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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新农村建设中的四个不相适应

注意新农村建设中的四个不相适应

目前,在一些地方的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着“四个不相适应”的情况:

一是制度建设滞后与新农村建设要求不相适应。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少数地方只注重“硬件”建设,而忽视“软件”建设,有些地方还沿用过去的旧规习俗,凭老办法、老经验管理农村社会事务。比如村级公路如何维护、村级财务如何规范、村支两委如何协调、农民业余文化生活如何开展等等,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办法和制度,处理问题时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因此,从表面上看,新农村建设形势一片大好,实则潜在的问题和矛盾很多,这样就会阻碍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是党员“双带”能力低下与农民迫切致富愿望不相适应。在新农村建设中,大多数党员能够发挥带头作用,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做强做大产业,以此影响和带动周围群众纷纷加入致富行列。但少数党员仍然思想保守、素质偏低、热情不高、能力不强、得过且过,不但不能带领群众致富,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从一定程度上讲,党员的“双带”能力低下与农民迫切致富的愿望有很大差距。

三是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与村级民主政治建设不相适应。农民法律知识欠缺一直是困扰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难题。农民只有懂法,才能守法、用法、护法,才能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才能在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但当前由于各种原因,大多数有文化、懂技术、知法律的中青年农民都在外务工经商,而留守的则是“386199”(妇女、儿童、老人)部队。他们当中懂法律的就更少,有的甚至是“法盲”。这些问题的存在,必然会影响和制约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

四是农村干部权力滥用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相适应。目前,少数农村干部滥用权力,在处理矛盾和问题上,有的不按政策办,而依照“村官意愿”办;在财务开支上,有的口头表态,打白条冲销,设“账外账”;在重大事务决策上,有的搞“一言堂”、“家长制”,容不得半点不同意见和建议;在集体土地、山林、房屋承包上,有的搞先己后人,先亲后疏,甚至为了谋取一己之利,与民争利,与民夺利,不惜损害群众利益等等。此类不和谐现象都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格格不入,也有悖于同志倡导的八种良好风气。

上述新农村建设中的“四个不相适应”的问题,应当引起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如不及时加以解决,长期下去,势必破坏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果,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为此,应从三个方面着手,认真加以解决,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围绕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因村制宜、因事制宜、因人制宜,建立一整套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和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农村“管理失范、民主失灵、财务失控、经济失败”的问题。

二是针对少数党员素质不高,农民致富能力不强的实际,大力实施“培训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党员、农民开展培训,全面提高党员综合素质和农民致富本领,为新农村建设培养一支过硬的生力军队伍。

三是以农村支部书记为重点,不断加强对农村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切实把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管好、用活,真正达到发挥作用、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