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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街道政协室及机关各室考核的办法

对各街道政协室及机关各室考核的办法

为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各镇、街道政协工作室及机关各工作室的工作,进一步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政协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政协桓台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的实施细则》及各镇、街道政协工作室主要职责、机关各工作室职能,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县政协机关成立考评领导小组,受主席会议领导。考评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政协办公室,县政协机关各工作室是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考评工作办公室职责:

1、部署县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确定的有关事项;

2、审查各镇、街道政协工作室及机关各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及县政协部署任务的完成情况;

3、征求各镇党委对镇、街道政协工作室工作的意见;

4、征求分管主席对机关工作室工作的意见;

5、组织考核小组成员进行考核,汇总考评意见;

6、落实考评奖励办法;

7、其他职责。

二、考评内容

(一)对镇、街道政协工作室工作的考评内容:

对各镇(街道)政协工作室的考评按照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满分为100分。

1、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每半年向县政协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计划和总结(5分)。

2、学习制度、联系委员制度上墙(2分)。坚持认真组织委员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3分)。

3、完成县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积极配合县政协的有关调查、视察活动(8分)。

4、年内组织委员进行两次以上调查、视察活动,并写出有关报告,提出高质量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五条以上(10分)。

5、高质量地完成文史资料征稿任务(8分)。按时按量发放有关学习材料和政协简报,认真组织委员参加培训工作(6分)。做好政协报刊的征订和发行工作(10分)。

6、年内政协提案数量达到委员数的80%以上(12分)。每评为一件优秀提案加2分。

7、每月至少报送一条有价值的信息(12分)。被县政协网站采用一条加1分,被市政协研究室或市政协网站采用一条加3分,被省政协联合日报或省政协网站采用一条加5分,被人民政协报或全国政协网站采用一条加8分。

8、按要求参加政协有关会议(8分),每缺会一次扣4分。认真做好全委会议的组织工作(8分)。

9、遵守县委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政协干部和委员中无违法违纪现象(8分)。有违法违纪现象的不得分。

10、工作有创新,服务中心工作有重大成绩受到县以上表彰加10分。

(二)对县政协机关各工作室工作的考评内容:

对机关各工作室的考评按照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满分为100分。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学习、会议和文体活动(5分)。

2、工作计划性强,及时编制工作计划和认真总结工作。每半年向考评工作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4分)。

3、每月至少报送一条社情民意信息(6分)。组织政协委员积极撰写政协提案,提案数量超过委员数的80%(8分)。认真做好政协报刊征订工作(6分)。

4、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20分)。根据年初信息和宣传报道任务,办公室完成30篇,其他工作室每室完成10篇。超额完成任务的,每篇按部级、省级、市级分别加5分、3分、2分。

5、搞好每年安排的调研工作,并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20分)。得到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批示加10分。

6、遵守机关各项制度和纪律,廉洁自律,忠于职守,服从安排,热情为基层服务;各工作室人员要团结互助,搞好协调配合,积极完成领导和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6分)。

7、各室业务工作(25分)。根据各工作室年度总结,参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分值。

8、工作有创新,在省、市政协有关会议作经验介绍的,分别加20分、10分。在服务中心工作方面取得重大成绩,加10分。

三、考评办法

年终召开镇(街道)政协工作室和机关工作室工作评审会议,由考评工作办公室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结合平时工作情况,逐项打分。

各项考核评议结束后,由考评工作办公室汇总考核结果,提交县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四、表彰奖励

对各镇(街道)政协工作室前六名、县政协机关工作室前三名,予以通报表彰,授予"优秀政协工作室"称号,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五、本办法由县政协考评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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