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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党员意识教育的安排意见

强化党员意识教育的安排意见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实践活动,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切实发挥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市局(公司)党组的要求,针对目前党员队伍思想素质状况,机关党委决定在党员队伍中,开展一次强化党员意识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强化党员意识教育的重要意义

强化党员意识教育,有利于教育引导党员始终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对党的信赖坚定不移,与党中央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有利于教育引导党员时刻想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必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经常对照党员标准、岗位职责和纪律要求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言行;有利于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而是要时刻想着必须起到带头作用、骨干作用和桥梁作用,干任何工作都要想在前、走在前、干在前,身先士卒,率先垂范,树立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强化党员意识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认真学习党章(9月1日至9月30日)。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对此,各支部要以新党章为教材,采取集中学习与党员自学、重点辅导与讨论交流的形式,组织全体党员逐章逐条、原原本本学习党章,认真把握党的性质与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党的制度、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的精神实质,切实做到学深学透、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为督促检查党章的学习理解情况,机关党委办公室拟定在10月上旬,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党章知识测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党员的依据。

(二)专题党课教育(拟定10月中旬)。

机关党委办公室要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员意识、发挥带头作用、树立党的形象”为主题,邀请党校教授为全体党员讲一堂生动的专题党课。围绕党课主题,每一名党员必须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一篇强化党员意识的学习心得体会,在本单位学习园地或《银川烟草》杂志上进行学习交流,切实达到谈认识、谈体会,强化党员身份意识的教育目的。

(三)抓好对照检查(10月10日至10月30日)。

各党支部要在学习教育,深化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必须把强化党员意识教育活动的重点放在对照检查和整改问题上。每个党员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党的纪律要求、年初对党组织的公开承诺内容、本职岗位职责和年度质量目标任务,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自己,认真查找在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决策部署、落实服务承诺,履行岗位职责、谨守职业道德,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发挥带头作用、树立党员形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抓好改进落实。尤其是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对照党员干部的标准要求,深入查找是否存在思想平庸、能力平庸、工作平庸,懒于学习、懒于进取、懒于担当,精神涣散、作风涣散、纪律涣散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每个党员干部要将个人对照检查书面材料,于10月30日前上报机关党委办公室,作为年度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1月1日至11月15日)。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和防止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的有效方法,是总结经验教训和修正自身错误的重要途径,是转作风、作表率,强化党员意识的重要保障。各支部要组织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要在前阶段对照检查问题与差距的基础上,必须撰写汇报发言材料,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汇报发言,自觉开展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召开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为契机,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抓好领导点评(11月16日至11月30日)。

机关党委要继续围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以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目标,以强化党员身份意识为着力点,在基层支部和党员中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通过推行承诺、践诺、评诺,开展领导点评,切实提高强化党员意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党员践诺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切实发挥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党员干部就是一个标杆的先锋模范作用。点评对象、点评内容、点评方式,届时由机关党委办公室另行安排,要求各支部组织抓好落实。

三、强化党员意识教育的工作要求

(一)明确意义,提高认识。

开展这次强化党员意识教育活动,是在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学习教育活动的一项专题教育,其目的是强化党员意识,对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明白应该做什么,如何去做。对此,各支部和全体党员必须明确意义,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活动安排认真抓好落实。

(二)有机结合,注重实效。

强化党员意识教育,是加强党员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支部要把此项活动与深入开展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丰富教育内容;与推进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结合起来,搭建实践平台,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三)干部带头,率先垂范。

各级党员干部在强化党员意识教育活动中,要身体力行、更要立行。不仅要带头学习党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单位(部门)当好标杆,做出榜样;更要对本支部开展活动负起责任,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抓好督促检查,抓好整改落实,抓好实践活动,切实提高党员意识,树立良好形象。

(四)督促检查,确保成效。

市局(公司)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政工部门,要把开展强化党员意识教育活动,作为创建“五个好”规范化党支部的重点内容,作为“党员队伍好”的重要抓手,对照活动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活动情况,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