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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与央企合作实施意见

加快与央企合作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与央企合作是县借助外力,加快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选择和客观要求。市政府与10家央企签订的32个合作项目中,涉及我县的共有4家央企、14个项目,总投资333.9亿元,主要为太阳能发电、风电、火电等新能源行业和领域。这些重点骨干项目的实施,对于全面深化与央企的战略合作关系,加快实施“三大”战略,推进“四区”建设,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与央企合作项目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快央企合作项目推进上。

二、加强组织领导,靠实责任目标

县上成立由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的县加强与央企合作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我县与央企合作重大事项和项目落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局,具体负责央企项目的推动、协调、落实等相关事宜。按照“人盯人、人盯事”工作要求,建立县级领导包抓央企项目责任制,实行“一个央企项目、一名县级领导牵头、一个部门负责,一抓到底”工作机制,确保每个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到人。各县级领导要把与央企合作抓在手上,加强督促协调,全力推进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各责任单位要把加快推进与央企合作项目落地实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主动与央企沟通联系,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项目进度计划,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工,按期建成。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央企合作项目的规划、用地、环评、融资等审批手续,优先保障央企对接合作项目的建设用地、环境容量等需求,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给央企合作单位在注册、税收、财政支持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和优质服务,切实做好与央企合作项目落地工作。

三、加强沟通协调,推动项目落地进程

按照在”期间能够基本建成、开工建设和开展前期工作等情况,对合作项目进行分类,有序推进项目落地。对于在”期间能够基本建成的项目,各项目责任主体、牵头协调部门要主动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办理土地、环评等手续,保障水、电等要素供应。同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计划足额落实建设资金,及时做好招投标工作。对于在”期间能够开工建设的项目,各项目责任主体、牵头协调部门要盯住靠上,加大与央企的沟通协调力度,配合央企加快办理项目开工建设相关手续,尽快制定建设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提出进度计划。及时协调帮助建设单位办理土地、环评等手续,积极为项目开工建设创造条件,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对于在”期间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各项目责任主体、牵头协调部门要主动配合央企,加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审查、报批等工作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配合项目建设单位抓紧开展资源勘察等工作,加快做好资源配置相关准备工作。凡前期工作进展较好,达到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要积极协调央企调整计划,力争提前到”期间开工建设。

四、营造宽松环境,严格督查考评

各部门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推进央企合作项目落地实施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发改局要做好项目立项、报批等工作。工信局要合理调度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切实保障项目建设需求。环保局要加快办理项目环评等工作。国土局要加快矿产资源勘查等工作进度,积极争取用地指标,有效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工商局要加快办理与项目有关的工商登记注册等手续。国税局和地税局要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其它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项目涉及各项工作,确保与央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

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各项目责任单位和建设单位关于项目落地进展情况汇报,分析项目落地形势,协调解决遇到困难和问题,提出下季度工作要求。每两个月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对各项目落地情况采取听汇报、现场查看、与项目建设单位座谈等方式进行督查,全面掌握项目资金到位、配套服务、建设进度、政策落实等情况。严格年终考核,县政府将把推动项目落地情况作为实施工业强县战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各项目责任主体和有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