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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养老事业实施意见

加快发展养老事业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关山草原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议事协调机构

为了促进我县养老事业更快更好的发展,现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意见》宝政发[]4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社会养老事业的重要意义

妥善处理人口老龄化问题、关心老年人需求、认真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有利于保持家庭关系和睦稳定,促进老年群体与其他群体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链,满足老年人特殊生活需求,是开拓服务业新领域,扩大就业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推动经济的增长;加快发展养老事业,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是关心照护老年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迫切需要。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养老事业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养老事业加快发展。

二、加快发展我县养老事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县实际情况出发,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兴建养老照护设施,建立健全老年服务体系。积极探索由政府倡导资助,建立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机制,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推动养老事业加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1)服务对象公众化。以面向全社会老年人服务为宗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2)服务方式多样化。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示范,大力发展家政照护、医疗保障、护理康复、精神慰藉等多种服务项目,实行有偿、低偿和志愿服务,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求。(3)投资主体多元化。增加政府对养老事业的资金投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引导民营资本发展养老事业。(4)城乡发展一体化。统筹城乡养老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

(三)发展目标:到年,建成一批档次较高、管理精细、服务优良的养老机构,以城区为重点,在东城、西城两个社区建立养老服务中心。以农村老年人家庭户为重点,认真做好“老有所养”工作,有条件的村可以尝试举办村级敬老院,鼓励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兴办家庭托老院。不断加大对敬老院、社区养老中心、村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3—5所功能齐全,入住床位在50人以上的中心敬老院。社区和村老年人协会要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卫生局直属的县医院、西关医院、中医医院、同仁医院和妇保院要开设老年人常见病专科。全县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总量达到全县老年人的1.5%以上;具备全护理、半护理服务的养老机构床位要占养老服务机构总量的20%以上;各类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和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探索养老保障新途径,初步建立含盖城乡老龄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加快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努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抓住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机遇,逐步推广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落实农村60岁以上计划生育扶助对象家庭的老人,年600元的养老金政策。县财政、老龄办要做好全县9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50元政府津贴的发放工作,建立老年人养老、医疗保障的财政支持机制。

(二)落实养老事业发展的正常经费投入。老龄事业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县财政要依据县统计局年终统计资料,核准老年人基数,从今年起按每位老年人年均3元的标准按时足额拨付老龄事业费,并逐步增长。按全县老年人数,每年人均10元标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发展老年服务事业,重点对兴办养老服务组织实行扶持,给老年人提供福利性优惠,在国家发行的收益中,要有一定比例用于养老事业的发展。

(三)、建立健全老龄工作体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老龄工作的领导,关心和支持各级老龄办的工作,保证其机构、人员和经费得到落实。县老龄委成员单位要加强相互协作,形成老龄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乡(镇)村要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补充调整老龄协会组成人员;坚持每年在新闻媒体开展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和老龄事业集中宣传月活动,形成全社会尊老、敬老和爱老的良好氛围。

(四)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积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康复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爱心护理院,推行人性化管理和特色化服务,努力做到家家有特点,个个有特色。积极筹建“养老服务中心”,县民政局、老龄办要主动和上级业务部门联系,争取市财政对养老服务设施扶助资金,县计划发展局要做好项目审批工作,力争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到年全县至少要建立一个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重点发展日托养老模式,即“朝至夕归”式养老。主要由社区兴办,以300平方米左右为宜,可设休息室、活动室、阅览室、餐厅等。使老年人得到很好的照护,同时满足老年人的“社区情感”需要。

(五)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是“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是绝大多数老年人安度晚年的首选方式。社区、村老协要随时掌握老年人健康状况,了解老年人服务需求。争取上级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安排经过培训的下岗职工、中专、技校毕业生、志愿者为社会高龄,空巢老人上门提供洗衣服、做饭、购物、聊天、打扫卫生、看病医护等服务,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功能,构建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式服务体系。

(六)加快老年文化、娱乐、教育和健身等基础设施建设。县财政要不断加大对养老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到末,全县所有社区和千人以上的行政村都要建立适宜老年人学习、娱乐、健身、交流,具有一定规模、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老年人活动场所,吸引老年人走出家门、强身健体,联谊交友,愉悦心情。

(七)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对纳入建设规划的养老服务设施项目要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列入年度用地计划;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应予划拨供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有偿方式供地的,在地价上要适当给予优惠。今后,新建住宅小区都要将养老服务中心纳入总体规划一并建设,已建住宅小区要由业主单位逐步兴建养老服务中心及相关设施。经民政部门审批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等社会福利机构,根据国家规定,减免有关费用。

四、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领导

加快发展养老事业是建设富裕和谐新的内在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广电局要举办电视、广播主题节目,加大对发展养老事业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人劳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困难离退休人员的生产和生活问题;教育局要发动学生力所能及地开展为高龄、孤寡、残疾老人和敬老院老人打扫卫生、拆洗被褥等活动;民政局在做好困难老人救助的同时,要做好老年福利服务机构的审定工作,对申请认定社会福利机构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组织,民政、老龄部门要同建设、安监、公安、卫生等部门按国家标准进行严格验收,向社会公示,符合规定条件后方可认定为社会福利机构。老龄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要对社会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依照有关规定,制定统一的服务标准,指导价格,并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执行整改或整改以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停止社会福利机构享受的各种扶持政策,保证养老服务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