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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户官网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门户官网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促进各乡镇、县政府系统各单位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上台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办好政府门户网站的重要意义

政府门户网站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互联网上政务信息、提供政务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联系社会、服务社会的重要平台和窗口。办好政府门户网站,对促进全县党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党政机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资源共享,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把政府门户网站真正办成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重要窗口和建设服务型政府、效能型政府的重要平台。

二、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体系建设

县政府门户网站体系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总门户,由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为子网站构成,形成由县电子政务办统一建设和管理,统一运行和监管,分工协作、整体联动的县政府门户网站联动工作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单位要加强网站建设工作,及时准确地政务信息,搭建与公众互动交流的平台,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在线办事服务和公益性便民服务手段。未建立网站的单位,要尽快建立网站,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体系建设。

三、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工作的领导

我县政府网站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政府信息、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信息和页面更新不及时或链接错误等问题,甚至有的子网站自建立以来一直没有更新信息,有的子网站已无法链接。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网站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建而不管、管不到位、不问不看、保障不力等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单位法人为网站建设和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专职人员为第三责任人,并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签订网站建设管理责任状,确保政府网站有专用设备运行、有专业人员维护、有专项经费办事、有专门制度管理,做好内容保障和运行维护工作。各级各部门领导要把网站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网站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网站建设中的问题。近期要结合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对政府网站建设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领导干部要关注本机关本部门网站,带头读网,定时读网,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全面加强网上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功能

建立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统一入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子网站协同联动的网上办事和政务服务工作体系与技术支撑体系,梳理业务流程,整合办事项目,逐步建立和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同时,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建立健全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共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时准确在政府网站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尤其要做好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工作。凡是可公开的文件,都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有关部门要按程序,主动向本级政府报送应公开文件的电子文档。在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前,要在本级政府网站上征求意见,决策文件出台后要在政府网站开展政策解读。各级政府重要会议、活动、新闻会、决策听证会等,要通知政府门户网站派人采集信息,进行。政府网站要紧跟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适时策划和开办专题栏目,鼓励各部门与政府门户网开办专题栏目,提倡各级各部门负责通知到政府网站进行专题访谈,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确保今年建成运行。

积极推进互动交流。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严格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互动栏目建设,强化网上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县长电子信箱、局长信箱、乡镇长信箱等,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适时开通留言板功能,为公众参与互动交流创造条件。围绕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公众关注热点,开通热点解答、网上咨询等栏目,做好宣传和解疑释惑工作。围绕政府重要决策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开展网上调查等工作,征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汇总,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五、提升政务网站管理及安全保障水平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制定适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本级本部门政府网站管理的领导和协调。要定期对上网人员进行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对上网的信息,要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本着“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部门建立的服务器要指定专人进行管理、维护,定时做好服务器的系统软件安全升级,杜绝漏洞,定时做好系统备份和日志工作。遇到安全问题要及时向县电子政务办报告,并采取措施尽快解决。

县电子政务办要对全县政府网站加强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制定全县政府网站标准和管理办法,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互动交流、信息采集、信息公开、信息审核、网络安全等专项制度;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值班读网制度,检查网站运行和页面显示是否正常;建立网站链接审批制度,定期检查链接的有效性,发现链接错误,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更正;建立网站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对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安全监控工作,保障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网络运行环境安全,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保密部门做好全县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确保不发生泄密现象;组织子网站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与技术交流,不断提高全县政府网站工作人员办网、管网能力。

六、维护政府网站的权威与形象

不得将政府网站作为新闻网站的频道或子网站,也不能将政府门户网站与新闻网站合为一个网站,一网两名。政府网站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商业广告,不得在商业机构以虚拟网站方式建站,不得与商业机构联合建站。要切实做好本级政府部门网页的整合工作,凡是无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无专职技术保障人员和内容保障人员,无网站管理制度和运行经费的部门网站,一律以虚拟网站方式整合到县政府门户网站。对采取服务外包方式建设的政府网站,要加强对服务外包公司的资质审查,并签订技术安全与保密协议。政府网站不得将服务器托管到商业机构,如需托管,可以托管到本级或上级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机房。政府网站运行维护单位要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不断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向上报告。对于缺乏技术保障力量的政府网站,县电子政务办要主动协调有关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其做好网站的安全防范工作。

七、加强督促检查

县电子政务办要加强对网站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制定网站绩效考评体系,定期通报各乡镇各部门网站建设和信息更新维护情况,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实施考核验收,对网站建设成绩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要予以表彰,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