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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绿色食品发展意见

无公害绿色食品发展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局,县直各单位: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积极引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产业较快发展,对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为了加快“全国有机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县”创建步伐,进一步提升“三品”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和农业产业转型跨越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就加快“三品”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三品”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保障消费者吃上安全放心的农产品,是政府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集中体现。发展“三品”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本措施,对维护公众健康和公共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十一五”期末,我县“三品”认证面积达34.8万余亩,占我县总耕地面积的70%,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1个,绿色食品3个,有机农产品2个,农业“三品”发展势头良好。随着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产品供求关系由总量需求向质量要求转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切实解决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刻不容缓。发展“三品”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现实途径,是推动优质名牌农产品开发的有效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发展“三品”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大事,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有效途径,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三品”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重点和方向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为基本目标,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市场化、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产品,着力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安全优质农产品的供给,全面加快“全国有机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县”创建步伐。

(二)发展目标。一是安全水平得到稳步提升。到2015年,全县有效使用标志的“三品”抽检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二是监管能力得到明显增强。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两级“三品”工作机构,实现各级都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手段开展“三品”工作。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农业、质监、工商部门依法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三品”工作体制;建立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投入机制;建立健全产地管理、产品标识管理、质量监测、质量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到“十二五”期末,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扩大“三品”总量规模,实现全县有机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的产地认定规模和产品认证数量,年增长率达到10%。力争建成一个省级“三品”示范区,规模在5万亩以上;建成两个市级“三品”示范区,面积在2万亩以上。

(三)发展重点。“十二五”期间,要紧紧围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着力推进农业园区建设,加快培育突出县域特色的主导产业,启动实施规模健康养殖工程,形成现代设施农业、高产玉米、沁州黄小米、薄皮核桃、畜禽、水产养殖六大板块。切实抓好“三品”认证,努力扩大“三品”的总量规模,着力提升“三品”的比重和市场份额。要大力推进“三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通过“三品”专用生产资料的统一生产、统一配送和统一推广应用,将安全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创建作为“三品”产业发展的基础和工作切入点,以此推进整个产业的良性发展。

(四)发展方向。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思路,把握好各自的发展重点和发展规律。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作为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要坚持以政府推动为主导,在加快产地认定和强化产品认证的基础上,依法实施标志管理,逐步推进从阶段性认证向强制性要求转变,全面实现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和消费安全;绿色食品作为安全优质精品品牌,要强化标志管理与质量认证管理并举、政府推动与市场引导并行,以满足高层次消费需求为目标,带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有机农产品是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有效手段,要坚持以满足国际市场和我国多层次消费需求为导向,按照我国和国际相关标准,立足县情,放眼国际,发挥农业资源和区域特色优势,利用我县无有工矿企业的污染,空气、水、土纯净,交通便利的优势,大力发展有机农产品,提升农产品的产业附加值,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效益和人民的生活质量。

三、“三品”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县人民政府将把“三品”工作纳入“十二五”发展规划,列入政府工作考核范围,设立“三品”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推进“三品”快速发展。各乡镇各部门要创新机制,将“三品”发展与农业扶贫、综合开发、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和示范区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三品”工作机构,加强对本乡镇、本部门的“三品”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新建和在建的各类农产品生产性投资项目,要以标准化生产和发展“三品”作为项目实施的重要目标和验收的基本条件,借助我县大力发展设施蔬菜的有利时机,做强做大“三品”产业。

根据我县实际,为了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地更好地促进“三品”发展,县人民政府成立“三品”发展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王建良担任,副组长由县农委主任魏树伟担任,成员由林业、水利、畜牧、经信、财政、发改、质监、工商、经管、扶贫、广电、公安等部门和全县13个乡镇“一把手”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魏树伟担任,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委员会。

(二)积极推进“三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依托现有“三品”认证企业、龙头企业,各乡镇各部门要树立大农业的观念,加强协作,以发展特色、集约、生态、低碳、绿色有机农业为目标,积极创建省级“三品”种植业示范区和“三品”生产标准化示范区。一是要加强本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建设。二是要实行科学规范化管理,通过严格执行种植、养殖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和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符合“三品”质量安全标准。三是要加强“三品”加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建设,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四是要加快“三品”生产技术推广,通过积极选用高科技品种、加大“三品”专用生产资料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行全程质量控制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与安全。五是要通过加快“三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带动周边农业生产,以促进本区域内的经济发展。

(三)加强“三品”工作体系建设。一是要强化工作职能,加大工作投入。二是要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工作队伍素质。农业部门要积极组织和举办“三品”生产及管理培训,强化对系统内检查员、标志监管员以及企业(基地)内检员的管理考核,实现系统内检查员、监管员全员持证上岗。依法开展认证监管工作,强化对系统检查员、标志管理员以及企业(基地)内检员的监管和考核。三是要逐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精业务、懂管理、会审查、善监督、能服务”的工作队伍,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四)强化“三品”监管,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及追溯体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三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一是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贯彻落实,规范“三品”生产与市场行为,监督、引导企业严格执行“三品”加工规程。二是建立“三品”监测制度,开展对“三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质量安全状况的监测。三是实施“三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推广速测技术,创建专销网点,加快完善认证产品、企业和基地追溯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每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努力推动实施“三品”质量控制。四是开展经常性的市场打假和“三品”质量抽检工作。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由县农业和工商、质监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标志,并通报论证机构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积极培育“三品”市场。一是鼓励和扶持科技含量高、竞争力强的企业开展相关科研攻关。对从事“三品”科研开发、生产经营的企业给予一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引导支持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争创驰名商标和山西省著名商标,引导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注册国际商标。培育“三品”名牌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二是引导企业运用现代营销手段,探索各种营销模式,尽快建立“三品”市场营销网络。通过选择组织“三品”生产企业与大型商场、超市直接对接,建立“三品”专卖店、专柜,以市场促销售,以销售促生产,推动产品流通。三是在“三品”基地和市场之间建立绿色通道,对从事“三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在道路交通、市场经营等方面给予优惠,为“三品”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六)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三品”规模发展涉及部门多、行业广,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相互配合,切实加强对“三品”工作的领导。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将“三品”发展纳入农业发展全局。要重视和加强“三品”管理机构和队伍的建设,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能,充实力量,在工作条件、业务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县发改、财政、工商、质监、广电等有关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为“三品”发展做好服务。充分调动和利用好社会各种管理资源和技术优势,尽快形成“政府重视、部门支持、社会关注”的社会环境,共同为实现“三品”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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