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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教育指导意见

党员发展教育指导意见

一是实施大规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进一步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年初在梳理汇总各基层党(工)委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的基础上,提高党员发展质量。

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培训制"联合区委党校实施大规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有针对性的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力争使年12月前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都普遍接受一次系统培训。

同时,不断完善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严格培训考核,力争把全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办成精品班次、样板班次。截止九月份,已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6期,培训787人次,经考核,765人获得结业合格证书。

二是实施发展党员全程量化考察。

进一步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推进党员发展关口前移。探索实施发展党员全程量化考察积分办法。不断提高党员发展公信度。要求党组织在党员群众公开推优的基础上,通过对入党申请人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服务奉献、教育培训、党内外群众评议等内容进行量化考察,根据量化考察积分综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其中量化考察积分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量化考察积分低于80分的不得确定为发展对象。

三是实施四问五诺制度。

严格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严格实行四问五诺制度。促进党员有序流动。"四问五诺"指在接转组织关系时,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坚持四询问、五承诺,严格依法照章查处假党员和违规入党人员。

如果对入党时间、地点、程序等"四问"回答不清或与档案内容不相符的要求接转人书面说明原因。要求在迁转组织关系时要做出五项承诺,重申党员权利义务,使党员进一步明确组织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