象,年终按上述办法对村委进行奖惩,并按奖惩金额20%与挂点领导、蹲点干部和计生办挂点人员捆绑,如果是计生办或镇工作组集中捉拿的结扎对象,不算村委完成任务数。

6、镇、村干部及其镇辖单位的直系亲属,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结扎的,应停职专作其亲属工作,直到落实结扎措施为止,若停职超过一个星期的,其停职期间只按50%计发工资。二个月内没做通工作的是村干部或镇辖单位工作人员给予撤职或辞退;是镇干部建议待岗一年,待岗期间工资、福利按50%计发,并取消该同志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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