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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政府规章制度

镇党委政府规章制度

镇党委、政府规章制度

各行政村、管区和镇机关各部门:

为规范镇、村干部行为,真正把我镇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确保全面完成2006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工作制度

一、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经常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切实转变作风,把重点放在为群众搞好服务上,放在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

二、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必须置于党委的集中领导之下,与镇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委交办的工作要雷厉风行,出色地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管区干部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负责完成所辖村的全面工作。

三、按照镇党委政府规定的上班时间,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实行主要领导值班带班制,值班干部一律不准走读。

四、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对因擅离职守,无故贻误上级来人、来电话通知或群众来镇办事等工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上班期间不准打扑克、玩麻将,更不准喝酒、,对喝酒滋事、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分别给予扣发工资、停职停薪处分。

六、工作态度要和气,讲文明、有礼貌,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工作要深入细致,多搞调查研究,处理问题要公道正派、公平合理。

七、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杜绝利用工作之便,刁难群众,向群众吃拿卡要,对影响镇机关形象的,视其情节,分别给予向群众赔礼道歉、停职停薪、开除公职处分。

八、搞好公共卫生、个人卫生、室内卫生、形成文明向上的良好氛围。

九、听从党委、政府的临时安排,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廉政建设,本着增收节支,量入为出,少花钱多办事,勤俭节约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加强资金管理,严把报销关。实行财政支出准办制。有公事需去办理的,先经书记或镇长批准后由党政办公室办理,办理过程中,不得随意突破准办数额,超出部分费用经办人自付。1000元以上的由书记办公会批准方可办理。

二、公款一般不许外借,特殊情况,由书记或镇长签批准借后方可办理。公事办理完毕后,三日内凭正规单据签字报销。所借款在准办期间不能归还的,在当月月底发工资时,由财政所从工资中扣除。

三、上级或兄弟单位来人进行公务活动,如需招待,应先填写招待证(主要领导因公在外,需电话请示),由书记或镇长签批后,交办公室按审批标准办理,办公室由专人凭招待证和招待清单去办理,实行记帐制,财所统一结算。

四、来客招待,一般安排在接待室,其它场合的工作招待,经书记、镇长同意后,方可安排,否则不予报销。

五、实行对口接待,分管主要领导参加,杜绝其它人员参陪。

六、办公用品,由财政所统一购置,专人管理,实行领取办公用品登记管理制度。

七、各办公室及部门如需打印材料,先填写打印材料通知单,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到指定打印社打印。

八、私人用车车费一律不准报销,工作特殊情况确需租车的,先经书记或镇长签发派车单后,由党政办公室办理,财政所定期结算。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拿车费发票报销。

九、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各站所不设会计,只设一名收款员,一切收费一律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按镇政府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严禁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现象,一经发现,经给予停职或开除公职处分。

十、严格公物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帐,搞好财产的登记、使用和管理,杜绝固定资产的流失、损坏。干部职工调动时,要将镇政府配发供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进行清点、交接。如有损坏、丢失现象,应按原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十一、财所设会计和出纳,分工明确,管钱不管帐,管帐不管钱,帐款分开。

十二、财会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如不经批准擅自开支的,所开支款项由财会人员个人承担并追究其责任,财务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月月底要将当月的财政收入、支出如实向书记、镇长汇报。

考勤制度

为了调动全体干部的积极性,确保我镇今年各项任务的完成,经研究制订以下考勤制度。

一、镇机关坚持点名考勤制度。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印制点名册,随点名随存档,一月一汇总,汇总结果张榜公布。

二、点名时不到为迟到,考勤表存档前不到为缺勤。

三、设立考勤奖,全勤每人每月30元。每迟到一次从考勤奖中扣5元,每缺勤一天扣10元。缺勤三天以上扣除当月工资及考勤费,并大会通报批评,从下月起不再安排工作。

四、请假制度。确有私事要办者,自己首先要写出请假条,请假一天由分管书记签字批准,请假两天由镇长签字批准,两天以上,由书记、镇长签字批准,交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后生效。每人原则上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三天(机关统一安排的休息日除外)。累计当月请假超过三天以上,工资按比例计发。特殊时期的请假和党委扩大会人员请假必须由书记或镇长批准。

五、到县以上参加会议的人员,以上级的书面通知或镇综合办公室所接电话通知为准。

六、管区驻村期间,管区书记要加强管区工作人员的管理,并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办公室对管区值班情况不定期抽查,对不请假无故缺勤、夜间无故不值班人员加倍处罚。

七、点名册单独存放保管,月底汇总。考勤奖按考勤情况随下月工资兑现。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一、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财物。

二、镇机关配发的办公用品要统一登记,责任到人,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干部、职工调离镇机关要原数交回,否则,镇财所不开工资转移单。

三、不经批准,公共财物一律不准拿出院外,否则,加倍赔偿。

四、公共财物,不准乱刻乱划,更不准任意损坏,如发现上述情况者,给予加倍处罚。

会议制度

一、坚持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学习有关文件,听取各方面汇报,讨论研究下步工作意见;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地召开村干部会议。书记办公会、镇长办公会由书记、镇长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集召开。

二、党委会、党委扩大会等重要会议研究的工作意见、措施等,公布以前与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密,凡因违犯规定给工作造成被动或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缺席,有事要请假;党委会、党委扩大会、民主生活会请假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

四、开会时与会人员不得交头接耳,不得随意谈笑,不得随意离开会场,要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做好会议记录。

五、组织讨论时,围绕会议中心议题开展讨论,积极发言,不谈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六、会后及时贯彻会议精神,落实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会议精神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七、办公室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负责下好通知,否则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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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一、镇政府所有车辆由党委、政府统一调度。

二、镇政府车辆分工如下:96689负责招商引资工作;91189负责镇政府日常工作;计生办车辆除平时负责本部门工作外,每日负责接送几位书记上下班;派出所警车负责本所的警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派出所、计生办车辆无条件服从镇党委、政府调配。

三、因公用车,需经书记、镇长批准,私事一般不予派车,更不准擅自出车,否则后果责任自负。

四、司机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况完好,及时清扫车内外卫生。

五、实行定点加油,市内短途加油票据不给报销。

六、实行定点维修,维修额在100元以上的必须先申请后维修。

镇院用电制度

一、镇政府院内的办公、生活用电只限于镇院本身使用,任何外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

二、各部门、各办公室必须节约用电,不得私自安装电炉、电暖气、空调等其它用电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以停电外,给予私自安装者200---500元的罚款。

三、本镇院内用电户必须安装电表,没电表的自备;不安电表不准用电;每年统一校电表一次。

四、各站室、家属院实行供电限额制。镇政府对院内家庭用电每月补助15元办公用电,由财所每月输入其工资内电费由本人支付。计生办、派出所每月补助业务用电600度,伙房每月补助业务用电300度,超出部分均从经费中扣除。

五、用电户如有偷电行为,一经查出,罚款200元,停其用电。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